公司公告☆ ◇301381 赛维时代 更新日期:2025-11-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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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5:44  │赛维时代(301381):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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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18:54  │赛维时代(30138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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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17:58  │赛维时代(301381):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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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30  │赛维时代(301381):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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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30  │赛维时代(30138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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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30  │赛维时代(301381):关于投资建设赛维时代全球创新与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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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30  │赛维时代(30138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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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9  │赛维时代(30138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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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8  │赛维时代(301381):赛维时代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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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7  │赛维时代(301381):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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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1 15:44│赛维时代(301381):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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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易概述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 
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为了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1,000万元(最终金 
额以土地招拍挂结果为准)购买土地使用权。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3日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了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 
分公司举办的宗地号为 G01062-0199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最终以人民币 15,400万元竞得本次出让宗地,并与深圳
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签署了《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24-041)、《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2025-065)。                              
    二、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签署了《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双方                                                                                                      
    出让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受让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宗地代码:440307001008GB01041                                                                                 
    3.宗地号:G01062-0199                                                                                           
    4.出让宗地面积:26,863.91平方米                                                                                 
    5.土地用途:新型产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                                                                          
    6.出让年限:30年,自 2025年 10月 23日起至 2055年 10月 22日止                                                    
    7.出让价款支付:本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5,400 万元,受让人同意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 
入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分 2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第一期 7,700万元付款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2日 
之前(含本日),第二期 7,700万元付款时间为 2026年 10月 22日之前(含本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让宗地系为满足公司在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全球创新与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的需求,本次合同签署完成有利于推进项目建设
,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
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缴纳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e0c9829b-edce-422f-a770-d0ffd5bd87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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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9 18:54│赛维时代(30138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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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维时代(30138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813fa1c-2ef9-408e-bb0d-416e2256e7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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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9 17:58│赛维时代(301381):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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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维时代(301381):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8480ac8-0395-45b0-9669-9448008462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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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30│赛维时代(301381):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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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时代”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赛维时
代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占比较大,同时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
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在审议通过之后将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
值业务。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50,000 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
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 10%。                                                                      
    3、交易方式及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加元等,交易
对手为资信较强、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
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4、交易期限及授权                                                                                               
    交易期限为自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交易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
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
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 
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公司风控措施                                                                                                 
    (1)制度管控: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 
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灵活调整: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衍生品 
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金额时间控制:公司严禁超过正常业务规模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并严格控制外汇资金金额和结售汇时间,确保外汇回 
款金额和时间与锁定的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4)对手选择:公司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仅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 
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5)部门监控:财务部及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操作的资金实际情况、交易流程、账务等进行监督审查,并将审查情况予 
以汇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
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履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
要,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赛维时代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4e9f0b8d-178a-4166-bf46-01b5ea5044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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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30│赛维时代(30138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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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时代”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赛维时代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
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0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0.45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0,04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96,947,169.6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3,097,830.34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66号”《验资报告》。2023
 年 7月 7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内部结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的   调整后的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时尚产业供应链及运营中心系统  9,459.29   9,459.29                                                         
          建设项目                                                                                                  
    2     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          12,015.69  12,015.69                                                        
    3     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        22,834.80  22,834.80                                                        
    4     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  28,000.00                                                        
    合计                                72,309.78  72,309.78                                                        
    因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
投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和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整体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的自有资金(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产品品种及资金来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须为保本型,且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
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
少资金闲置,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投资期间, 
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核算。公司基于 
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
、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7b5862f2-b14c-4f10-a2e1-b197fc1949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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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30│赛维时代(301381):关于投资建设赛维时代全球创新与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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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 
设赛维时代全球创新与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的议案》,拟于广东省深圳市投资建设赛维时代全球创新与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公司拟投资建设赛维时代全球创新与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
不超过人民币 11亿元(含土地价款)。                                                                                 
    2.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赛维时代全球创新与数字化运营中心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三、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全球创新与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与园山街道交界处                                                      
    3.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不超过 11亿元(含土地价款,项目投资金额或根据公司自身需求调整,最终投资总额 
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或自筹资金。                                                                 
    4.项目建设期:预计自开工建设起不超过 6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5.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 26,863.91 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四、项目建设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项目投入运营后将加强公司综合实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数字化运营能力,提升公司品牌国际影响力及附加值
,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需要分期投入投资资金,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及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项目存在的风险提示                                                                                          
    1.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施工技术及施工环境、项目建设期及进度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按预期实施及不能如期
完工的建设风险;                                                                                                    
    3.公司将加强相关方面的内部控制,完善建设流程,以保证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4.公司将积极关注建设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ca6be57-b6a6-460d-ab73-297641e7ba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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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30│赛维时代(30138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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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维时代(30138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44a41ea-5d3d-441a-851e-b4f4accdc9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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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29│赛维时代(301381):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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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维时代(30138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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