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66 一博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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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8:08 │一博科技(301366):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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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0 │一博科技(30136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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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0 │一博科技(301366):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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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22:36 │一博科技(301366):中金公司关于一博科技2024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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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21:04 │一博科技(30136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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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6 │一博科技(301366):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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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6 │一博科技(301366):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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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6 │一博科技(301366):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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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5 │一博科技(301366):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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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5 │一博科技(301366):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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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8:08│一博科技(301366):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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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
,159,5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150,000,001 股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 1,159,500 股后的 148,840,5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4.00 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
额为 59,536,200.4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59,536,200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和每 10 股转增股数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10股=59,536,200.40 元÷150,000,001 股×10 股=
3.969080 元
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总股数÷公司总股本×10 股=59,536,200 股÷150,000,001 股×10 股=3.969080 股。
(上述折算结果均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下午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前一交
易日下午收盘价-0.396908)÷(1+0.396908)。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及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50,000,001 股,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159,500 股,按规定不参与本
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150,000,001 股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15
9,500 股后的 148,840,5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59,5
36,200.4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59,536,200 股。
3、自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次实施的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50,000,001股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159,500
股后的148,840,5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4.00元(含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3.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50,000,00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09,536,201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股票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59,5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星期四);
2、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含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5 年 6 月 6 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
尾数由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尾数相同者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
送(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5 月 27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6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6 月 6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种类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95,288,967 63.5260 133,404,553 63.6666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54,711,034 36.4740 76,131,648 36.3334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159,500 0.7730 1,159,500 0.5534
股份总数 150,000,001 100.0000 209,536,201 100.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09,536,201 股摊薄计算,2024 年度的每股收益为 0.4227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和每 10 股转增股数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10 股=59,536,200.40 元÷150,000,001 股×10 股
=3.969080 元
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总股数÷公司总股本×10 股=59,536,200 股÷150,000,001 股×10 股=3.969080 股。
(上述折算结果均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前一交易日
收盘价 -0.396908)÷(1+0.396908)。
3、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在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计算过程如下:
2022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 65.35-0.47=64.88 元/股;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64.88-0.23)÷(1+0.8)=35.92 元/股;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35.92-0.3984522=35.52 元/股;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35.52-0.3969080)÷(1+0.3969080)=25.14 元/股。
八、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 9819 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 11F,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余应梓、徐焕青
咨询电话:0755-86530851
传真电话:0755-86024183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ac4969e7-2a43-431d-92f6-f89d7cd27c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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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0│一博科技(30136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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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 9819 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 11F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现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昌茂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召开情况、审议表决情况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 110 名,代表股份106,104,1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872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 10 名,代表股份68,168,1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9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0 名,代表股份 37,936,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87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 102 名,代表股份9,366,5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30%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085,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2%;反对 17,1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47,6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982%;反对 17,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6%;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085,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2%;反对 17,1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47,6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982%;反对 17,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6%;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085,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2%;反对 17,1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47,6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982%;反对 17,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6%;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085,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2%;反对 17,1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47,6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982%;反对 17,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6%;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085,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8%;反对 16,6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48,3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057%;反对 16,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2%;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1%。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 106,085,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2%;反对 17,1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47,6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982%;反对 17,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6%;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05,7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8%;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8%;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1,3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0488%;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21%;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1%。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05,7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8%;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8%;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1,3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0488%;反对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21%;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1%。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071,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3%;反对 31,9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333,9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520%;反对 3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6%;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赵江梅律师、王世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465f0821-db78-41e5-bea3-66152c2554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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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0│一博科技(301366):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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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科技(301366):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e11ec596-adba-4866-9ae0-df7fd1e716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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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22:36│一博科技(301366):中金公司关于一博科技2024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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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科技(301366):中金公司关于一博科技2024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c67dc353-e89d-4050-88ab-c5357d9fb8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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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21:04│一博科技(30136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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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中金一博科技1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为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中金公司--农业
银行--中金一博科技1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1号”);
2、资管计划1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64,9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33%;
3、资管计划1号所持公司股份已于2023年9月2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164
,95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433%;
4、减持区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自2025年5月28日起至2025年8月27日止)。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也将相
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资管计划 1 号管理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资管计划 1 号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资管计划1号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64,95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4
3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本资管计划已到期,股东因自身资金需求需减持。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时取得的公司股份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取得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164,95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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