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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62(民爆光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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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62 民爆光电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01 00:00 │民爆光电(301362):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4-01 00:00 │民爆光电(301362):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01 00:00 │民爆光电(30136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4-01 00:00 │民爆光电(301362):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6-04-01 00:00 │民爆光电(30136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01 00:00 │民爆光电(301362):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 ├─────────┼──────────────────────────────────────────────┤ │2026-04-01 00:00 │民爆光电(301362):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 ├─────────┼──────────────────────────────────────────────┤ │2026-04-01 00:00 │民爆光电(30136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6-03-09 16:40 │民爆光电(301362):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 │2026-03-09 16:40 │民爆光电(30136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4-01 00:00│民爆光电(301362):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31 日披露了《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及摘要,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关于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 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公司将根据相关事 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且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审核并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并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交易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方尚需就交 易细节进一步沟通商讨,除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或者对本次交 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本次交 易的后续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厦门麦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麦达”)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芝精密”)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同时,公司拟现金收购厦芝精密 51%股权,该现金交易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互为 前提。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民爆光电;证券代码:301362)自 2026 年 1月 1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6 年 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停牌期间,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 年 1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 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民爆光电;证券代码:301362)于 2026 年 2月 2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6 年 1月 3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5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 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有关的 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其能否通过审批仍然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日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已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 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38b7d47d-317a-4d71-8c47-623eb723abc0.PDF ─────────┬──────────────────────────────────────────────── 2026-04-01 00:00│民爆光电(301362):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月 27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 出,于 2026 年 3月 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祖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 ,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欢、独立董事洪昀、独立董事朱华威以腾讯会议形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其中自有资金部分如单笔投资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 日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 1亿美元(含本数)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董事会授权有效期限内,公司可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决议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 效期计算。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业务。 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公司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 2026 年度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合计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12 亿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于 2026 年 4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45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就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部分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46e1bab0-9d4d-405a-8b15-9e6cce993e4a.PDF ─────────┬──────────────────────────────────────────────── 2026-04-01 00:00│民爆光电(30136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额 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7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2,617 万股,发行价格为 51.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597.85 万元,扣除本次 发行预计发行费用 9,299.08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298.7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23]42700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 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 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投项目“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至新项目“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 1 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 59,020.56 13,746.14 2 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项 31,151.36 31,151.36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4 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 - 34,361.77 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5 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 - 10,912.65 建设项目 合计 110,171.92 110,171.92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其 中自有资金部分如单笔投资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 计算。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等;自有资金投资产品 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等。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 司将及时公告。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 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相关产品 ;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其中自有资金部分如单笔投资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但该笔交易额度 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综 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62ee2fbc-c350-4210-bda6-fb843a7062c5.PDF ─────────┬──────────────────────────────────────────────── 2026-04-01 00:00│民爆光电(301362):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民爆光电(301362):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2574c272-38f2-41e3-aa86-d80f2f5ce847.PDF ─────────┬──────────────────────────────────────────────── 2026-04-01 00:00│民爆光电(30136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民爆光电(30136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fc285564-bcf8-4823-b176-efdbd0700850.PDF ─────────┬──────────────────────────────────────────────── 2026-04-01 00:00│民爆光电(301362):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光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民爆光电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由于公司部分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将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 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 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1、主要涉及币种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不超过 1亿美元(含本数),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 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事项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3、交易对方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5、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额度不 超过 1亿美元(含本数)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目前受国际政治和经济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公司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尽可能降 低因外汇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的,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性套利交易,针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能会存在的风 险,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因此,公 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交易确认书约定的外币兑人民币汇率低于交割时实时汇率,将 对公司造成一定的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操作复杂程度相对较高,存在因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回款预测的不准确可能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经制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 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充分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具体指签约日后第 3个工作日内交割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通常 以账面美元余额为上限,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与公司实际业务金额相匹配;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国有银行或大型上市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 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远期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 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审部定期对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六、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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