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58 湖南裕能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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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7:12 │湖南裕能(30135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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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2 │湖南裕能(301358):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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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9 │湖南裕能(30135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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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20:42 │湖南裕能(30135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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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20:42 │湖南裕能(30135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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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20:40 │湖南裕能(301358):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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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7:42 │湖南裕能(30135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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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16 │湖南裕能(301358):关于参加2025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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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58 │湖南裕能(301358):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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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57 │湖南裕能(301358):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专项核查意│
│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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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7:12│湖南裕能(30135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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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35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贵州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贵州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全资子公司贵州裕能新能
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裕能”)向进出口银行贵州省分行申请 60,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为 5年,由公司
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审议的本年度担 本次使用本年度担 本次担保后剩余本年
保额度 保额度 度可用担保额度
贵州裕能 150,000 60,000 90,000
公司本次为贵州裕能提供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 7月 5日
2、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4、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
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肥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为 704,549.72万元,负债总额为 589,669.92万元,净资产为 114,879.80 万元;2024 年营
业收入为 727,837.33 万元,净利润为 3,825.4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 1,096,890.93万元,负债总额为 785,800.13万元,净资产为 244,346.19万元;2025年 1-9月
营业收入为 955,507.65万元,净利润为 37,809.0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贵州省分行
债务人: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
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
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63,895.62万元,已签署的担保合同总额为 425,000 万元(含本次已签署的担保
合同),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6.6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dacc7e41-e6c8-4392-b23c-b0371f501e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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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2│湖南裕能(301358):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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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
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总额为 14,488.77万元,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减值项目 本期发生额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3,725.55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9,767.45
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2,495.5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462.53
存货跌价准备 763.21
合计 14,488.77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3,725.55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
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
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
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应收合并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风险敞口和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
应收电子债权凭证 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 5
1-2年 10
2-3年 20
3-4年 50
4-5年 80
5年以上 100
(二)存货跌价准备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63.21万元,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
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
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
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四、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14,488.77万元,减少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14,488.77万元,减少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872.17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872.17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
关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
、真实的反映截至 2025年9月 30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f3a06ced-cdb0-444a-a574-9933d35429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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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9│湖南裕能(301358):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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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30135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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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20:42│湖南裕能(30135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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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30135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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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20:42│湖南裕能(30135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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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30135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b020fe02-555d-4041-98d0-2a6a03c634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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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20:40│湖南裕能(301358):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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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集团”)将其持有的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产投”),属于公司股东上层股权结构调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仍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按同一控制合并后第一大股东仍为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产投集团出具的告知函,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偿划转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的批复》(潭国资〔2025〕82 号),
原则同意将产投集团持有的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电化产投。
本次权益变动前,电化产投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相关股东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及相关股东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公司按同一控制合并后第一大股东为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 130,631,52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7.17%。
二、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名称: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597552982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干江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蒿塘村,芙蓉大道以东、金南街以北、晴岚路以南昭山两型产业发展中心 1单元 0601001
号
经营范围:地方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项目的投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重金属污染治理;企业管理及投
资咨询服务。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
名称: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MA4Q020J9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干江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昭山示范区昭山镇蒿塘村,芙蓉大道以东、金南街以北、晴岚路以南昭山两型产业发展中心 1单元 060
1001号南栋 124号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仍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按同一控制合并
后第一大股东仍为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无偿划转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的告知函》;
2、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偿划转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的批
复》(潭国资〔2025〕82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c9032cf9-608d-4937-8e8a-b28632c474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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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7:42│湖南裕能(30135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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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年 9月 26日、2025年 9月 29日、2025年 9月 30日连
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且通过函询方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
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
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第一大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ef1d3631-e667-47d5-b3f7-5ff860c557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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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16│湖南裕能(301358):关于参加2025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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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湖南证监局、湖南省
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资本聚三湘 楚光耀新程——2025 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
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9日(星期
五)15:40-17:00。届时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汪咏梅女士等相关人员将在线就公司 2024年至 2025 半年度业绩、公
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a5fc12cc-d791-4fca-9944-b75bae5687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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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58│湖南裕能(301358):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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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裕能”或“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湖南裕能延长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的基本情况
湖南裕能于 2023年 9月 13 日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相
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即 2023年 9月 13日至 2024年 9月 12日。
2024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关于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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