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45 涛涛车业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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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2 16:17 │涛涛车业(301345):关于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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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9 │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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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7 │涛涛车业(30134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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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7 │涛涛车业(301345):关于确定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及新增独立董事任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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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7 │涛涛车业(301345):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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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6 │涛涛车业(30134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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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4 │涛涛车业(301345):涛涛车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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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4 │涛涛车业(301345):涛涛车业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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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4 │涛涛车业(301345):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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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9:16 │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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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2 16:17│涛涛车业(301345):关于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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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
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
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
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
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版: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838/documents/sehk25103102880_c.pdf
英文版: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838/documents/sehk25103102881.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
站的申请资料不构成也不得被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
准、核准或备案,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198fe97e-5a7d-461d-9bf1-04accb91fa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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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9│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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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41103dad-4b2c-4da3-a814-22df402eb8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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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7│涛涛车业(30134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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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
营发展需要,对《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
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的报酬事项; 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 (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
的担保事项; 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
0%的事项; 0%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 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计划; 计划;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
他事项。 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
券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2 第一百零六条 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日解任生效。 的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
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3 第一百零九条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选举产生。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4 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百三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由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 选举产生。
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
委员会成员。
5 一百三十七条 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
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 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
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3名,提名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3名,提名委员会成员
为3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3名; 为4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3名;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 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
集人。 集人,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涉及
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c08a2ee3-5431-453b-9a47-8b8e936f16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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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7│涛涛车业(301345):关于确定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及新增独立董事任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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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
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9日、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公司决定增选臧翠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及新增独立董事任期的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及新增独立董事任期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更好
的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并综合考虑独立董事在重大决策、规范运作及风险防控中的职责、作用与工作
量,以及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进行重新
确认: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陈东坡、陈军泽、张建新的津贴为8万元/人(税前),臧翠翠的津贴为18万元/人(税前),津贴金
额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发放。
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通过,臧翠翠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且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
市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为保障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明确臧翠翠女士的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及新增独立董事任期的议案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其他规定
1、上述独立董事津贴均按月发放;
2、上述津贴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金额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其他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不变。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a189e2c4-bf4d-40b2-9e31-7ab182050f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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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7│涛涛车业(301345):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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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选举曹马涛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选举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曹马涛(召集人)、陈军泽、姚广庆
(2)审计委员会成员:陈东坡(召集人)、陈军泽、曹跃进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张建新(召集人)、孙永、陈东坡
(4)提名委员会成员:陈军泽(召集人)、曹马涛、张建新、臧翠翠
陈东坡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独立
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1f820e40-9850-48fa-94c3-7c8605863d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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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6│涛涛车业(30134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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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的董事有赵龙曼,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马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选举曹马涛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选举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曹马涛(召集人)、陈军泽、姚广庆;
(2)审计委员会成员:陈东坡(召集人)、陈军泽、曹跃进;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张建新(召集人)、孙永、陈东坡;
(4)提名委员会成员:陈军泽(召集人)、曹马涛、张建新、臧翠翠。
陈东坡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独立
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及新增独立董事任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年薪,2025年度陈东坡、陈军泽、张建新的
津贴为8万元/人(税前),臧翠翠的津贴为18万元/人(税前),其津贴金额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发放。同时,明确臧翠翠女士的任期
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上述议案,因关联委员张建新和陈东坡回避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
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定2025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及新增独立董事任期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3票。关联董事陈东坡、陈军泽、张建新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同步修订。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13a867b4-f18a-4636-af34-5eba863d8d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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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4│涛涛车业(301345):涛涛车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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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04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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