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33 诺思格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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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6:42 │诺思格(30133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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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5:56 │诺思格(30133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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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11 │诺思格(30133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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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10 │诺思格(30133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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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9 │诺思格(30133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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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6 │诺思格(301333):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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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诺思格(30133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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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39 │诺思格(30133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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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39 │诺思格(30133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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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15 │诺思格(301333):中金公司关于诺思格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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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6:42│诺思格(30133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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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于 2025年 10月 29日、2025年 10月 30日、2025年 10 月 3
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的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可参见公司于 2025年10月 29日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047)。
3、《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5338de14-a754-4456-97f2-f564596b72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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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5:56│诺思格(30133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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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30133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c5cee869-c695-477c-9906-d37a581a1d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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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11│诺思格(30133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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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0
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WUJIE(武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诺思格(北
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7)。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28a3477-1551-4d19-9491-4ef9a6da72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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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10│诺思格(30133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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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
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虹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7)。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15577e15-1d11-4471-92e5-84903c6f4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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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9│诺思格(301333):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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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30133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43a2d27c-7dcf-45ce-b887-42a0d977bc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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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6│诺思格(301333):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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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思格”)于 2025年 9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23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与2025年 9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度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A股普通股股票。2024 年 7月 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58.00元/股(含),本次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
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025 年 7月 1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42,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96,581,256 股的 1.49%。最高成交价为 43.15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35.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6,062,734.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 466,200 股股份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剩余的 975,800 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385,800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
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余额为 590,000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过户情况
1. 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2. 非交易过户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奖励基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万
元,约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70%。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
为 1.00 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1,500.00 万份。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 40人。
2025年 10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所持公司股票已于 2025年 10 月 22 日非交易过户至“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
户,过户股份数量为 385,8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6,581,256股的 0.40%,过户价格为 38.88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过户
股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月
、24个月后分 2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各年度具体归属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
果计算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通过协议、其
他安排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事实。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外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正在存续期内,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互独立。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
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
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cc1e117d-e85a-4091-ba11-ae117dc399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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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诺思格(30133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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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首席医学官、副总经理李继刚先生与公司副
总经理刘萍女士分别提交的关于辞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申请。李继刚先生因工作重心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申请自提交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李继刚先生仍将继续担任公司首席医学官、子公司南京艾科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职务,并
专注于公司医学事务与子公司的管理工作。刘萍女士因工作重心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申请自提交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萍女士仍将继续担任子公司北京领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并专注于公司临床药理事务及子公司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继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95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刘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7,000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3%。李继刚先生、刘萍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辞任后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822e919d-ca7b-485a-b3bf-e320600d99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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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39│诺思格(30133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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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补选公
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9月 23日(星期二)14:30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9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
告了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股权
登记日、会议日期、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
法、股东出席会议的方式、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等事项。根据
该通知,公司于 2025年 9月 23日(星期二)14:30召开本次股东大会。1.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2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已按
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23日 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华通
大厦 B座北塔 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时间、地点与《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1)内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2.1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9月 17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5年 9
月 17日收市后的股东名册,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5,605,456股。
2.2 根据本所律师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所持股票账户、身份证明及相
关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进行的现场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股东的
资格合法有效。
2.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
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共计 8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4,948,9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7.934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77 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168,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16%。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4,904,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7%;反对 3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5%;弃权 7,66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
2. 《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904,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7%;反对 3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5%;弃权 7,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903,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2%;反对 3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5%;弃权 8,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4.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935,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7%;反对 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 7,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18%。
经本所律师核验,以上议案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的议案一致,不存在
会议现场修改议案、提出临时提案及对该等提案进行表决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4.1 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2 现场表决前,股东大会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并由该两名
股东代表与公司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4.3 本次会议网络表决于 2025年 9 月 23 日 15:00 结束。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果。
4.4 经核验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获通过,公司就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8cd8824b-710e-40e8-8cb2-0ee9ef6d8c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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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39│诺思格(30133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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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23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华通大厦 B 座北塔11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武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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