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31 恩威医药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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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8:38 │恩威医药(30133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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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9:38 │恩威医药(301331):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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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9:38 │恩威医药(301331):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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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7:06 │恩威医药(301331):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触及1%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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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36 │恩威医药(30133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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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02 │恩威医药(301331):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换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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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16 │恩威医药(30133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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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7 │恩威医药(30133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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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07 │恩威医药(301331):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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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07 │恩威医药(30133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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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8:38│恩威医药(30133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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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磊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陈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5,11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33%(占剔除已
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0644%),计划在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27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58%(占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0161%),若在本减持计划公
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陈磊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专
(股) 比例 用账户股份后
公司总股本比
例
陈磊 副总裁 65,118 0.0633% 0.0644%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内容
1、减持原因: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本次拟减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专 减持方式
份(股) 比例 用账户股份后
公司总股本比
例
陈磊 16,279 0.0158% 0.0161% 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
若在拟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份限售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1、上述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其本人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及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
具体的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减持期限届满后,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陈磊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877049e7-9324-483b-91b4-f02666ff54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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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9:38│恩威医药(301331):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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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就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成都杰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持人)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
本次增持)所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本次增持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及增持人的如下保证:
1、其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2、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及口头证言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
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
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本次增持所涉及的各方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为本次增持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增持人的主体资格
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告,本次增持的增持人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成都杰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增持人的说明及征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询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 https://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
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增持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以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 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 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
持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 本次增持的情况
(一)本次增持前增持人的持股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及公司于 2025年 1月 21日公告的《关于一致行动人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承诺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以下简称《增持计划公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在本次增持实施前,增持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884,14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12.52%;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9,790,1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7.83%。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根据《增持计划公告》,增持人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总体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
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根据增持人的交易记录及增持人的说明,自 2025年 1月 21日起 6个月的期间内,增持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 1,218,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增持金额为 36,057,183.8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本次增持后增持人的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及增持人的说明,截至 20
25年 7月 17日,增持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103,0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71%;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1,101,1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9.10%。
综上,本所认为,增持人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 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 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如前所述,本次增持实施前,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7.83%,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
。本次增持完成后,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9.10%,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 本次增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2025年 1月 21日,公司披露了《增持计划公告》,就增持主体、增持目的、增持金额、增持方式、增持期间等事项进行了披露
。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5年 5月 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触及 1%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年 7月 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触及 1%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
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de1e496f-5ddb-4bf3-b1c4-e225553b73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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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9:38│恩威医药(301331):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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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成都杰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
人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承诺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成都杰威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杰威”)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成都杰威计划自
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总体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6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7,200 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成都杰威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 1
,218,896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的 1.18%,增持金额为 36,057,183.8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
施完毕。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公司收到成都杰威《关于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成都杰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增持主体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增持前,成都杰威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成都恩威投资(集 控股股东 29,733,200 28.90%
团)有限公司
成都瑞进恒企业管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12,884,140 12.52%
理有限公司
成都泽洪企业管理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12,884,140 12.52%
有限公司
成都杰威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12,884,140 12.52%
昌都市杰威特企业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1,404,564 1.37%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69,790,184 67.83%
3、除本次增持计划外,成都杰威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本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4、成都杰威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成都杰威拟增持公司股票,切实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总体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6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7,200 万元。
3、本次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成都杰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
以顺延,届时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5、本次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资金的来源:增持资金为成都杰威自有资金与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相关承诺:成都杰威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
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完成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杰威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218,896 股,占公司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的 1.18%,增持股份的金额 36,057,183.8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本次增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成都杰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9,790,184 股,占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的 67.83%。 本次增持
完成后,成都杰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1,101,168 股,占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的 69.10%。本次增持前后,成
都杰威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 占剔除 股数(万股) 占总股 占剔除
股本 回购股 本比例 回购股
比例 份后总 (%) 份后总
(%) 股本比 股本比
例(%) 例(%)
成都恩威投资(集团)有 2,973.3200 28.90 29.42 2,973.3200 28.90 29.42
限公司
成都瑞进恒企业管理有限 1,288.4140 12.52 12.75 1,288.4140 12.52 12.75
公司
成都泽洪企业管理有限公 1,288.4140 12.52 12.75 1,288.4140 12.52 12.75
司
成都杰威 1,288.4140 12.52 12.75 1,410.3036 13.71 13.95
昌都市杰威特企业管理有 140.4564 1.37 1.39 149.6652 1.45 1.48
限公司 注 1
合计持有股份 6,979.0184 67.83 69.05 7,110.1168 69.10 70.3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131.0984 1.27 1.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6979.0184 67.83 69.05 6,979.0184 67.83 69.05
注 1:2025 年 5 月,昌都市祥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决议进行清算,其持有的全部
恩威医药股份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划转至其合伙人名下,昌都市杰威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其合伙
人之一,据此获得转入无限售条件股份 92,088 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成都杰威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未违反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五、律师核查意见
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
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成都杰威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成都杰威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6e4f3595-9160-4cc8-ad6b-6ca388c1e1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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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7:06│恩威医药(301331):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触及1%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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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威医药(301331):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触及1%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7b96c119-b941-47a8-b04d-1947930627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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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36│恩威医药(30133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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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成都恩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威
集团”)函告,获悉恩威集团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恩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持有公司股份 29,73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0%。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 质
东 为控 数量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始日 期日 人 押
名 股股 (股)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用
称 东或 比例 比例 (如 押 途
第一 是,
大股 注明
东及 限售
其一 类
致行 型)
动人
恩 是 3,550,00 11.94 3.45% 首发 否 2025/6/ 申请解 万向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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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公司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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