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28 维峰电子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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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2 │维峰电子(30132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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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4 │维峰电子(30132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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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0 │维峰电子(3013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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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0 │维峰电子(3013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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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6 │维峰电子(301328):关于泰国生产基地追加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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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4 │维峰电子(301328):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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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0 │维峰电子(30132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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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0 │维峰电子(301328):关于受让关联方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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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7 │维峰电子(30132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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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7 │维峰电子(30132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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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42│维峰电子(30132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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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电子”或“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公司总股本 109,893,5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2,968
,078.2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5股,预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59,345,711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32,968,078.
20元÷109,893,594股=0.3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本次转增新增股份数量÷本次转增前总股本=49
,452,117股÷109,893,594股≈0.45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
每股现金分红)÷(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3元/股)÷(1+0.45)。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公司总股本 109,893,594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2,968,078.2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预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9,345,711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
果为准)。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 2026年 5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派方案: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公司总股本 109,893,5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2,968,078.2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5股,预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增加至 159,345,711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4、含税及扣税情况:
以上分配的现金红利数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除息日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 现金红利发放日
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2026年5月25日 2026年5月26日 2026年5月26日 2026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6年 5月 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
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分红将于 2026年 5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0,470,102 27.73% 13,711,546 44,181,648 27.7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9,423,492 72.27% 35,740,571 115,164,063 72.27%
三、总股本 109,893,594 100.00% 49,452,117 159,345,711 100.00%
注:因权益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最低减持价的调整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文化先生、罗少春女士和李睿鑫先生承诺:所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康乃特(深圳
)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乃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赵世志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谢先
国先生承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
康乃特、李小翠女士承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格。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主体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9,893,5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元
(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32,968,078.2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5股,预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增加至 159,345,711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59,345,711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6241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32,968,078.20
元÷109,893,594股=0.3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本次转增新增股份数量/本次转增前总股本=49,45
2,117股÷109,893,594股≈0.45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
现金分红)÷(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3元/股)÷(1+0.45)。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 15号
咨询联系人:刘雨田
咨询电话:0769-85358915
传真电话:0769-85358915
九、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f34fd8c-d9af-4a6f-9dc8-77e19c00ec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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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4│维峰电子(30132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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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30132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91c0a7e7-d80a-46c8-992d-d2549a23ff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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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0│维峰电子(3013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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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 15号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文化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1人,代表股份 76,047,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0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75,982,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4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人
,代表股份 6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 27 人,代表股份4,172,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4,107,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7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人,代表股份 6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3、公司在任董事 5人,出席 5人;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 5人,出席 5人;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4、公司独立董事谭旭明先生、刘斌先生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
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提案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6,046,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3%;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17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6,046,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3%;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17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6,046,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3%;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17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6,046,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3%;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17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6,045,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4%;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170,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5%;反对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股东李文化先生、罗少春女士、康乃特(深圳)实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睿鑫先生、李小翠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1,04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954%;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046,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4%;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6,046,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3%;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17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6,046,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3%;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17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谢浩然、贺晴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e79228d-fafd-494b-9ad6-2f70376795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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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0│维峰电子(3013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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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3013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8e60f72-3e82-4e6c-a7b8-fa26cfc44f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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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6│维峰电子(301328):关于泰国生产基地追加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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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投资情况概述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8月 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
泰国生产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泰国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投资金额不超过 1,500 万美元(含本数),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
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主管部门最终批准的金额为准。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
泰国生产基地。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泰国生产基地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孙公司 WCON
ELECTRONICS(THAILAND) CO.,LTD(以下简称“泰国维康”)实际建设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万美金(
含本数)对泰国维康追加投资,用于二期厂房、宿舍建设、购买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视项目进度需求逐步投入
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
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名称:WCON ELECTRONICS (THAILAND) CO.,LTD
2.公司中文名称:维康电子(泰国)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00,000,000.00泰铢
5.注册地址: 334 Moo 12, Hua Wawa Subdistrict, Sri Maha Pho District,Prachinburi Province, 25140, Thailand
6.股权结构:WCON ELECTRONICS (SINGAPORE)PTE. LTD.(简称“新加坡维康”,公司孙公司)持股 95%;WCON HARDWARE ELECT
RONICS LIMITED(简称“香港维峰”,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 5%。
7.经营情况:2024年 6月成立,目前属于厂房装修建设和设备安装阶段,暂未实际经营。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国维康资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泰国维康追加投资,主要用于泰国生产基地扩建及购买固定资产,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有利于助力公司更
好地提升海外产能供给能力,开拓国际客户的采购需求,为公司国际业务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产能保障,从而有效提升公司规模和海外
市场占有率及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本次追加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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