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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21(翰博高新)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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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21 翰博高新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6 18:26 │翰博高新(301321):公司章程(2025年6月) │ ├─────────┼──────────────────────────────────────────────┤ │2025-06-16 18:26 │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06-04 19:02 │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6-04 19:02 │翰博高新(301321):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 │2025-05-28 17:56 │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5-26 18:24 │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公告 │ ├─────────┼──────────────────────────────────────────────┤ │2025-05-15 19:50 │翰博高新(301321):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 ├─────────┼──────────────────────────────────────────────┤ │2025-05-15 19:50 │翰博高新(30132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3 16:16 │翰博高新(301321):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 │2025-05-09 16:38 │翰博高新(30132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 ─────────┬──────────────────────────────────────────────── 2025-06-16 18:26│翰博高新(301321):公司章程(2025年6月) ─────────┴──────────────────────────────────────────────── 翰博高新(301321):公司章程(2025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ba7ed36b-14c4-4add-8b84-8b77ae924118.PDF ─────────┬──────────────────────────────────────────────── 2025-06-16 18:26│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22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经 营范围、《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变更及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公司在本次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时,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 统中选取与原经营范围相对应的规范化表述条目,其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与公司前期披露的拟变更的经营范围存在表述差异,但不涉 及实质经营内容的变化。 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合肥市新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信息如 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973722761 公司名称: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照忠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8,643.5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12月 2日 住所:合肥市新站区天水路 213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 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 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物业服务评估;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根据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的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章 程》已在工商变更时完成了备案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889a11cd-7512-4269-ad09-e11e1cdaee75.PDF ─────────┬──────────────────────────────────────────────── 2025-06-04 19:02│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1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6.00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 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股份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5 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961,6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 .6613%,最高成交价为 15.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8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0,568,855.0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不存在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f4e409cb-c4ff-4332-b8ed-8e1b1e53ee6b.PDF ─────────┬──────────────────────────────────────────────── 2025-06-04 19:02│翰博高新(301321):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董事兼副总经理蔡姬妹女士及股东彭国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董事兼副总经理蔡姬妹女士 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3 月 4 日至 2025 年 6 月 3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总股本按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计算);股东彭国强先生计划自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5 年 3月 4日至 2025年 6 月 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9 3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总股本按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计算)。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蔡姬妹女士及股东彭国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 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25年 3月 4 日至 2025年 6月 3日,蔡姬妹女士未减持公司股票。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方式 /股) (股) (%) 彭国强 集中 2025年 3月 4日- 15.13 75,937 0.04 竞价 2025年 6月 3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例 (股) 比例 蔡姬妹 合计持有股份 303,750 0.17% 303,750 0.1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938 0.04% 75,938 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7,812 0.13% 227,812 0.13% 彭国强 合计持有股份 75,937 0.04% 0 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937 0.04%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为披露减持计划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 17 8,599,431 股;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 173,835,406股; (2)若上表中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蔡姬妹女士、彭国强先生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减持意向、计 划和承诺不一致的情形。蔡姬妹女士在减持计划期间并未减持公司股份,彭国强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拟减持数量, 不存在违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1、蔡姬妹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彭国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5f64f58d-b3c7-4317-97b8-b2af59e8fd4e.PDF ─────────┬──────────────────────────────────────────────── 2025-05-28 17:56│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未来的融资和担保需求,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2月 31日召开 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提供担保,新增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4,800万元,担保用途分为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融资性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 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融资业务(授信融资品种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 票、保理、押汇、外汇及金融衍生品等业务)提供担保,非融资性担保主要用于为控股子公司在对应债权人处购买产品提供担保等。 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78,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 超过 146,8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讯光电”)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 称“民生银行”)申请授信,并于 2025 年 5月 27 日签署《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公司与民生银行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及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具体起算日以合同条款为准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博讯光电提供担保额度总额共计人民币12.68 亿元(实际使用额度 8.5483 亿元),担保额度在 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3月 10日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大禹路 699号 法定代表人:赵丹 注册资本:53,192.4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液晶显示器光学引擎、光源;显示设备配件、电子、电器零部件品、模具及电子零部件、胶粘制品、绝缘 材料、五金材料生产与销售;液晶显示器光学膜的研究、生产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3月 31日/2025年 1-3月 2024年 12月 31日/2024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81,510,129.00 2,478,161,577.17 负债总额 1,844,345,857.00 1,936,037,570.39 净资产 537,164,272.60 542,124,006.78 资产负债率 77.44% 78.12% 营业收入 227,385,525.90 1,232,224,140.93 净利润 -5,257,771.17 -47,041,551.21 注:上述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 信用情况: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方: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保证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及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具体起算日以合同条款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余额 公告披露日期 是否资产负 (万元) (万元) 债 率 超 过 70% 重庆博硕光电有限公司 19,000 15,015 2024/11/20 否 12,000 2,447 2022/11/21 5,000 2,948 2023/11/7 6,000 3,485 2023/5/22 15,000 6,911 2023/12/19 小计 57,000 30,806 - 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 13,000 11,486 2024/4/18 是 限公司 10,000 9,000 2022/1/27 35,000 12,415 2020/12/10 10,000 9,771 2024/2/23 7,000 5,182 2025/4/11 10,000 3,726 本次续签 10,000 7,653 2024/9/19 8,000 7,387 2024/9/19 6,000 2,834 2023/11/7 7,800 6,211 2024/4/9 10,000 9,817 2024/12/12 小计 126,800 85,483 - 合肥星宸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0 480 2024/3/19 否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余额 公告披露日期 是否资产负 (万元) (万元) 债 率 超 过 70% 500 500 2024/6/24 小计 2,500 980 - 重庆汇翔达电子有限公司 500 500 2024/6/24 否 小计 500 500 - 博晶科技(滁州)有限公 150,000 97,403 2022/4/29 是 司 5,000 4,908 2025/3/20 小计 155,000 102,311 - 青岛欧迅光电有限公司 1,000 1,000 2025/3/20 否 小计 1,000 1,000 - 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 27,500 27,500 2020/10/13 是 司、重庆翰博显示科技研 发中心有限公司(注 1) 小计 27,500 27,500 - 合计 370,300 248,580 - - 注 1: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两江投资公司”于 2020 年 1 0 月 22日签署《翰博高新背光模组和研发中心项目代建协议》,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两江投资公司建设翰博高新背光模 组和研发中心项目,公司提供保证,保证期间到代建合同债务结束。 注 2: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可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40.2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6.03%。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度为 37.0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355.32%,实际担保余额为 24.85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8.53%。担保均系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其他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4ddce174-93ae-4455-9440-5801c7ed6d87.PDF ─────────┬──────────────────────────────────────────────── 2025-05-26 18:24│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公告 ─────────┴────────────────────────────────────────────────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1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6.00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 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股份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股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5 月 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838,2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 .06%,最高成交价为 15.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8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3,803,360.4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不存在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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