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19 唯特偶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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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2 │唯特偶(301319):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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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4 │唯特偶(30131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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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4 │唯特偶(301319):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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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4 │唯特偶(301319):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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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4 │唯特偶(30131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并以募│
│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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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4 │唯特偶(301319):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
│ │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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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2 │唯特偶(30131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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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48 │唯特偶(3013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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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46 │唯特偶(3013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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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唯特偶(301319):关于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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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2│唯特偶(301319):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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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30个交易日(2026年 4月 3日至 2026 年 5月 20 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
2、截止 2026年 5月 20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最新数据显示,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168.88倍,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
类“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对应的行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61.73 倍。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与同行业相比有较大差
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披露了《2026年一季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 394,362,185.16 元,同比增长 27.4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753,225.64元,同比增长 36.72%,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公司股价短期上涨幅度较
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交易行为,交易风险较大,存在股价大幅上涨后回落的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
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次减持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任何变
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唯特偶,证券代码:301319)连续 30个交易日(2026年 4月 3日至 2026年 5月 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有预计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截止 2026年 5月 20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最新数据显示,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168.88倍,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
类“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对应的行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61.73 倍。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与同行业相比有较大差
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7、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
8、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9、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8b6a31a-d34b-4d36-99b6-0890f25a9b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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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4│唯特偶(30131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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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
事 7人。
会议由董事长廖高兵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
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风险,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及自身战略规划调整,对原募投项目进
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新增“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上海唯特偶技术有限公司(
暂定名,待注册),同时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唯特偶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 202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电子焊
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及拟新增实施主体上海唯特偶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需在银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开设新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募集资金、签署有关
文件等相关事宜,确保尽快与持续督导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6年 5月 1
4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24,520,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股。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勤勉尽职,董事会同意此次调整。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bc60d8e-36ef-4a4b-843b-b7e8cb43d4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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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4│唯特偶(301319):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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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301319):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251f7b0-5249-4de0-99fe-166310e8dc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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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4│唯特偶(301319):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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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301319):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f034cee-d258-480f-9bb4-b82fc2422c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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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4│唯特偶(30131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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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30131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cafbd4a-7fda-4c90-afba-b752bdf70f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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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4│唯特偶(301319):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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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301319):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991e860-75fd-4038-b8c1-b1f8c56014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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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2│唯特偶(30131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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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24,520,95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62,260,475.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5股,共计转增 56,034,427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80,555,378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所得,
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实施的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4,520,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0000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500000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
0股转增 4.5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24,520,95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80,555,378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0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年 5月 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
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
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5月 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3*****920 廖高兵
2 08*****384 深圳利乐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00*****337 杜宣
4 03*****276 陈运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3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21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0,991,426 24.89% 13,946,141 44,937,567 24.8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3,529,525 75.11% 42,088,286 135,617,811 75.11%
三、总股本 124,520,951 100% 56,034,427 180,555,378 1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其他调整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按新股本 180,555,378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44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所涉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九、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 18号唯特偶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钟科、潘露璐
咨询电话:0755-61863003
传真电话:0755-61863003
十、备查文件
1、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352bd7f-3473-4828-b9e6-b3e6b013b6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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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48│唯特偶(3013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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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3013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d375f8c-8ad1-4210-a96c-0be016320c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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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46│唯特偶(3013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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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 18 号唯特偶工业园行政楼 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廖高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2,864,70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4,520,951股的 50.48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2,784,
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4,520,951股的50.42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0,
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4,520,951股的 0.06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0,61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4,520,951股的 0.06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124,520,951股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0,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124,520,951股的 0.0647%。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854,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 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8511%;反对 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7768%;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372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854,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 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8511%;反对 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7768%;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372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854,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 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8511%;反对 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7768%;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372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852,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反对 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4.3702%;反对 1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2577%;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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