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19 唯特偶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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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8 │唯特偶(301319):关于对外投资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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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14 │唯特偶(30131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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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0 │唯特偶(301319):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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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0 │唯特偶(301319):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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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0 │唯特偶(301319):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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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0 │唯特偶(301319):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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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2 │唯特偶(30131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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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16 │唯特偶(301319):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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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16 │唯特偶(301319):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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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16 │唯特偶(301319):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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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8│唯特偶(301319):关于对外投资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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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集电子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已逐步转型为向客户提供一站式电子装联及可靠性领域整体方案解决商。基于公司六五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拓宽公司业务,推动公司
发展,公司以自有资金 371 万元认购嘉兴吉弗爱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吉弗爱”)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获得嘉
兴吉弗爱 65%的股权并纳入并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总裁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嘉兴吉弗爱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 称:嘉兴吉弗爱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MAE63X4F2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廖高兵
注册资本:伍佰柒拾壹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 年 12 月 03 日
住 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嘉兴市徽商大厦 1 幢 1503-1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防器材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71 65
2 GFI 股份有限公司 200 35
合计 571 100
经核实,嘉兴吉弗爱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的情况。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旨在践行公司六五战略规划,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投资,结合市场需求及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等行业发
展趋势,通过增资嘉兴吉弗爱,丰富公司产品矩阵,探索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投资效益。
四、存在的风险及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加强对嘉兴吉弗爱的
经营管理,完善其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防范和应对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嘉兴吉弗爱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df0922af-6e33-4656-ba34-cbbb4c829f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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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14│唯特偶(30131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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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总经理桑泽林先生计划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7,500 股,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25%。若计划减持期
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总经理桑泽林先生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区间 减持均价 减持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数量占
称 (元/股) (元/股) (万股) 公司当时股
本比例
(%)
桑泽林 集中竞价 2025 年 3 月 36.80 33.02-40.00 4.50 0.0529
交易 10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以上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桑泽林 合计持有股 87.00 1.0232 119.6172 0.9696
份
其中:无限售 21.75 0.2558 25.0109 0.2027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65.25 0.7674 94.6063 0.7669
股份
注: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且部分激励对象已行权,总股本由 85,028,000 股增至 123
,361,298 股,本次减持后股东的持股数量相应调整;
2、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以 85,028,000 股计算得出;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以 123,361,298
股计算得出,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的相关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行为。
3、该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桑泽林先生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b0c5f529-b1d5-4c91-8983-d21ff82ef0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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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0│唯特偶(301319):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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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廖高兵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5,045,65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7.998339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499066 股。根据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勤勉尽职,董事会同意此次调整。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2b907a1a-22d9-4792-964e-335e5fc27b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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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0│唯特偶(301319):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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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相关条款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实施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 33.52 元/份调整为 22.57 元/份,因部分激励对象已行权 1.7650 万份,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将由 218.7800 万份调整为 317.2106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将由 170.7850 万份调
整为 247.6223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47.9950 万份调整为 69.5883 万份(四舍五入,实际调整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下同)。现将本次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
告。
2、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 年 3 月 2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7、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股本 58,6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4 元(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因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4 年 5 月 28日实施完毕,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50.00 元/份调整为 33.52 元/份,股票期权数量由 166.00 万份调整为 240.70 万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8、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9、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
10、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说明
(一)调整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24年12月31日股本85,02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68,022,4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4.5股,共计转增38,262,6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3,290,600.00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
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17,650股,变动
后的总股本为85,045,650股。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分配比例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5,045,65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99833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499066股。本次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需根据《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1、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要对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
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2、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要对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
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三)调整结果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以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 及 预 留 授 予 股 票 期 权 调 整 后 的
行 权 价 格 = ( 33.52-0.7998339 )/(1+0.4499066)=22.57 元/份。
基于部分行权主体已行权 1.7650 万份,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尚未行权的部分调整后的数量=218.7800*(1+0.4499066)=317.
2106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后数量=170.7850*(1+0.4499066)=247.6223 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调整
后数量=47.995*(1+0.4499066)=69.5883 万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故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
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及授权;本次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了本激励计划现阶段
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aa01462d-a204-452f-a3a8-6e130b1ae2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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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0│唯特偶(301319):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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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301319):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2bf3d8ed-2a12-4834-8d3f-70a02cc5fb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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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0│唯特偶(301319):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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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付平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此次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系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而作出
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此次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55518abb-6edd-467c-87bd-918a934f47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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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2│唯特偶(30131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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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唯特偶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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