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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10(鑫宏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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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10 鑫宏业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30 16:14 │鑫宏业(301310):关于参加2025无锡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5-10-27 18:57 │鑫宏业(301310):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5-10-27 18:57 │鑫宏业(3013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质押业务的公告 │ ├─────────┼──────────────────────────────────────────────┤ │2025-10-27 18:57 │鑫宏业(301310):关于新增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 ├─────────┼──────────────────────────────────────────────┤ │2025-10-27 18:57 │鑫宏业(301310):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5-10-27 18:56 │鑫宏业(301310):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7 18:55 │鑫宏业(301310):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 │ │见 │ ├─────────┼──────────────────────────────────────────────┤ │2025-10-27 18:55 │鑫宏业(3013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10-27 18:55 │鑫宏业(301310):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5-10-27 18:54 │鑫宏业(30131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 2025-10-30 16:14│鑫宏业(301310):关于参加2025无锡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鑫宏业(301310):关于参加2025无锡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d5e7e86d-391b-469c-b85b-96a863f5c361.PDF ─────────┬──────────────────────────────────────────────── 2025-10-27 18:57│鑫宏业(301310):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 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301.06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 息余额为准,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427.4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 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7.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3,320.18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9,736.9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5月 3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5月 30日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29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承诺投资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承诺投资募投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 募集资 已使用募 剩余募集 号 总额 集资金额 金利息 集资金金 资金金额 收入 额 1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 26,300.00 26,300.00 471.78 19,441.11 7,330.67 能化制造中心项目 2 新能源特种线缆研 13,300.00 13,300.00 340.61 10,920.34 2,720.27 发中心及信息化建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3.07 5,003.07 0 合计 44,600.00 44,600.00 815.46 35,364.52 10,050.94 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2、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2023年 6月 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3年 6月 30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00.00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 7月 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3年 7月 28日召开 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5,000.00万元 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1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0 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项目(一期)”。 2024年 8月 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4年 9月 2日召开了 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未指定用途超募资金人民 币 21,648.68 万元(含利息及已到期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 募集资 已使用募 剩余募集 号 总额 集资金额 金利息 集资金金 资金金额 收入 额 1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 25,000.00 25,000.00 174.81 22,873.75 2,301.06 化生产基地(一期)建 设项目 2 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 30,000.00 30,000.00 365.19 21,727.53 8,637.66 项目(一期)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136.92 50,136.92 2,164.97 52,301.89 0.00 合计 105,136.92 105,136.92 2,704.97 96,903.17 10,938.72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拟结项的“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 25,000.00 22,873.75 91.50% 化生产基地(一期) 建设项目 截至 2025年 9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 )2,301.0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2,301.06 三、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 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 了资金支出,导致募集资金节余。 四、拟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该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将上 述募投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301.06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本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 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鑫宏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鑫宏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3e28d89e-a170-4d3c-bdc2-0fe59e1dc5ee.PDF ─────────┬──────────────────────────────────────────────── 2025-10-27 18:57│鑫宏业(3013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质押业务的公告 ─────────┴────────────────────────────────────────────────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质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开立 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并提供票据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方案 1. 票据质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在合作银行,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最高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 。 2. 质押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额度内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质押业务,各公司额度分配由公司财务部门确定。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年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协议等一切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公司 及子公司后续签订的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二、质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1. 公司及子公司将票据质押在合作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 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2. 该项票据质押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该业务的担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 3. 该事项均是公司及子公司为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提供票据质押,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 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5a712798-3276-45b5-8d1c-b2d6a8ab1289.PDF ─────────┬──────────────────────────────────────────────── 2025-10-27 18:57│鑫宏业(301310):关于新增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于2025年 7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 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 1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5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鉴于公司业务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趋势,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应收账 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新增开展不超过 1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自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审议通过之日起 1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及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新增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交易对方为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本次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增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作为供货方将因向客户提供产品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包括但不限于各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 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 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各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年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 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在有效期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5、保理方式 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 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向国内商业银行(含下属机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具体内容以双方协商、签署 的合同为准。 四、保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 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由于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和交易方案等尚未具体确定,交易能否最终达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adbdc5ed-c92a-421c-b31b-9b1aca9093e6.PDF ─────────┬──────────────────────────────────────────────── 2025-10-27 18:57│鑫宏业(301310):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 2025年 1-9月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 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 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 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信用与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信用与资产减 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 同资产等。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计提 2025年前三季度各项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6,184,973.99元,计提 2025年前三季度信用与资 产减值准备详情如下表: 项目 本期发生额(单位:元) 信用减值准备: 14,974,907.46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223,000.5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3,735,207.29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462,700.68 资产减值准备: 1,210,066.53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1,210,066.53 合计 16,184,973.99 (三)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14,974,907.46元,其中包括: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3,735,207.29 元,为按信用风险 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的坏账准备;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23,000.51元,为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的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1,462,700.68元,为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 准及计提方法为: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5% 1-2年 20% 20% 2-3年 50% 50% 3年以上 100% 10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预计无法收回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2、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210,066.53 元。其中包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10,066.53元。 对存货计提跌价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 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 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及 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 16,184,973.99元,将减少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16,184,973.99 元。上述相关数据 未经审计,具体以经审计数据为准。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 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93f55d5a-b6fd-41ac-9340-1a4512533b5c.PDF ─────────┬──────────────────────────────────────────────── 2025-10-27 18:56│鑫宏业(301310):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17日以书面及邮件等形式送达,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7日 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独立董事陈明 清、宋起超,董事杨宇伟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7人,实际到会董事 7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整体营运规划所需,公司全资子公司鑫宏业科技(湖南)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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