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08 江波龙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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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21:16 │江波龙(301308):关于董事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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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21:16 │江波龙(30130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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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10 │江波龙(301308):关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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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02 │江波龙(30130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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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8:48 │江波龙(301308):中信建投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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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8 │江波龙(30130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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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8 │江波龙(30130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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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7 │江波龙(301308):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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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7 │江波龙(301308):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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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7 │江波龙(30130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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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21:16│江波龙(301308):关于董事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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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301308):关于董事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dec897fa-afd9-4bb5-9f6a-485546e1c1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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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21:16│江波龙(30130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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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波龙
股票代码:301308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志雄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号——<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
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江波龙、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董事李志雄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25 年 9月 2日—2025 年 9月 17日,公司董事李
志雄 通过 集中竞 价方式 累计 减持公 司股份
2,142,804股的行为。本次权益变动后,董事李志雄
持有公司股份 20,957,1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999984%。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李志雄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52623************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
2025 年 8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2025 年 9月 2日至 2025 年 12 月 1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4,191,4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
相应处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
减持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及时履
行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23,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1121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有公司股份 20,957,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4%,权益变动比例为-0.511232%,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股份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变动股数 变动
名称 种类 (股) 比例
李志雄 A 股 集中竞价交 2025年 9月 2日至 -2,142,804 -0.511232%
易方式减持 2025年 9月 17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李志雄 合计持有股份 23,100,000 5.511216% 20,957,196 4.999984%
其中:无限售条件 5,775,000 1.377804% 3,632,196 0.866572%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325,000 4.133412% 17,325,000 4.133412%
注:1、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2、公告披露占总股本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六位,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本公司股份权利未受限。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节相关内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董事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及是否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
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董事,不存在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
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3年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
情形。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声明其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有关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志雄签署日期:2025年 9月 18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7f86be97-a2f7-44fb-8ec8-cefb8f4531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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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10│江波龙(301308):关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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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5〕1559 号)(以下简称“备案通知书”)。备案
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84,419,8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
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 15 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
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公司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备案通知书仅对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公司本次境外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f1021ed1-3716-493b-a382-fd8af1ee0e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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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02│江波龙(30130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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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7月 29日、2025年 8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工作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415,981,56
4股变更为 419,145,267股。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
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等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变更后《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
记通知书》,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1,598.1564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41,914.5267万元。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25d012ca-0c9b-4085-a461-a8cc4276d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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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8:48│江波龙(301308):中信建投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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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江波龙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欢 联系电话:0755-23953863
保荐代表人姓名:俞鹏 联系电话:0755-2395386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会次数 0次,已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已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不适用
《股票上市规则》第 4.6.3 条/《创业板股 票
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 不适用
则》第 4.6.8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 市 不适用
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 不适用
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不适用
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 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
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无 不适用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 无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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