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03 真兰仪表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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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7:36 │真兰仪表(30130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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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18 │真兰仪表(301303):真兰仪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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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18 │真兰仪表(30130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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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17 │真兰仪表(3013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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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19:04 │真兰仪表(301303):真兰仪表股东、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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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19:04 │真兰仪表(301303):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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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19:04 │真兰仪表(301303):关于股东、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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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19:02 │真兰仪表(301303):真兰仪表股东增持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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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8:42 │真兰仪表(301303):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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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8:42 │真兰仪表(30130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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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7:36│真兰仪表(30130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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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兰仪表(30130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2fe0437c-f159-488e-b39c-4af4726376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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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18│真兰仪表(301303):真兰仪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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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德恒【杭】书(2026)第 03004号致: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3月 16日(星期
一)下午 3:00在上海市青浦区崧达路 800号 702会议室召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和《上海真兰仪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下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包括
但不限于公司发出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
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出具如下意见:
一、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 2月 27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
刊登了《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公
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和时间、会议地点、召集人、审议事项、会议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
(二)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3月 16日上午 9:1
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3月 16日(现场股东
会召开当日)9:15-15:00。
2026年 3月 16日下午 3:00,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依《会议通知》所述,在上海市青浦区崧达路 800号 702会议室如期召
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诗华先生主持。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会议议题进行了审议。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公告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86人,代表股份 308,569,41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7
5.4818%。其中:
根据公司提供的现场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 10名,代表股份 132,772,994股,占公司
已发行总股本的 32.4787%,均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计 176名,代表股
份 175,796,42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43.0030%,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二)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
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26年 2月 27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公司董事会没有修改公告中已列明的提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没有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计票、监票,对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在网络投票截止后公布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现场投
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经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全部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不存
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 2026年 3月 16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 6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68686457-ac73-450c-ad49-9f623690a2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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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18│真兰仪表(30130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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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兰仪表(30130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40cea860-cdf6-4595-8c1a-677fc8df62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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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17│真兰仪表(3013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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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兰仪表(3013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a077a241-c271-476c-8c0d-096d3581f1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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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19:04│真兰仪表(301303):真兰仪表股东、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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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兰仪表(301303):真兰仪表股东、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9/ce08c5a9-54ef-4eb5-9c00-750d463bdb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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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19:04│真兰仪表(301303):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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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宏先生和蔡燕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郑宏先生和蔡燕女士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
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郑宏先生和蔡燕女士于2026年3月6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详细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郑宏、蔡燕,均为公司股东。
2.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郑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741,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蔡燕女士持有公司7,406,185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81%。郑宏先生、蔡燕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诗华、任海军、徐荣华、王文军、上海胜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诗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智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砾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除郑宏先生和蔡燕女士外,其他一致行动人后续合称为“其他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3,920,247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65%(公司无回购股份)。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过去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的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多年来持续增长的经营业绩、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的发展充满信心,并对公司的投资价值充分认可。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
3.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4.增持期间:2026年3月6日。
5.增持数量及比例:郑宏先生增持公司股份65,100股,增持均价约为16.10元/股,增持金额104.81万元(不含交易税费),增
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蔡燕女士增持公司股份8,100股,增持均价约为16.27元/股,增持金额13.18万元(不含交易税费
),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
6.增持后持股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后,郑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806,8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8%;蔡燕女士持有公司
股份7,414,2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1%,郑宏先生、蔡燕女士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3,993,447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37.67%。
7.后续增持计划:截至目前,郑宏先生和蔡燕女士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郑宏先生和蔡燕女士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郑宏先生出具的《郑宏先生关于增持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郑宏先生出具的《郑宏先生关于增持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结果告知函》;
3.蔡燕女士出具的《蔡燕女士关于增持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4.蔡燕女士出具的《蔡燕女士关于增持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结果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9/c8d68ee8-4d28-4872-9eb9-659f8db615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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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19:04│真兰仪表(301303):关于股东、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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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燕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董事杨燕明先生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
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杨燕明先生于2026年3月6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详细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杨燕明,公司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
2.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杨燕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81,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杨燕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真诺测量
仪表(上海)有限公司、张蓉及唐宏亮(除杨燕明先生外,其他一致行动人后续合称为“其他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3,
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50%(公司无回购股份)。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过去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的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多年来持续增长的经营业绩、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的发展充满信心,并对公司的投资价值充分认可。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
3.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4.增持期间:2026年3月6日。
5.增持数量及比例:增持公司股份117,800股,增持均价约为16.04元/股,增持金额188.95万元(不含交易税费),增持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
6.增持后持股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后,杨燕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99,5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1%,杨燕明先生及其
他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3,41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53%。
7.后续增持计划:截至目前,杨燕明先生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杨燕明先生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杨燕明先生出具的《杨燕明先生关于增持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杨燕明先生出具的《杨燕明先生关于增持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结果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9/27dcd2ae-2022-47e1-be08-3cf9a575be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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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19:02│真兰仪表(301303):真兰仪表股东增持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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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兰仪表(301303):真兰仪表股东增持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9/86d477b0-c823-4b56-becd-3bcc65c03a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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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8:42│真兰仪表(301303):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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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9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真兰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部分用于新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对全资子公司真兰仪
表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工商注册登记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真兰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1MA2RC3260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诗华
住所地: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466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供应用仪器仪表
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燃气器具生产;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五金产
品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
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钢压延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
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
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真兰仪表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b42e14d4-d5bd-4bbc-bef9-5a24b4987c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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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8:42│真兰仪表(30130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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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真兰仪表”)于 2026年 2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保荐机构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9月 28日签发《关于同意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326号),同意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注册发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7,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26.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956,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8,630,360.01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857,769,639.9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 2月 1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37号《
验资报告》。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万元)
1 真兰仪表科技有限公司燃气表 80,659.67 77,625.00 仪表科技
产能扩建项目
2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 61,170.75 61,170.75 真兰仪表
司基地建设项目
(1) 上海计量仪表建设项目 47,957.50 47,957.50
(2)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213.25 13,213.25
3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合计 176,830.42 173,795.75
2025年 12月 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真兰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
资金部分用于新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决议同意变更仪表科技燃气表产能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将该项
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 38,000.00万元用于真兰仪表新建水表生产基地项目,其余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和理财收益,具体以实际转
出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仪表科技流动资金。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
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部
分闲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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