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00 远翔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2 17:22 │远翔新材(30130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0 19:58 │远翔新材(30130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5-20 19:58 │远翔新材(30130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9 17:32 │远翔新材(301300):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5-15 19:58 │远翔新材(301300):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
├─────────┼──────────────────────────────────────────────┤
│2026-05-15 19:58 │远翔新材(301300):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8:14 │远翔新材(30130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2026-04-30 19:01 │远翔新材(301300):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翔新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6-04-30 19:01 │远翔新材(301300):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翔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总结│
│ │报告书 │
├─────────┼──────────────────────────────────────────────┤
│2026-04-28 20:25 │远翔新材(301300):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
2026-05-22 17:22│远翔新材(30130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4.00 元(含税),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921,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922,355 股后的 62,998,6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25,199,458.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10股=25,199,458.00 元÷64,921,000 股×10 股=3.88155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现金红
利(含税)为0.3881557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881557 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派方案
的具体内容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
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本次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办理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归
属限制性股票 3.30 万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64,888,000 股增加至64,921,000 股,导致参与权益分派股本发生变化。公
司按照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921,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922,355 股后的 62,998,64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800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93 王承辉
2 03*****720 王承辉
3 03*****284 黄春荣
4 02*****046 黄春荣
5 08*****628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 00*****011 李长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1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承辉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所持股票的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根
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 32.92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披露。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10 股=25,199,458.00 元÷64,921,000 股×10 股=3.88155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现金红
利(含税)为 0.3881557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
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881557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城郊工业园区龙安路 1号
咨询联系人:聂志明、林毅
咨询电话:0599-6301908
传真电话:0599-630188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c514b48-7b4b-434e-a2af-c3e0b44fc576.PDF
─────────┬────────────────────────────────────────────────
2026-05-20 19:58│远翔新材(30130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远翔新材(30130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728baaf-20d4-4989-9707-3e46d50a6256.PDF
─────────┬────────────────────────────────────────────────
2026-05-20 19:58│远翔新材(30130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远翔新材(30130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9c8f8f0-548c-4875-8681-8a7f59fe7a38.PDF
─────────┬────────────────────────────────────────────────
2026-05-19 17:32│远翔新材(301300):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
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6)、《2026 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6-012)。
一、会议时间与参与方式
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
定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15:00-17:00 以网络平台线上交流的方式举行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投
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承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聂志明先生,财务总监邱棠福先生,独立董事
梁丽萍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有效性,现就公司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在 2026 年 5 月 25 日15:00 前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
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a7c6688-c538-4a25-99e5-22f66423822f.PDF
─────────┬────────────────────────────────────────────────
2026-05-15 19:58│远翔新材(301300):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
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3月 1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即 2026 年 6月 8日至 2026 年 12 月 7日,根据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本次拟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653,455 股(即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1%),出
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
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全部出售,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年内出售,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
注销。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含),回
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月 28日、2024 年 3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截至 2024 年 5月 2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 653,455 股,占当时总股本的 1.02%,最高成交价为 26.1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1.0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297,377.61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实际回购时间区
间为 2024年 2月 29 日至 2024 年 5月 24 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及回购股份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本次集中竞价出售回购股份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相关出售计划如下:
1、出售原因及目的:根据《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出售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价格区间: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4、拟出售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拟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 653,455 股,占当前总股本的 1.01%;
5、出售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即 2026年 6月 8日至 2026 年 12 月 7日),在此期间如
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则不出售;
6、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回购出售实施前 本次回购出售完成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6,114,987 40.25% 26,114,987 40.2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773,013 59.75% 38,773,013 59.75%
其中:回购股份专用证 1,922,355 2.96% 1,268,900 1.96%
券账户
总股本 64,888,000 100.00% 64,888,000 100.00%
注:本次回购出售实施前总股本数据截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上述变动情况仅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
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
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
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
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王芳可先生、WANG CHENG
RI(王承日)先生及姚琼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自 2026 年 1月 16 日至 2026 年 4月 15 日)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9,000 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的0.1096%。自 2026 年 1月 20 日至 2026
年 2月 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王芳可先生、WANG CHENGRI(王承日)先生及姚琼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62,400 股,占总股本的 0.0962%。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聂志明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自 2026 年 1月 16 日至 202
6 年 4月 15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500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的0.0262%。自 2026 年 1月 20
日至 2026 年 2月 6日,聂志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6,500 股,占总股本的 0.0254%。
公司财务总监邱棠福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自 2026 年 1月 16 日至 2026 年 4月 15 日)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500 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的 0.0262%。自 2026 年 1月 20日至 2026 年 2
月 6日,邱棠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500 股,占总股本的 0.0254%。
公司副总经理胡斐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6 年 1月 16 日至 2026 年 4月 15 日)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50 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的 0.0036%。2026 年 2月 6日,胡斐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250 股,占总股本的 0.0035%。
除上述股东减持情况之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
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况决定实施相应股份出售计划,相
应股份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
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4819aac-1697-4199-b531-79fc4230e075.PDF
─────────┬────────────────────────────────────────────────
2026-05-15 19:58│远翔新材(301300):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在福建省邵武市
经济开发区龙安路 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月 12 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王承辉、聂志明、郑宇润、葛晓萍、梁丽萍、董学智以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承辉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
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本次拟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653,455股(即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1%),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
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1dff472-f770-4b0d-99b3-121087592720.PDF
─────────┬────────────────────────────────────────────────
2026-05-15 18:14│远翔新材(30130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远翔新材(30130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c132619-cbe1-4496-8971-2a91a68dc39d.PDF
─────────┬────────────────────────────────────────────────
2026-04-30 19:01│远翔新材(301300):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翔新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远翔新材(301300):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翔新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1d2968b-7847-4696-add1-b095dba9c352.PDF
─────────┬────────────────────────────────────────────────
2026-04-30 19:01│远翔新材(301300):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翔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总结报告
│书
─────────┴────────────────────────────────────────────────
远翔新材(301300):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翔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36287ef-7a5a-418a-852b-85282f05e7c2.PDF
─────────┬────────────────────────────────────────────────
2026-04-28 20:25│远翔新材(301300):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
荐机构”)作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翔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对远翔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5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36.15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80,207,5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64,425,287.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782,212.7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月 1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容诚验字[2022]361Z005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项目拟投资总 原募集资金拟投资 调整后项目拟投资总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
额 额 额 额
1 研发中心建设项 6,565.83 6,565.83 9,249.43 6,565.83
目
注: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 2
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
案》。具体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