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96 新巨丰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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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8:48 │新巨丰(30129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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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6:54 │新巨丰(301296):中信证券关于新巨丰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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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8:58 │新巨丰(301296):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 │、限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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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8:58 │新巨丰(301296):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 │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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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8:58 │新巨丰(301296):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股票│
│ │期权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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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8:58 │新巨丰(301296):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
│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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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8:58 │新巨丰(301296):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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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8:58 │新巨丰(301296):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
│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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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8:58 │新巨丰(30129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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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8:58 │新巨丰(30129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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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8:48│新巨丰(30129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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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711232b6-6e1b-4c77-9809-a7441557c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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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6:54│新巨丰(301296):中信证券关于新巨丰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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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中信证券关于新巨丰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589352b6-8f00-4acc-b579-bbe1099c1f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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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8:58│新巨丰(301296):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限
│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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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限制性...。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07723192-25cc-439c-b710-0689827f1c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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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8:58│新巨丰(301296):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
│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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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巨丰)委托,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22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和《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就公司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金杜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223号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告[2010]33号)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
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1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已于 2025年 3月 27日实施,《激励计划》系根据当时有效的《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修正)》制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尚未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订)》等相
关规则调整、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中有关监事会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相关议案进行审议系根据《激励计划》及当时有
效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修正)》执行。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金杜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调整有关的文件,包括有关记录、资料和证明,并就本次调整所涉及的相关
事实和法律事项进行了核查。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公司已经提供了金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2、公司提供给金杜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
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金杜仅就与公司本次调整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省)现行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
律意见。金杜不对公司本次调整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
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金杜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金杜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金杜依赖有关政府部门
、新巨丰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金杜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其本次调整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起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告,并对所出具的法
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调整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金杜同意公司在其为本次调整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
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金杜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
审阅并确认。
金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授权和批准
(一)2023年 1月 4日,新巨丰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股票期
权授予价格/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2025年 9月 17日,新巨丰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2024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
行调整,由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其关联方,不涉及关联委员回避表决事项。
(三)2025年 9月 18日,新巨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与上述议案有
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四)2025年 9月 18日,新巨丰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综上,金杜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本次调整的原因及内容如下:
根据《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经公司 2025年 5月 15日
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3,356,120股后的 416,643,8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共分配现金股利 2,416
.53万元(含税),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7月 3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7月 4日。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股票期权行权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或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分别于2025年 9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2025年 9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
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过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7.820元/股调整为 7.762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5.730元/份调整为 15.672元/份。
综上,金杜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金杜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a5cc587d-7eb7-448c-95aa-a886e5f35b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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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8:58│新巨丰(301296):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股票期权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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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股票期权第一...。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326db48d-65f3-4842-ba88-bc35dd6a54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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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8:58│新巨丰(301296):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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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归属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
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拟归属的共计 1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15 名激励对象办理 4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拟行权的 107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107名激励对象办理 4,071,000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上
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019b709b-abd3-4602-8a3f-aa09d536ed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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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8:58│新巨丰(301296):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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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
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5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秦庆胜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新巨丰科技包
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公司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
岗位工作而导致职务变更,均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对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58,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以上事宜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共计258,000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07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da8f910d-418d-489f-b320-354a72ea92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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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8:58│新巨丰(301296):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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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归属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及《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经核查,本次拟归属的共计 15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15 名激励对象办理 420.00 万股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事宜。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及《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经核查,本次拟行权的 107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107 名激励对象办理 4,071,000 份股票
期权的行权事宜。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977adde9-c149-451a-b0f6-04168e7e95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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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8:58│新巨丰(30129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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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
张道荣、邵彬、陈学军、石道金、兰培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训军
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
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隗功海、焦波为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刘宝忠近亲属为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124名激励对象中1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
作而导致职务变更,均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7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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