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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91(明阳电气)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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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91 明阳电气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1 17:42 │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1 17:42 │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2 19:22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 │ ├─────────┼──────────────────────────────────────────────┤ │2026-05-07 17:16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6-05-06 11:40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6-04-30 16:50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3) │ ├─────────┼──────────────────────────────────────────────┤ │2026-04-28 17:06 │明阳电气(30129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明阳电气2025年度跟踪报告 │ ├─────────┼──────────────────────────────────────────────┤ │2026-04-28 17:06 │明阳电气(30129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6-04-28 17:06 │明阳电气(301291):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 ├─────────┼──────────────────────────────────────────────┤ │2026-04-28 17:06 │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 2026-05-21 17:42│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周雨翔律 师、段霏霏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同意,本 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对本次股东会依法进行了 见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并于2026年4月29日通过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该《 召开股东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地址:广东 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6号)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郭献清先生主持,董事长张传卫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 议,会议开始前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郭献清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164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0,358,417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63.788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 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 符合资格。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列席本次股东会。 2.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0,296,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650,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9%。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0,288,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641,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9%。 3.《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0,269,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623,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6%。 4.《关于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9,307,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661,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79%。 5.《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301,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637,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4%。 关联股东郭献清、中山慧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市智创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已回避表决。 6.《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0,288,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642,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0%。 7.《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0,288,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642,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3%。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1e71c20-c1f4-4374-b033-06dd8aefa701.PDF ─────────┬──────────────────────────────────────────────── 2026-05-21 17:42│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星期四)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1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下午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1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 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兼总裁郭献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4 人,代表股份 200,358,4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8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5人,代表股份27,236,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9 人,代表股份 173,122,29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17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9 人,代表股份 35,712,2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98%。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5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7 人,代表股份 35,6 93,6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39%。 3、公司在任董事 9 人,现场出席 3人,线上出席 2人。公司副总裁张永胜先生、董事会秘书姚兴存先生、首席财务官刘文娣女 士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296,6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2%;反对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650,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9%;反对 60,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6%;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45%。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288,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641,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9%;反对 68,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5%;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56%。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269,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7%;反对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623,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6%;反对 86,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1%;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53%。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307,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56%;反对 1,04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1%;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 意 34,661,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79%;反对 1,04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46%;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30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2%;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637,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4%;反对 72,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1%;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45%。 该议案关联股东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中山慧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市智创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郭献清已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288,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1%;反对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642,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0%;反对 68,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5%;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45%。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288,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1%;反对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642,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3%;反对 68,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5%;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4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周雨翔律师、段霏霏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4119204-a184-4a7c-acd7-5f38a9cf83eb.PDF ─────────┬──────────────────────────────────────────────── 2026-05-12 19:22│明阳电气(30129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 ─────────┴────────────────────────────────────────────────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4732700f-1fa3-49ae-91e8-bf86fdc2f892.PDF ─────────┬──────────────────────────────────────────────── 2026-05-07 17:16│明阳电气(301291):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华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2026 年 3月 30 日,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公司特定股东中山华慧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慧咨询”)及相关间接持股人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近日,公司收到华慧咨询出具的《股份交易进展告知函》,获悉该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现将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华慧咨询 集中竞价 2026/4/22 54.35-63.29 3,122,000 1.00% - 大宗交易 2026/5/6 55.50-56.28 718,000 0.23% 合计 3,840,000 1.23% 注:1、计算占比时,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312,200,000 股计算(无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下同; 2、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小数位数保留及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华慧咨询 合计持有股份 10,504,240 3.36% 6,664,240 2.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04,240 3.36% 6,664,240 2.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胡连红先生通过华慧咨询间接持有部分公司股份。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和承诺要求,胡连红先生本年 内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实际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高管锁定股部分予以自律管理。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截至本公告日,华慧咨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一)股东出具的《股份交易进展告知函》;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ea30088c-2efa-4f24-b0e2-016fa4789a72.PDF ─────────┬──────────────────────────────────────────────── 2026-05-06 11:40│明阳电气(30129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届满前,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结合本激励计划 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业绩结果,公司需对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 1,058,934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涉及激励 对象共126 人。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及注销流程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总股本造成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 续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c0c8cdf2-9dc1-4cd1-bded-0dd5c129c67b.PDF ─────────┬──────────────────────────────────────────────── 2026-04-30 16:50│明阳电气(30129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3) ─────────┴────────────────────────────────────────────────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3)。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fdaba38-82ad-4638-8331-99276ea69375.PDF ─────────┬──────────────────────────────────────────────── 2026-04-28 17:06│明阳电气(30129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明阳电气2025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被保荐公司简称:明阳电气 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奥 联系电话:0755-23996949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吉 联系电话:0755-2399694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是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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