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91 明阳电气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22 21:11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5-06-26 17:12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6-23 19:38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到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 │公告 │
├─────────┼──────────────────────────────────────────────┤
│2025-06-23 19:38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5-06-23 19:38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到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6-23 19:38 │明阳电气(30129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慧众咨询) │
├─────────┼──────────────────────────────────────────────┤
│2025-06-23 19:38 │明阳电气(30129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郭献清) │
├─────────┼──────────────────────────────────────────────┤
│2025-06-11 16:30 │明阳电气(301291):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
├─────────┼──────────────────────────────────────────────┤
│2025-06-03 11:46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5-20 22:50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
2025-07-22 21:11│明阳电气(301291):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股东郭献清先生、中山慧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份减持完成情况
2025年 5月 21 日,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025年 6月 2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到 5%以下并触及 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到 5%以下并触及 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郭献清先生、中山慧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众咨询”)出具的《股份交易进
展告知函》,获悉该两名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或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万 减持比例
区间(元/股) 股)
郭献清 集中竞价 2025年 6月至 36.70-41.84 311.40 1.00%
大宗交易 2025年 7月 36.60 43.60 0.14%
合计 355.00 1.14%
慧众咨询 集中竞价 2025年 6月 36.70-41.84 312.00 1.00%
大宗交易 至 2025年 7月 36.60 11.00 0.04%
合计 323.00 1.03%
注:1、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计算占比时,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31,220万股计算,下同;
3、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小数位数保留及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郭献清 合计持有股份 17,512,320 5.61% 13,962,320 4.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78,080 1.40% 828,080 0.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34,240 4.21% 13,134,240 4.21%
慧众咨询 合计持有股份 16,053,030 5.14% 12,823,030 4.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053,030 5.14% 12,823,030 4.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公司现任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孙文艺先生通过慧众咨询间接持有部分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孙文艺先生每年转让
的股份数不超过其实际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高管锁定股部分予以自律管理。
二、违反承诺减持股份情况
2025 年 7 月 8 日,郭献清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 43.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成交价格均为 36.60 元
/股;慧众咨询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 11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成交价格均为 36.60 元/股。
郭献清先生、慧众咨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分别做出如下承
诺:“如本人/本企业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会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收盘价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相应调整。”(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原为 38.13 元,经 2023 年半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利润分配后除权除
息发行价调整为 36.69 元)。
因此,郭献清先生、慧众咨询前述于 2025 年 7 月 8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 36.60 元/股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价(除权除息后发行价为 36.69元/股),构成违反承诺减持股份。
三、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相关整改情况
(一)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情况
近日,郭献清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郭献清采取责令购回并上缴价差措施的决定》(〔20
25〕74号),慧众咨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山慧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责
令购回并上缴价差措施的决定》(〔2025〕75号)。主要内容如下:
1、郭献清
经查,你作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减持上述股份时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发行价格,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后为 36.69元/股。2025
年 7月 8日,你以 36.60元/股的价格减持 43.6万股公司股票,占总股本的 0.14%,减持金额 1,595.76 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 224号,下同)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购回并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
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7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明阳电气上缴价差。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
规范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同时,你应于收到本决定书 15 日内向
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2、中山慧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查,你企业作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
承诺减持上述股份时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价格,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后为 36.69 元/
股。2025 年 7 月 8 日,你企业以 36.60 元/股的价格减持 11 万股公司股票,占总股本的 0.04%,减持金额 402.6 万元。上述行
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 224号,下同)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企业采取责令购回并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
责令你企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7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明阳电气上缴价差。你企业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
规学习,切实规范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同时,你企业应于收到本
决定书 15 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股东整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获悉郭献清先生、慧众咨询已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承诺购回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由于郭献清
先生、慧众咨询的购回均价高于违规减持均价,故不存在需上缴公司的价差金额。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郭献清先生、慧众咨询不存在通过违反承诺减持获取不当利益的主观目的,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
形。郭献清先生、慧众咨询已深刻汲取教训,就上述事项进行自查和反省,并已积极整改。郭献清先生、慧众咨询将加强对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事项,在证券交易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二)除前述违反承诺减持的情况外,郭献清先生、慧众咨询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郭献清先生、慧众咨询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相关股东违反承诺减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督促并要求相关股东及董监高切实履
行相关承诺,认真学习减持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切实履行已做出的有关承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四)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股东出具的《股份交易进展告知函》;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be7a9151-0c58-4c50-aca6-189fe0ae265c.PDF
─────────┬────────────────────────────────────────────────
2025-06-26 17:12│明阳电气(30129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 8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
件,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天成”)、明阳电气(陕西)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陕西明阳”)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为博瑞天成、陕西明阳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农业
银行中山分行”)在云链平台办理“保理 e融”业务的云信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 2,000 万元、3,000 万
元,公司与农业银行中山分行签订了《“保理 e 融”业务合作协议》。
2、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博瑞天成、陕西明阳的担保余额分别为 15,000万元、3,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博瑞天成、陕西
明阳的担保余额分别为 17,000万元、6,000万元,均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经审批 本次新 截至目前 累计担保余 剩余可 是否
号 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可用担 增担保 累计担保 额占上市公 用担保 关联
例 经审计资 保总额 金额 余额 司最近一期 额度 担保
产负债率 度 (含本次 经审计净资
新增) 产比例
1 公司 广东博瑞 100% 71.86% 51,000 2,000 17,000 3.64% 44,000 否
天成能源
技术有限
公司
2 公司 明阳电气 100% 56.60% 35,000 3,000 6,000 1.28% 32,000 否
(陕西)
有限公司
合计 86,000 5,000 23,000 4.92% 76,000 --
注:1、上表中“经审批可用担保总额度”指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可用担保总额度;
2、上表中“截至目前累计担保余额”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债务余额,包含以前年度签订但尚未期
满担保合同所对应的债务余额。
三、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所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 年 05 月 06 日
3、注册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横门兴业西路 8 号一楼 101 室(增设 3 处经营场所,具体为:1、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江陵西路
25 号 1 楼 101 室;2、中山市翠亨新区临海工业园和裕东路 5 号;3、中山市南朗街道华南现代中医药城于意路 8 号广东康力电
梯有限公司园区 D3 卡及 D4 卡 01-25 卡)
4、法定代表人:肖正
5、注册资本:5,01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
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气设备修理
;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洋工程装备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042.08
负债总额 15,840.20
净资产 6,201.88
营业收入 13,522.71
净利润 1,480.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480.50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明阳电气(陕西)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明阳电气(陕西)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 年 06 月 06 日
3、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城关街道办统一大道 2 号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4、法定代表人:郭献清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变压器、
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配电
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
器件制造;仪器仪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明阳电气(陕西)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138.83
负债总额 6,304.42
净资产 4,834.41
营业收入 830.53
净利润 -12.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38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明阳电气(陕西)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主要条款
(一)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二)云信申请人: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明阳电气(陕西)有限公司
(三)保证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保证范围:保证人就云信申请人的云信付款义务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云信应付账款的本金、逾
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六)保证期间:云信到期日起三年。
五、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 23,0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2%。截至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保理 e融”业务合作协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a82094c2-0052-48f4-b86d-b4eb8ee7f3ba.PDF
─────────┬────────────────────────────────────────────────
2025-06-23 19:38│明阳电气(30129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到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献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郭献清先生实施股份减持,不触及
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郭献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99997%,该股东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并触及 1%的整数倍
。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8)。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郭献清先生出具的《股份交易进展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该股东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2025 年 6 月 20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部分公司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郭献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609,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 4.99997%,并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方式 (元/股) (股)
郭献清 集中 2025/6/13-2025/6/20 37.10-40.24 1,902,400 0.61%
竞价
注:1、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计算占比时,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312,200,000 股计算(无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下同;
3、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小数位数保留及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
名称 份 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郭献清 合计持有股份 17,512,320 5.60933% 15,609,920 4.999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4,378,080 1.40233% 2,475,680 0.79298%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34,240 4.20700% 13,134,240 4.207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