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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89(国缆检测)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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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89 国缆检测 更新日期:2025-06-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0 00:00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039 │ ├─────────┼──────────────────────────────────────────────┤ │2025-06-11 16:00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38 │ ├─────────┼──────────────────────────────────────────────┤ │2025-05-22 19:24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37 │ ├─────────┼──────────────────────────────────────────────┤ │2025-05-20 18:36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36 │ ├─────────┼──────────────────────────────────────────────┤ │2025-05-20 18:36 │国缆检测(301289):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4 19:26 │国缆检测(301289):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4 19:26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33 │ ├─────────┼──────────────────────────────────────────────┤ │2025-05-14 19:26 │国缆检测(301289):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5-05-14 19:26 │国缆检测(301289):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5-05-14 19:26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 │ └─────────┴──────────────────────────────────────────────┘ ─────────┬──────────────────────────────────────────────── 2025-06-20 00:00│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039 ─────────┴────────────────────────────────────────────────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海国缆检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现有总股本 78,0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65,450.00 股后的 77,934,550.00股为基数。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 78,000,000(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1,980,000.00 元/78,000,000 股*10=4.100000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10000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细情况请 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 2024 年年末总股本 7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1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1,980,000.00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 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 42.4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比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股份数量为 65,450 股,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 本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8,0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65,450.00 股后的77,934,550.00 股为基数 ,每 10 股送红股 0 股,转增 0 股,派发现金 4.103443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5,450.00股后的 77,934,5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 4.10344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6930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2 0689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10344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 司总股本为 78,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为 78,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25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6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回购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01 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 2 08*****957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3 08*****914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9日至登记日:2025年 6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故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 公司总股本 78,000,000(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1,980, 000.00 元/78,000,000 股 *10=4.10000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 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10000元/股。 2、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 888号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俊 咨询电话:021-65493333-2612 传真电话:021-65490171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80acc083-3b53-44f3-a6d3-8ba510a74266.PDF ─────────┬──────────────────────────────────────────────── 2025-06-11 16:00│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38 ─────────┴──────────────────────────────────────────────── 一、控股子公司上海创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因经营发展需要,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缆检测”)控股子公司上海创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 蓝检测”)变更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并对应修改了创蓝检测公司章程。近日,创蓝检测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 续,并取得了由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一)变更情况 (二)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名称 上海创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创蓝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 797 上海市宝山区山连路 558 号 号 2幢 102室 1幢 3层 301室 法定代表人 黄国飞 沈志刚 名称:上海创蓝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MA1FR59949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山连路 558号 1幢 3层 301室 法定代表人:沈志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 09月 0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计量技术服务;工程 管理服务;标准化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生态资源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控股子公司安徽宇测线缆质检技术有限公司 因经营发展需要,国缆检测控股子公司安徽宇测线缆质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宇测”)变更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 、住所,并对应修改了安徽宇测公司章程。近日,安徽宇测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一)变更情况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名称 安徽宇测线缆质检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宇测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高沟镇滨江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 大道 1号 恺帆路 88号 法定代表人 黄国飞 范玉军 (二)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名称:安徽宇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MA2RTM9Q30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恺帆路 88号 法定代表人:范玉军 注册资本:壹仟肆佰叁拾伍万陆仟捌佰贰拾肆圆整 成立日期:2018年 06月 2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标准化服务;智能仪器仪表 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 备查文件 1、《上海创蓝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安徽宇测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fb53cb2a-8b88-4d10-a3c3-a3c2d36480be.PDF ─────────┬──────────────────────────────────────────────── 2025-05-22 19:24│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37 ─────────┴────────────────────────────────────────────────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37。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0827e0b4-17ee-4abd-b31b-3fd07e4994d1.PDF ─────────┬──────────────────────────────────────────────── 2025-05-20 18:36│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36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20 日下午 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5月 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月 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 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 888 号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国飞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1人,代表股份 59,062,1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22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52,681,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87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6,380,8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48%。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人,代表股份562,1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530,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3%。 (5)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053,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弃权 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053,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弃权 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053,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弃权 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053,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弃权 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053,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弃权 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821,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2%;反对 2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2%;弃权 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21,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614%;反对 2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371%;弃权 5,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15%。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7、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7.01 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58,2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弃权 50,8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508,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892%;反对 3,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92%;弃权 50,8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16%。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改制后企业,股权转移事宜尚在办理中)持有公司 7.5%股份,并在公司拥有 一名董事及一名监事席位,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条中第(三)款的规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 司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因此关联股东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5,849,901 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7.02 审议通过《关于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5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74%;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9%;弃权 50,8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9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508,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892%;反对 3,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92%;弃权 50,8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16%。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中第( 一)款的规定,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形成关联关系,因此关联股东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所持表决 权股份数量:49,725,025 股)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925,074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7.03 审议通过《关于与其他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5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74%;反对 3,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9%;弃权 5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9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508,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892%;反对 3,33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23%;弃权 5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85%。 上海三原电缆附件有限公司是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持股 42.01%的企业,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斌在上海三原 电缆附件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条中第(三)款的规定,上海三原电缆附件有 限公司与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形成关联关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关联股东上海电 缆研究所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49,725,025 股)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925,074股)回避本 议案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达健律师、张安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ada2953e-6bc2-49d3-a6ec-02de8f86a426.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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