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85 鸿日达 更新日期:2025-07-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17 17:17 │鸿日达(301285):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7-11 15:47 │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7-03 19:17 │鸿日达(30128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6-27 15:42 │鸿日达(30128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06-27 15:42 │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6-20 00:00 │鸿日达(301285):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
│2025-06-17 18:54 │鸿日达(30128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6-17 18:54 │鸿日达(30128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6-12 15:42 │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5-30 18:20 │鸿日达(301285):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
│ │查意见 │
└─────────┴──────────────────────────────────────────────┘
─────────┬────────────────────────────────────────────────
2025-07-17 17:17│鸿日达(301285):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
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东 数量(股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或第一大股东 )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及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押
王玉 是 12,700,00 13.69% 6.15% 首发前 否 2025年7 办理解除 华能贵诚 个人
田 0 限售股 月 质 信 融
15 日 押登记之 托有限公 资需
日 司 要
合计 - 12,700,00 13.69% 6.15% - - - - - -
0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押数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质押 解除质押 质权人
名称 第一 量 份 本 起始日 日期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动人
王玉 是 12,700,000 13.69% 6.15% 2024 年 1 2025 年 7 华能贵诚信
田 1 月 托有限公司
月 19 日 16 日
合计 - 12,700,000 13.69% 6.15%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数量 比例 及 及 况
(股) 解除质押 解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 未质押股份 占 未
前 后 份 已 限售和冻结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 质 数量(股) 质 押
数 数 结、标记 押
量 (股 量(股) 数 股 股 份
) 量(股) 份
比 比例
例
王玉田 92,799,243 44.90 12,700,00 12,700,00 13.69% 6.15% 12,700,00 100 80,099,243 100%
% 0 0 0 %
昆山豪讯 21,660,949 10.48 0 0 0 0 0 0 21,660,949 100%
宇 %
企业管理
有
限公司
石章琴 7,580,000 3.67% 0 0 0 0 0 0 7,500,000 98.94
%
东台昌旭 6,000,000 2.90% 0 0 0 0 0 0 6,000,000 100%
企
业管理有
限
公司
向卫华 66,000 0.03% 0 0 0 0 0 0 0 0%
吴刚 66,000 0.03% 0 0 0 0 0 0 0 0%
石章成 40,000 0.02% 0 0 0 0 0 0 0 0%
王林花 6,000 0.0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28,218,19 62.04 12,700,00 12,700,00 9.90% 6.15% 12,700,00 100 115,260,19 99.78
2 % 0 0 0 % 2 %
注: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差异为小数项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系实际控制人个人融资需要,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未达到或超过 50%,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
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王玉田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
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督促提醒股东及时履行可能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66b52a2e-d268-4f51-bb45-2cb49440ba01.PDF
─────────┬────────────────────────────────────────────────
2025-07-11 15:47│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788140c0-16c2-4ac8-91ab-6c3c6db5235a.PDF
─────────┬────────────────────────────────────────────────
2025-07-03 19:17│鸿日达(30128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鸿日达(30128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a5f652fa-9524-4969-8c34-55af993895c4.PDF
─────────┬────────────────────────────────────────────────
2025-06-27 15:42│鸿日达(30128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鸿 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0)等相关文件。
近日,公司已办理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
息公告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5050665X4
2、名 称: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王玉田
5、注册资本:20,667 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3 年 06 月 27 日
7、住 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 89 号
8、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
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电机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
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
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光纤制造
;光纤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5066fc29-e2d3-4d32-8405-f0d5940cf007.PDF
─────────┬────────────────────────────────────────────────
2025-06-27 15:42│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8/45ae5c17-342b-4836-922c-42f997fab7f2.PDF
─────────┬────────────────────────────────────────────────
2025-06-20 00:00│鸿日达(301285):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鸿日达(301285):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999e9ebd-a270-4b4f-8df2-fa966e221694.PDF
─────────┬────────────────────────────────────────────────
2025-06-17 18:54│鸿日达(30128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6月 17日(星期二)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 月 17日 9:15-9:25,9:30-11:30和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 17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 89 号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玉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29,891,0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3.44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28,015,1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2.52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2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87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63%。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06,670,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 1,939,438 股,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4,730,562 股,下同。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3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93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94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5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87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63%。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以现场参会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9,818,8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4%;反对 64,5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7%;弃权 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608%;反对 64,5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04%;弃权 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张博阳律师、乔诗璐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
参会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66bf29e7-b27e-4343-8870-676492f1cad3.PDF
─────────┬────────────────────────────────────────────────
2025-06-17 18:54│鸿日达(30128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5]第0335号致: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
公司 2025年 6月 17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
书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已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
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出具本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年 5月 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鸿日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和网络投票时间、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
流程等事项。
2、会议召开方式与时间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5年 6月 17日(星期
二)下午 1:30开始;(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5年 6月 17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 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 午 1:00—3:00;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年 6月 17日
下午 3: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事宜以公告形式依法提前通知股东;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地点、会议内容等与公告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1、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以及网络投票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6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9,891,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449%。
上述所有股东或股东代表均为截至 2025年 6月 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东或其代表。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经本所律师审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对现场投票进行计票、监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129,818,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4%;反对票代表股份数额 64,5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7%;弃权票代表股份数额 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1,85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08%;反对票代表股份数额 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04%;弃
权票代表股份数额 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8%
。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2d08c428-d278-4cc2-af38-e615442784e6.PDF
─────────┬────────────────────────────────────────────────
2025-06-12 15:42│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1a0d4864-83ac-4245-9db0-a4f8b0e8845b.PDF
─────────┬────────────────────────────────────────────────
2025-05-30 18:20│鸿日达(301285):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
│见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鸿日达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