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83 聚胶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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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6:32 │聚胶股份(301283):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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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6 │聚胶股份(301283):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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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5 │聚胶股份(301283):国泰海通关于聚胶股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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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5 │聚胶股份(301283):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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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5 │聚胶股份(301283):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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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3 │聚胶股份(30128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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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3 │聚胶股份(30128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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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2 │聚胶股份(301283):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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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2 │聚胶股份(301283):董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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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2 │聚胶股份(30128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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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6:32│聚胶股份(301283):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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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5月 7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于 2025年 8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
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 80,417,822 股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851,300 股后的股本 79,566,522
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913,304.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80,417,822 股,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 851,300股,总股本扣除公司股票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 79,566,522 股(80,417,822-851,300=79,566,522),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
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5,913,304.40元=79,566,522股*0.2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
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1.978828元=15,913,304.40元/80,417,822股
*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1978828 元。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8828元/股。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年 5月 7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事项的
议案》,于 2025 年 8 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 80,417,822 股扣除截至当
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851,300股后的股本 79,566,522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15,913,304.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
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8 日、2025 年 8 月 26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无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
购股份》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51,300.00股后的 79,566,5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9 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月 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415 陈曙光
2 03*****517 刘青生
3 03*****109 范培军
4 08*****145 淄博富丰泓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7*****873 冯淑娴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9月 2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月 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
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现金
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1.978828元=15,913,304.40元/80,417,822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
每股现金红利为 0.1978828 元。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978828元/股。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若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本企业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承
诺中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
序并披露,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强路 97号
咨询联系人:廖燕桃
咨询电话:020-82469190
传真电话:020-82469698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5a63a1d6-8a0d-4210-aca5-5a2f778e3f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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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6│聚胶股份(301283):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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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2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年 8月 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人,实际出席 9人(其中:刘青生先生、沃金业先生、周明亮先生、逄万有先生、Sui Martin Lin 先生、罗晓光先生、葛光锐
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曙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上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结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包含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保函、保理、贸易融
资、承兑汇票、项目贷款等。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授信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全权代表公司办
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前述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 2月 23日有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同意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已经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d6f65fb9-a31b-40d6-9e57-7d8c35dc9f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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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5│聚胶股份(301283):国泰海通关于聚胶股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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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股份(301283):国泰海通关于聚胶股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051e9c4b-4e0f-403d-80f0-f69825961c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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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5│聚胶股份(301283):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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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
授信额度。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
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6 年 2月 23 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
含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5)。
公司于 2025 年 2月 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的额度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或等值外币),增加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增加银行授信额度后,公司(包含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或等
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2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
二、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情况
鉴于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已过期,为了满足公司及子
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含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
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后,公司(包含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保函、保理、贸易融资、承兑汇票、项目贷款等,授信银
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需要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应法
律文件。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2 月 23 日有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
发展。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eb334276-dc72-4856-be50-43eb530c1b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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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5│聚胶股份(301283):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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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2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年 8月 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
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少玲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廖燕桃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聚
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
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c86c7397-8aa6-4604-9316-561e288261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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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3│聚胶股份(30128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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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股份(30128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287361ac-29db-4c9c-b570-eabcbf0561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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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3│聚胶股份(301283):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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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股份(301283):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b757d858-4045-472e-a526-6288639866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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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2│聚胶股份(301283):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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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
25年 8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 8月 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要求,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
及合理性。同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
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8月 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
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8月 2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拟定的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
公司于 2025年 5月 7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
案》,股东大会同意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中期分红方案,该事项有利于简化分红程序。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124,153.54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13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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