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80 珠城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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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21:08 │珠城科技(30128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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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36 │珠城科技(301280):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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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30 │珠城科技(30128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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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9:16 │珠城科技(30128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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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9:16 │珠城科技(30128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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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9:16 │珠城科技(301280):珠城科技: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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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6:30 │珠城科技(301280):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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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21:11 │珠城科技(301280):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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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42 │珠城科技(30128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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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42 │珠城科技(30128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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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21:08│珠城科技(30128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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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张建道先生、施士乐
先生(以下合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解除婚姻关系
进行财产分割所致,属于非交易过户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中,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
。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张建道先生、施士乐
先生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及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表决权股份不会发生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
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份过出方张建春先生及股份过入方施乐芬女士将合并计算大股东身份,同时因股份过出方及股份过入方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合并适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减持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
指引》”)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的规定;
4、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建春先生及施乐芬女士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
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持续共同遵守《减持办法》《监管指
引》中关于董高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的规定;
5、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建春先生及施乐芬女士将持续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股份锁
定、减持等相关承诺;
6、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建春先生及施乐芬女士若有减持计划,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确定减持额度并披露;
7、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完成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张建春先生和施乐芬女士的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已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财产分
割事宜作出相关安排。前述事项将导致张建春先生和施乐芬女士分别持有的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张建春先生和施乐芬女士协商,张建春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8,767,500 股股票分割过户
给施乐芬女士。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前;
(1)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张建道先生、施士乐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张建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630.
2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3%,通过乐清九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弘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316.456
4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施乐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876.7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41%;张建道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 2,614.5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1%,通过九弘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11.455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施士
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310.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9%。
(2)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张建道先生、施士乐先生已于 2017 年 12月 12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有效期自
签署之日至公司上市发行之日后三十六个月。有效期满,各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三年。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或共同退
出本一致行动协议或解除本协议,不得撤销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亦不会作出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其他行为。根据该协议上述
四人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
项时,均采取一致行动,与张建春共同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上述一致行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a)张建道、施士乐、施乐
芬保证在行使依据公司章程所记载的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股东、董事权利时,与张建春保持一致行动;(b)在股东大会、董事
会召开会议表决时,张建道、施士乐、施乐芬应保证在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上与张建春保持一致行动;(c)若各方对表决事项存
在分歧,应通过充分沟通协商,努力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的,则以张建春意见作为各方的最终意见。
2、本次权益变动后;
(1)张建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53.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82%,通过九弘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316.4564 万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施乐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753.5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2%;张建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614.
5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1%,通过九弘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11.455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施士乐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 2,310.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9%。
(2)根据《一致行动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张建道先生、施士乐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其合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
更。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 (股) (%)
张建春 直接持股 26,302,500 19.23 17,535,000 12.82
通过九弘 3,164,564 2.31 3,164,564 2.31
投资持股
施乐芬 直接持股 8,767,500 6.41 17,535,000 12.82
合计 38,234,564 27.95 38,234,564 27.9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权益变动中涉及的张建春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8,767,500 股股票分割过户给施乐芬女士,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非交易过户方式办理。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的办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为张建春先生和施乐芬女士解除婚姻关系并进行财产分割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
为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张建道先生、施士乐先生,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不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
购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出具的《股份过出方及股份过入方关于遵守减持规定的承诺》;
2、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张建道先生、施士乐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784de0c6-10c7-4185-8a0f-85e7b2bd39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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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36│珠城科技(301280):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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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科技(301280):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31fa5e7e-d7ca-491b-907c-b9278849dc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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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30│珠城科技(30128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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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科技(30128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cc991348-ab5d-4896-aa59-c6b9677fcd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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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9:16│珠城科技(30128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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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科技(30128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209f47ae-f316-4c4a-ad32-292fab3157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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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9:16│珠城科技(30128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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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科技(30128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f16717c0-b167-4ee5-9112-e45fa437b1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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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9:16│珠城科技(301280):珠城科技: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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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科技(301280):珠城科技: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eaac77a8-0944-4d93-b5e6-e3c2b1cd1b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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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6:30│珠城科技(301280):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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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并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股份来源及数量
公司于 2024 年 2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6.43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截至 2024 年 6月 2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02,05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
.23%,最高成交价为 40.6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0.7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1,777,230.6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
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2月 20日至2024 年 6月 24日。上述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 98.81 万股于 2024 年 8月 5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
划”,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1.01%,过户价格为 19.45 元/股,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预留部分的股份数量为 21.39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
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
账户名称为“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情况
根据《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募
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2,337.995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2,337.9950 万份,
其中首次认购份额 2,096.7100 万份,具体资金总额及份数根据参与对象实际出资金额确定。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
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但不包括
公司独立董事。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首次授予人数为 55人,实际首次认购份额为 1,921.8545 万份,认购资金总额为1,921.8545 万
元。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规定,首次授予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的174.8555 万份权益份额调整至预留,预留份额由 241.2850 万份调
整至 416.1405万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17.80%。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人数为 10 人,预留部分实际认购份额为416.1405 万份,认购资金总额为 416.1405 万元。本员
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字〔2025〕72 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珠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21.3954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4 月 9 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过户价格为 19.45 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标的股票分二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预留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上人员与本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
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
关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与本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上述人员已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
数量的相关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持有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并代表本计划行使股东权利。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持有人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前述人员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
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
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处理,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0/08e9661f-1026-4af7-90d6-de87d9a1eb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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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21:11│珠城科技(301280):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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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科技(301280):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1905a459-244b-44a7-b167-966d147f71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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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42│珠城科技(30128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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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相关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
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2023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07 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
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年3月6日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
东海证券、 2017 年度、2019 年度 需在 5%的范
天健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围内与华仪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 电气承担连
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 带责任,天健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已按期履行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 判决)
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
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伍贤春,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
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嘉豪,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健,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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