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79 金道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2 18:06 │金道科技(30127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2 18:06 │金道科技(30127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09 16:42 │金道科技(301279):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8-27 20:44 │金道科技(30127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
│2025-08-27 20:44 │金道科技(301279):金道科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
│2025-08-27 20:43 │金道科技(30127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7 20:43 │金道科技(30127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7 20:42 │金道科技(30127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
│2025-08-27 20:42 │金道科技(30127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
│2025-08-27 20:42 │金道科技(30127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2025-09-12 18:06│金道科技(30127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君泽君(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君杭书字第 007号致: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君泽君(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的公司提
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
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
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集。
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5年 8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
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月 12日下午 14:00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步锦路 6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金言荣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载明的内容一致。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 2025年 9月 12日上午 9:15—9:25和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进行了
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3,12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
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29,738,973股,公司回购股票数量总计 870,088股不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28,868,885股)的 56.7437%。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02
,9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1%;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56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02,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1%。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5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3,427,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788%。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现场或通过视频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
所律师。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审议的内容
1、《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一致
;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
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进行计票、监票。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
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3、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1、《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73,36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3%;反对 55,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8%;弃权 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188
%;反对 55,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667%;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46%。
2、《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73,36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3%;反对 55,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8%;弃权 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188
%;反对 55,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667%;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46%。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 73,36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3%;反对 55,6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8%;弃权 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188
%;反对 55,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667%;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46%。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b58f6751-7676-43cc-af14-036dd085a549.PDF
─────────┬────────────────────────────────────────────────
2025-09-12 18:06│金道科技(30127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股东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9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2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9:15-下午 15:0
0。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步锦路 689 号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言荣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73,427,9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公司总股本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回购专
用账户持股数量,下同)的56.97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73,12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6.74
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302,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23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302,9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23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302,94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2351%。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36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63%;反对55,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8%
;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7188%;反对55,6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667
%;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1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36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63%;反对55,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8%
;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7188%;反对55,6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667
%;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1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36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63%;反对55,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8%
;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7188%;反对55,6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667
%;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1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君泽君(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宇琪、郭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君泽君(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70b5c0cc-bd81-4cfb-97e8-21dc943550ff.PDF
─────────┬────────────────────────────────────────────────
2025-09-09 16:42│金道科技(301279):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
金道科技(301279):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9c5561f4-94d6-4024-bd9f-738d0ff4f09a.PDF
─────────┬────────────────────────────────────────────────
2025-08-27 20:44│金道科技(30127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 2025年 9月 12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日上午 9:15—9:25和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
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本次股东会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年 9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
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步锦路68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
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 √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第 1.00、2.00、3.00 项提案为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为上述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拟参与对象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4、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0日 9:0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和本人身份证。
(2) 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
章)或持股凭证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人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和本人身份证。
(3) 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于登记截止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 9月 10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
到公司方为有效,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2030),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
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
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步锦路 689号,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唐伟将 联系电话:0575-88262235
传真:0575-88262235 邮箱:ir@zjjdtech.com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