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78 快可电子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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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38 │快可电子(30127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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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38 │快可电子(30127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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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 │快可电子(301278):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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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 │快可电子(301278):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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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 │快可电子(30127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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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3 │快可电子(301278):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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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3 │快可电子(30127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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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3 │快可电子(30127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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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3 │快可电子(30127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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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3 │快可电子(301278):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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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38│快可电子(30127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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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电子(30127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e21fd290-f69d-4f42-b397-62064f9ced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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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38│快可电子(30127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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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5月22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3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段正刚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4人,代表股份50,154,05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55.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7,489,7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2,
664,2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62人,代表股份2,664,2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份2,664,2
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赵小岑律师、吴仕奇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95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1%;反对19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6%;弃权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情况:同意2,465,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477%;反对1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79%;弃权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98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6%;反对17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1%;弃权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其中,中小股东表
决情况:同意2,4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348%;反对17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08%;弃权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95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1%;反对19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6%;弃权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情况:同意2,465,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477%;反对1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79%;弃权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95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1%;反对19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6%;弃权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情况:同意2,465,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477%;反对1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79%;弃权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95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9%;反对19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6%;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情况:同意2,465,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439%;反对1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79%;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62,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291%;反对198,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52%;弃权3,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7%。其中,中小股东表
决情况:同意2,462,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291%;反对198,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52%;弃权3,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7%。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952,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8%;反对198,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5%;弃权3,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情况:同意2,462,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291%;反对198,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52%;弃权3,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7%。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555,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4%;反对198,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1%;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其中,中小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2,465,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342%%;反对198,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77%;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981,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8%;反对171,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7%;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其中,中小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2,491,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213%;反对171,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05%;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小岑、吴仕奇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0095c73-def9-4327-9324-e19ded5f3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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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快可电子(301278):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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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可
电子”或“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对快可电子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用
于质押,且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做出决议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7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的投资,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用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万元(含本数),期限为自股东会作出决议之
后的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
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公司经营情况良
好,财务状况稳健,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79b2d48-d874-4bc5-8b61-1b1f48377d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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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快可电子(301278):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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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可
电子”或“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快可电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
7 号)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19,103股,每股发行价 29.00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6,153,987.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2,306,746.0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83,8
47,240.97元已于 2025年 4月 24日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年 4月 25日对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0300009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光伏接线盒旁路保护模块建设项目 14,797.80 14,797.80
2 光储连接器及线束生产项目 3,817.60 3,586.92
合计 18,615.40 18,384.72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结算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
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或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不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
(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
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拟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
期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募集资金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品、基
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
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
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
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理财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理财使用额度及
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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