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77 新天地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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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8:18 │新天地(30127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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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8:18 │新天地(30127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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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6:00 │新天地(301277):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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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5:59 │新天地(30127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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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5:59 │新天地(30127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地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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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5:59 │新天地(301277):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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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5:58 │新天地(30127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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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5:58 │新天地(30127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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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5:57 │新天地(301277):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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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5:57 │新天地(301277):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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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8:18│新天地(30127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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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2日在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
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9日召开第七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5年 8月 12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
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2日下午 14:30在河南省长葛市魏
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谢建中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
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
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26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3,052,438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74.7433%,其中: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
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1,060
,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2352%。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61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
,992,4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8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26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992,4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082%。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2,114,6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00%;反对830,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2%;弃权1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54,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350%;反对830,04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595%;弃权10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54%
。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2,620,4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6%;反对253,1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弃权17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560,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165%;反对253,13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45%;弃权17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89%
。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23058e86-8f31-403d-9983-9fb3ea9f09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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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8:18│新天地(30127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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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09月0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09月0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9:15—
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地”
)第六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现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2人
会议的情况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91,060,000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74.2352%
通过网络投票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的股东人数 261人
参与会议的情况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992,438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0.5082%
中小股东出席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人数 261人
会议情况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992,438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0.5082%
注:中小股东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2,114,6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00%;反对830,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2%;弃权1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
54,6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2.9350%;反对830,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1.6595%;弃权107
,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4054%。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2,620,4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6%;反对253,1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弃权17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
60,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8.3165%;反对253,1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45%;弃权178
,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978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李化、聂若渐律师(以下称“天元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天元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cffe5200-d473-4073-93b8-7ad88e6a55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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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6:00│新天地(301277):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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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胥和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
际生产经营情况,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提高行业竞争力为前提,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
未安排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 6,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2%,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2/2e811d52-1d51-4a62-953d-48936aeddb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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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5:59│新天地(30127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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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5年8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定于2025年9月2日下午
14:30在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1.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情况的议案》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已披露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3.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一)会议登记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河
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邮编4615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以信函和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
请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
本次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9
月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 登记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谢雨珊
联系电话:0374-6103777
传真:0374-6105968
电子邮箱:board@hnnewland.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注意事项
1.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ffac01c4-ed51-49bd-af4c-490bd59f29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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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5:59│新天地(30127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地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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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30127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地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2/f110059b-a0b0-435c-8ad9-eac0284b1e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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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5:59│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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