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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77(新天地)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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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77 新天地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09 15:56 │新天地(301277):关于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 │2025-12-08 19:04 │新天地(301277):新天地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2-08 19:04 │新天地(301277):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 ├─────────┼──────────────────────────────────────────────┤ │2025-12-08 19:04 │新天地(301277):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 ├─────────┼──────────────────────────────────────────────┤ │2025-12-08 19:04 │新天地(301277):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 │ ├─────────┼──────────────────────────────────────────────┤ │2025-12-08 19:04 │新天地(301277):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 │ ├─────────┼──────────────────────────────────────────────┤ │2025-12-08 19:04 │新天地(301277):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 ├─────────┼──────────────────────────────────────────────┤ │2025-12-08 19:04 │新天地(301277):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 │2025-12-08 19:04 │新天地(301277):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 ├─────────┼──────────────────────────────────────────────┤ │2025-12-08 19:04 │新天地(30127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2025-12-09 15:56│新天地(301277):关于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08日,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富马酸亚铁原料药《化学 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信息 化学原料药名称 通用名称:富马酸亚铁 英文名/拉丁名:Ferrous Fumarate 通知书编号 2025YS01084 登记号 Y20240000827 有效期 18个月 包装规格 25kg/桶 申请事项 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审批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 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质量标准、标签及生 产工艺照所附执行。 生产企业 名称: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 通知书有效期 至2030年12月7日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富马酸亚铁是一种用于预防和治疗缺铁性贫血的铁剂,通过补充铁元素改善血红蛋白合成,缓解贫血相关症状。 公司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该原料药在CDE原辅包登记信息平台显示状态为“A” 。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取得的富马酸亚铁原料药《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表明该原料药已符合国家药品注册的有关规定要求,将 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的生产、销售受到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a0a6a2be-779e-4cbf-9e3f-4506613e1c30.PDF ─────────┬──────────────────────────────────────────────── 2025-12-08 19:04│新天地(301277):新天地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5年 12月 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定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4:30在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2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24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公司治理结构、修 非累积投票 √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提案 2.00 《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 √作为投票对 案》 提案 象的 子议案数(8 )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03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0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07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08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3.00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 非累积投票 √ 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提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 12月 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已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提案 2中 1-3项子议案应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河 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邮编 4615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以信函和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 ,请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3日(星期二)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12月 23 日下午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谢雨珊 联系电话:0374-6103777 传真:0374-6105968 电子邮箱:board@hnnewland.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0a3ae063-d5f0-4b4b-8df8-42dd7fdfe79a.PDF ─────────┬──────────────────────────────────────────────── 2025-12-08 19:04│新天地(301277):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适应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独立董事。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权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权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为: (一)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指定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编写会 议文件,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会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2、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分解计划; 3、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调整意见; 4、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公司战略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二)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有关会议文件后,可要求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更正或补充会议文件,审核通过后及时召集战略委 员会会议; (三)战略委员会会议对有关事宜形成决议,并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若超过半数的董事会成员对战略委员会会议提出存在异议的,应及时向战略委员会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会议。战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 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 1 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 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遇特殊情况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必要时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的规 定。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档案管理 制度保存,保存期至少为十年。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会议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第二十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制度如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则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前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de1778b2-7aa0-417a-9aba-43c127428df8.PDF ─────────┬──────────────────────────────────────────────── 2025-12-08 19:04│新天地(301277):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 新天地(301277):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74fdc6aa-e2c2-44d2-b234-195d8119f0ed.PDF ─────────┬──────────────────────────────────────────────── 2025-12-08 19:04│新天地(301277):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 ─────────┴──────────────────────────────────────────────── 新天地(301277):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faa8de2e-7170-49dc-a6b5-36a0d348aec3.PDF ─────────┬──────────────────────────────────────────────── 2025-12-08 19:04│新天地(301277):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 ─────────┴──────────────────────────────────────────────── 第一条 为促进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使公司生产经 营环节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天 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下列日常经常性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 1、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2、购买日常办公用所需的低值易耗品; 3、销售公司自行研发或者经销的产品、商品,提供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服务; 4、提供或接受劳务; 5、其他日常经常性发生的生产经营交易事项。 第三条 公司原材料的采购,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应当遵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燃料、动力、日常办公所需 的低值易耗品的购买,根据金额大小或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签订书面合同,能够签订书面合同的,应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公司购买和销售产品、商品以及提供经营范围内的服务时必须与对方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应当遵照《民法典》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发生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由总经理或其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决定。 第六条 公司一般性营销策略的制定、市场开发、营销渠道的建设,由总经理决定。 第七条 由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工作规划需要调整的,且调整幅度不超过 20%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调整幅 度超过 20%的,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八条 公司签署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销售产品或商品、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重大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及时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一)采购、接受劳务等合同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 (二)销售、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合同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 亿元人民 币的; (三)公司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盈利前景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 第九条 公司在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临时公告中,至少应当包含合同重大风险提示、合同各方情况介绍、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履 行对公司的影响、合同的审议程序等事项。 公司披露的重大合同涉及新业务、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或者其他市场关注度较高事项的,还应当披露进入新领域的原因及可 行性论证情况。第十条 公司参加工程施工、工程承包、商品采购等项目的投标,合同金额或合同履行预计产生的收入达到本制度第 八条所述标准之一的,在获悉已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并已进入公示期、但尚未取得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文件时,应在第一时间发布提 示性公告,披露中标公示的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示媒体名称、招标人、项目概况、项目金额、项目执行期限、中标单位、公 示起止时间、中标金额、中标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关于获得中标通知书存在不确定性和项目执行过程中面临的困难等事项的风险 提示。 公司在后续取得中标通知书的,应及时按照本制度和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披露项目中标有关情况。公司在公示期结束后预计无法 取得中标通知书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充分提示风险。 第十一条 公司应及时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生效或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大不确定性、合同提前 解除、合同终止等。第十二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总金额、合同履行的 进度、本期及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应收账款回款等情况。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影响合同金额 30%以上的,还应当说明并披露原因。 第十三条 公司签署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销售产品或商品、提供劳务、承包工程等重大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按 照本制度第九条至第十二条所述的要求对外披露外,还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十四条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一)采购、接受劳务等合同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 (二)销售、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合同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1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 亿元人民 币的。 第十四条 公司签署达到本制度第十三条规定标准之一的重大合同的,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公司董事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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