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77 新天地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28 17:50 │新天地(301277):关于签署合作开发及许可协议的公告 │
├─────────┼──────────────────────────────────────────────┤
│2025-10-23 17:28 │新天地(30127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
│2025-10-21 17:01 │新天地(301277):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1 17:00 │新天地(301277):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1 16:59 │新天地(30127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09-02 18:18 │新天地(30127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09-02 18:18 │新天地(30127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8-11 16:00 │新天地(301277):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11 15:59 │新天地(30127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8-11 15:59 │新天地(30127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地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
─────────┬────────────────────────────────────────────────
2025-10-28 17:50│新天地(301277):关于签署合作开发及许可协议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地”)于近日与南京知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和医药”
)签署一份合作开发及许可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将在GLP-1类长效多肽创新药物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公司与知和医药
将就GLP-1类长效多肽创新药物目标分子和目标产品的研发、生产、商业化和对外交易开展合作,并对双方合作方式等权利义务作出
明确约定。
2、本合作开发及许可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未触及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为便于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公司对本次协议签署情况进行自愿性披露。
3、重要风险提示: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业绩不会有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的影响情况,将视双方后续开展的合作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京知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法定代表人:侯雯
4、注册资本:772.2008万元
5、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东路199号A43-3、4单元
6、成立日期:2018年3月19日
7、经营范围:医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检测技术服务;仪器仪表、实验仪器及日用品销售;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仪器仪表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其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双方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中国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订立。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会审议。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代谢疾病治疗需求逐年提升,相关药物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新天地与知和医药共同看好GLP-1类长效多肽药物
在治疗代谢性疾病等领域的市场潜力,基于知和医药在多肽长效修饰领域的研发积累,合作共同开发GLP-1类长效多肽创新药物,为
患者提供更优选择。
(二)合作范围:新天地与知和医药将就GLP-1类长效多肽创新药物领域目标分子和目标产品的研发、生产、商业化和对外交易
开展合作,并根据本协议分享产品收益和净销售额。双方同意通过联合委员会管理合作项目项下的所有活动。
(三)研发活动的执行:新天地和知和医药将就目标分子的研发工作另行签署研发服务框架协议。
(三)联合委员会:本协议生效后新天地和知和医药将组成联合管理委员会,负责合作项目整体监察及管理,确保合作项目有序
开展。
(四)知识产权:由新天地单独产生的项目知识产权,由新天地单独所有。由知和医药单独产生的项目知识产权,由知和医药单
独所有。由新天地和知和医药共同产生的项目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三、签署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直以创新为发展驱动力,持续保持研发投入,在聚焦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业务发展,时刻关注行业前沿动态。本
协议的签订是落实公司创新业务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有着积极地影响。公司与知和医药将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
,合作研发推动GLP-1类长效多肽创新药物,为代谢性疾病患者提供更优选择。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不会导致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业绩不会有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将视双
方后续开展的正式合作的具体情况而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协议确立了公司与知和医药在GLP-1类长效多肽创新药物领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在本协议的基础上共
同推进实质性合作,但后续项目推进及合作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受药品研发、注册申报进展不及预期、市场竞争格局恶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效果以及能否达到最终商业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受到法规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存在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四)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及后续合作进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a8405375-d415-4462-9026-c8c9b97c8740.PDF
─────────┬────────────────────────────────────────────────
2025-10-23 17:28│新天地(30127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 1911号
)核准,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 A股股票33,360,000.00股,每股发行价
格人民币 2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72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85,154,160.95元(不含
增值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5,565,839.05元。上述募集资金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1月 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1583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截至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新天地药业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57040180802715688 存续
有限公司 限公司许昌长葛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1050171630800001545 已销户
限公司长葛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16410078801300002786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955103266888888 存续
司许昌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101012301562277 本次注销
司郑州金水路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262483734191 已销户
司长葛支行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注销前账户余额
(元)
新天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110101230156 超募资金 2,277.69
药业股 郑州金水路支行 2277
份有限
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成上述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后,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5cbaac56-e429-437b-8e19-90cf599dc9ba.PDF
─────────┬────────────────────────────────────────────────
2025-10-21 17:01│新天地(301277):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9人,委
托出席0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建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27086782-8d07-4bbe-a68d-dad8a99885f7.PDF
─────────┬────────────────────────────────────────────────
2025-10-21 17:00│新天地(301277):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胥和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2b655296-c8ad-45e3-9c27-f503619be407.PDF
─────────┬────────────────────────────────────────────────
2025-10-21 16:59│新天地(30127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新天地(30127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75814fd4-85b5-40f7-9ad9-5e546bd67ad0.PDF
─────────┬────────────────────────────────────────────────
2025-09-02 18:18│新天地(30127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致: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2日在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
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9日召开第七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5年 8月 12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
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2日下午 14:30在河南省长葛市魏
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谢建中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
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
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26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3,052,438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74.7433%,其中: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
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1,060
,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2352%。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61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
,992,4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8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26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992,4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082%。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2,114,6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00%;反对830,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2%;弃权1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54,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350%;反对830,04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595%;弃权10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54%
。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2,620,4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6%;反对253,1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弃权17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560,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165%;反对253,13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45%;弃权17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89%
。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23058e86-8f31-403d-9983-9fb3ea9f0961.PDF
─────────┬────────────────────────────────────────────────
2025-09-02 18:18│新天地(30127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09月0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09月0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9:15—
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地”
)第六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现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2人
会议的情况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91,060,000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74.2352%
通过网络投票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的股东人数 261人
参与会议的情况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992,438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0.5082%
中小股东出席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人数 261人
会议情况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992,438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0.5082%
注:中小股东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