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76 嘉曼服饰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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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02 │嘉曼服饰(301276):嘉曼服饰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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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40 │嘉曼服饰(301276):嘉曼服饰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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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40 │嘉曼服饰(30127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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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1:53 │嘉曼服饰(301276):东兴证券关于嘉曼服饰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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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7 │嘉曼服饰(301276):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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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 │嘉曼服饰(30127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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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 │嘉曼服饰(301276):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嘉曼服饰2025年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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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 │嘉曼服饰(301276):东兴证券关于嘉曼服饰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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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 │嘉曼服饰(301276):东兴证券关于嘉曼服饰2025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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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 │嘉曼服饰(301276):东兴证券关于嘉曼服饰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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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02│嘉曼服饰(301276):嘉曼服饰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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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以截至审议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129,600,000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64,800,000.00元(含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
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9,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胜奎、刘溦、刘林贵、马丽娟,公司股东北京力元正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首发上市时
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首发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31.85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1号院中海大厦CD座8层
咨询联系人:程琳娜
咨询电话:010-6814975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0e65ed6-1f23-492f-8057-cd2ba09318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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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40│嘉曼服饰(301276):嘉曼服饰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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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1号楼18层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鉴于董事长曹胜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刘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83,843,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9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
人,代表股份83,695,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8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148,02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4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人,代表股份193,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2人,代表股份4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148,02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2%。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董事长曹胜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刘溦为本次股东会会议的
主持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781,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6%;反对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4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218%;反对 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78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789,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1%;反对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42%;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472%;反对 5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434%;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094%。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810%;反对 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3.2096%;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810%;反对 6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09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094%。
关联股东曹胜奎先生、刘林贵女士、刘溦先生、马丽娟女士、北京力元正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位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779,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8%;反对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60%;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357%;反对 5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169%;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84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780,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9%;反对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44%;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124%;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78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094%。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894%;反对 5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8.0012%;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894%;反对 5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01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094%。
关联股东曹胜奎先生、刘林贵女士、刘溦先生、马丽娟女士、北京力元正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位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纬纶律师、李园园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
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0650ee0-a388-4570-aff7-a1b3a94fba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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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40│嘉曼服饰(30127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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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曼服饰(30127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e86abc5-4b8a-4f9e-b19e-264843db63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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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1:53│嘉曼服饰(301276):东兴证券关于嘉曼服饰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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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或“本机构”)作为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曼服
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东兴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12、15层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16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号金融街中心 17、18、5层 501-02单
元、7层 701-01单元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 9号金融街中心 17、18层
法定代表人 李娟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邹成凤、王会然
联系电话 010-66555383
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276
注册资本 12,960.00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 26号院 1号楼 8层 801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 26号院 1号楼 8层 801
法定代表人 曹胜奎
董事会秘书 程琳娜
联系电话 010-68149755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 9月 9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
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
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批复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嘉曼服饰股票发行后持续督
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审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内容
与格式进行了审阅。
2、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3、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等。
4、督导发行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嘉曼服饰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情况。
5、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确保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做出的各项承诺。
6、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7、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4年 9月,保荐代表人张仕兵因工作安排调
整,不再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
人由姚浩杰、张仕兵变更为姚浩杰、王会然。
2025年 6月,保荐代表人姚浩杰因工作安排调
整,不再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
人由姚浩杰、王会然变更为邹成凤、王会然。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证监局和证券交易 无
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能够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
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发行人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等督导工作,
为持续督导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
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
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程
序进行了检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事项。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内,嘉曼服饰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嘉曼服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东兴证券作为嘉曼服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将继续
对嘉曼服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2f1caaa-8a36-412d-8229-19081967a3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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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7│嘉曼服饰(301276):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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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5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 问题 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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