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75 汉朔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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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16 │汉朔科技(30127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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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2 │汉朔科技(301275):中金公司关于汉朔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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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40 │汉朔科技(30127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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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40 │汉朔科技(30127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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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40 │汉朔科技(30127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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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2 │汉朔科技(30127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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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6 │汉朔科技(30127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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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58 │汉朔科技(301275):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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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59 │汉朔科技(301275):中金公司关于汉朔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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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08 │汉朔科技(30127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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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16│汉朔科技(30127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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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3,680,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2,4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680,000股后的 418,7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 1.00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1,872,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
以后年度分配。
2、按公司现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 =41,872,000
元 ÷422,400,000 股 ×10 股=0.99128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
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0991287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现暂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422,400,000股剔除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419,170,0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1,917,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数、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等发生变动的,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增加至 3,68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22,4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 3,680,000 股,本次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418,720,000股。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680,000.00 股后的 418,720,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680,0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
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399 侯世国
2 08*****621 北京汉朔科技有限公司
3 08*****875 嘉兴市汉朔领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966 嘉兴市汉朔领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967 嘉兴市汉朔领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1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2、根据公司在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若
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或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数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回购股份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将相应
调整。
3、公司将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价格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现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 股=41,872,000 元÷422,400,000股×10股=0.99128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 2025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总股
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0991287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 15号瑞普大厦 C座 1803
3、咨询联系人:张可卉
4、咨询电话:010-84938117
5、咨询邮箱:dm@hanshow.com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bf20e09-79a7-459a-8745-fd3ed89a7e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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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2│汉朔科技(301275):中金公司关于汉朔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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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301275):中金公司关于汉朔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58a09de-a268-4d6b-91b8-7f71ce709e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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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40│汉朔科技(30127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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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
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5 年 10月
27 日至 2026年 4月 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
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利用与
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c529bf2-5b66-4d91-94b8-769febf2a9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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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40│汉朔科技(30127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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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30127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ab2e391-27c8-42a7-9b7c-ea0f1fe1ce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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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40│汉朔科技(30127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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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30127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bbe4eff-cfca-4e8a-ab31-83036b8956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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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2│汉朔科技(30127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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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
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公告
,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至2026年 5月 11日以内部张贴方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
期限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方式
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的
职务及相关任职文件、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等资料。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结合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含外籍员工),均与公
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聘用关系。不包括独立董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c831274-bc29-44fb-9bd6-e43612c31c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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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6│汉朔科技(30127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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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30127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1d53326-81ae-41f0-acbb-608f1156b3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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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58│汉朔科技(301275):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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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朔科技”)已于 2026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一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6:00-17:00在全景网举行汉朔科技 2025年度暨 2026年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
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侯世国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李峰先生;独立董事王志平先生;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林长华先生;保荐代表人张军锋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暨 2026年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
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a74cf350-057a-4371-a6cd-255e480fb1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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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59│汉朔科技(301275):中金公司关于汉朔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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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301275):中金公司关于汉朔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2310026f-9f84-41d5-8d60-ca2d3832fb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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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08│汉朔科技(30127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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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
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
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4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9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及 2025 年
10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
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5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8475%,最高成交价为 67.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8.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7,176.4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适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ad87e265-e7da-49a1-b2ad-6b41f78bb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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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汉朔科技(301275):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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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汉朔科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1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919%,限售期为自本
次解除限售主体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6年 5月 6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和上市后股份变动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61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2,240,000股,并于 2025年 3月 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80,160,000 股增加至422,4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390,639,246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92.4809%;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31,760,75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5191%。
2025年 9月 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031,2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80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9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2026年 3月 11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59,744,37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4925%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822,8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18%,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
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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