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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69(华大九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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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69 华大九天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30 19:06 │华大九天(30126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 │2025-07-24 19:00 │华大九天(301269):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 │ │性公告 │ ├─────────┼──────────────────────────────────────────────┤ │2025-07-24 19:00 │华大九天(301269):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2025-07-22 19:22 │华大九天(301269):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 ├─────────┼──────────────────────────────────────────────┤ │2025-07-22 19:21 │华大九天(30126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22 19:19 │华大九天(3012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7-18 21:02 │华大九天(3012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07-14 20:40 │华大九天(30126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14 20:40 │华大九天(301269):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 │2025-07-14 20:40 │华大九天(301269):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 ─────────┬──────────────────────────────────────────────── 2025-07-30 19:06│华大九天(30126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数字设 计综合及验证 EDA 工具开发项目”和“面向特定类型芯片设计的 EDA工具开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 项目进行结项,同时注销“数字设计综合及验证 EDA工具开发项目”和“面向特定类型芯片设计的 EDA工具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 5 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51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0,858.835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2.69 元(人民币,以下同),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 354,975.3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372.78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46,602.55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7月 25日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2年 7月 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14-00015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相关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 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 容详见 2022 年 8月 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数字设计综合及验证 EDA工具开发项目”,实施主体是上海华大九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计划 投资金额为 56,701.87 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56,701.87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共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57,92 8.2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 56,701.87万元,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取得的利息净额和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1, 226.36 万元。该项目已按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完成投资,无节余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面向特定类型芯片设计的 EDA 工具开发项目”,实施主体是成都华大九天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计 划投资金额为 43,303.75 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43,303.75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共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44, 462.4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 43,303.75万元,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取得的利息净额和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1,158.72 万元。该项目已按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完成投资,无节余募集资金。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 利息及理 累 计 已 投 结余募 名称 金额 资金金额 财 收 益 入 募 集 资 集资金 (扣除手 金金额 金额 续费) 数字设计综 上海华大九 56,701.87 56,701.87 1,226.36 57,928.23 0.00 合及验证 EDA 天信息科技 工具开发项 有限公司 目 面向特定类 成都华大九 43,303.75 43,303.75 1,158.72 44,462.47 0.00 型芯片设计 天科技有限 的 EDA工具 公司 开发项目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注销前,公司“数字设计综合及验证 EDA 工具开发项目”和“面向特定类型芯片设计的 EDA工具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均为 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人和保荐代表 人。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 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状态 (元) 数字设计综合 上海华大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121939286010826 0.00 已注销 及验证 EDA工 天信息科技 公司上海自贸试验 具开发项目 有限公司 区临港新片区支行 面向特定类型 成都华大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100101220084 0.00 已注销 芯片设计的 天科技有限 公司成都成华支行 2194 EDA工具开发 公司 项目 除已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专户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五、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142aab87-7fc0-48ca-9e02-b5d520c57072.PDF ─────────┬──────────────────────────────────────────────── 2025-07-24 19:00│华大九天(301269):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 ─────────┴──────────────────────────────────────────────── 华大九天(301269):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bba427f7-55b2-4147-81f7-60525cd2863c.PDF ─────────┬──────────────────────────────────────────────── 2025-07-24 19:00│华大九天(301269):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华大九天(301269):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84765f4d-57a1-4cf4-a40c-805ac5470b2d.PDF ─────────┬──────────────────────────────────────────────── 2025-07-22 19:22│华大九天(301269):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孙小莉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孙小莉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 务,辞职后孙小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孙小莉女士的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6 年 12 月 27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小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孙小莉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孙小莉女士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孙小莉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经公司股东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张亚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 董事后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亚滨先生 的简历详见附件。 若张亚滨先生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会总 人数的 1/2。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92b6626d-c2ca-4e81-860d-ff0cc8adde70.PDF ─────────┬──────────────────────────────────────────────── 2025-07-22 19:21│华大九天(30126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7月 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 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年 7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10 人,实际出 席董事 10 人,其中董事郑波先生、张尼先生、阳元江先生、张帅先生、刘方园女士、吴革先生、陈岚女士、洪缨女士以通讯方式参 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孙小莉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孙小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 公司股东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张亚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董事后 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d4202f5e-cc72-4fda-b261-2b137bca453e.PDF ─────────┬──────────────────────────────────────────────── 2025-07-22 19:19│华大九天(3012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下午 3:00 召开 2 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本次 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8月 8日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8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8 日上午9:15至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 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4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 2号 A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 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5年 8月 5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 在 2025年 8月 5日下午 16点之前送达公司或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ir@empyrean.com.cn),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 2号 A座二层公司会议室。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应向大会签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 的复印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雪丽 2、联系电话:010-84776988 3、联系邮件:ir@empyrean.com.cn 4、会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 2号 A座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730a4c45-1a2a-4888-a7b2-df6d25bb5428.PDF ─────────┬──────────────────────────────────────────────── 2025-07-18 21:02│华大九天(3012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公司股东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九天”)股份 48,192,77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88%)的 大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714,70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 持有公司股份 41,135,84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58%)的大股东“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建元”)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累计不超过 5,429,4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大基金、上海建元的相关减持股份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48,192,772 8.88% 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41,135,842 7.58% 伙)-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大基金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 8月 11日-2025年 11月 10日)进行。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 2,714,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大基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 得减持的情形。 (二)上海建元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4、减持股份时间、数量及比例: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 8 月 11 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 ),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累计不超过 5,429,41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上海建元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 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主体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上述股东承 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 履行完毕 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公司、上海建元股 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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