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68 铭利达 更新日期:2025-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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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7 15:36 │铭利达(301268):关于铭利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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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6:32 │铭利达(30126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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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36 │铭利达(30126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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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36 │铭利达(301268):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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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36 │铭利达(301268):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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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36 │铭利达(301268):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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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7:22 │铭利达(30126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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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34 │铭利达(301268):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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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56 │铭利达(301268):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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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00:00 │铭利达(301268):铭利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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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7 15:36│铭利达(301268):关于铭利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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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铭利转债”(债券代码:123215)将于2025年8月4日(原付息日2025年8月3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按面值支付
第二年利息,每10张“铭利转债”(面值1,00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00元(含税)。
2、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8月1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25年8月4日(星期一)。
4、除息日:2025年8月4日(星期一)。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算期间为2024年8月3日至2025年8月2日,当期票面利率为0.50%。
6、“铭利转债”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日,截至2025年8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铭利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
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8月3日。
8、下一付息期间利率:1.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1516号)同意注册,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
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铭利转债”,债券代码“123215”。
根据《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和《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相
关条款规定,在“铭利转债”的计息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公司将于2025年8月4日(星期一)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现将付息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15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00,000.00万元(1,000.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00,000.00万元(1,000.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年8月23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年8月3日至2029年8月2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2日
9、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
10、付息的期限、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
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3年8月3日(T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2023年8月3日,T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
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
1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可转债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可转债
主体信用评级及债券信用评级均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铭利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8月3日至2025年8月2日,当期票面利率为
0.50%,本次付息每10张“铭利转债”(面值1,00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00元(含税)。
对于持有“铭利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00元;对于持有“铭利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
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和1根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4月 4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其公司名称已由“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5.00元;对于持有“铭利转债”的
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发利息5.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如下:
1、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8月1日(星期五)
2、付息日:2025年8月4日(星期一)
3、除息日:2025年8月4日(星期一)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25年8月1日(该日期为付息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铭利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
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
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等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
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1号楼101室
咨询联系人:张后发
咨询电话:0769-89195695
传真电话:0769-8919565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12e198b8-4fc2-41c0-a384-beb639ebb3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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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6:32│铭利达(30126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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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达磊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达磊投资”)与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银行”)就其持有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可转债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可转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数量 可转债比 债余额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张) 例(%) (%)
达磊投资 是 480,000 50.00 5.61 2024-10-25 2025-7-22 澳门银行
注:上述股东占公司可转债比例以2025年7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计算所得。
2、股东可转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次可转债质押解除之日,上述股东所持可转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 持有可转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剩余质押可 剩余质押
(张) 债占公司 押前质押可 押后质押可 转债占其所 可转债占
可转债余 转债数量 转债数量 持可转债比 公司可转
额比例 (张) (张) 例(%) 债余额比
(%) 例(%)
达磊投资 960,000 11.22 960,000 480,000 50.00 5.61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c5d3998b-0060-446e-b3e8-7251d57602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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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36│铭利达(30126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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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30126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76c5bc92-b8f8-4880-8d16-477d15fd47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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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36│铭利达(301268):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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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301268):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debe782a-6387-43db-aaa2-7312ef455b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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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36│铭利达(301268):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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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
025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杨德诚先生列席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娜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及现实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a7450f65-d2af-496c-adbb-e5508a5a52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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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36│铭利达(301268):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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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并于2025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诚先生召
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考虑到
客户业务结构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以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并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产能
规划部署,公司决定将“铭利达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的状态日期进行调整,预定达到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5年8月延期至2026年8月。
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aaed106f-d5c8-4964-9161-31a196d00f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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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7:22│铭利达(30126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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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30126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7e27c83b-850c-4653-82e4-ace5108788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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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34│铭利达(301268):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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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301268):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1e6f0071-9628-4c88-81f1-2291a985b8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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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56│铭利达(301268):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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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铭利转债”(债券代码:123215)转股期限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2日;最新的转股价格为19.20元/股;
2、2025年第二季度,共有10张“铭利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00元),合计转成52股“铭利达”股票(证
券代码:301268);
3、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为8,555,462张,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人民币855,546,200.00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利达”或“公司”)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151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00元,按面值发行;
公司实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394,122.64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991,605,877.3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1112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1,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铭利转债”,债券代码“12321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的起止日期为2024年2月1
9日至2029年8月2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铭利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7.82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当时
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
铭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7.82元/股调整为37.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关于铭利转债转股价
格调整的公告》。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40,
001.0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0.25万元(含税)。根据《募
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相关规定,“铭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7.67元/股调整为37
.4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关于铭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意向下修正“铭利转债”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铭利转债”转股价
格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可转债的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9.2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月6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年第二季度,“铭利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10张,减少金额为1,000.00元,转股数量为52股。截至2025年第二季度末,公司
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为8,555,462张,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人民币855,546,200.00元。
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2025年3月31日) (2025年6月30日)
股份数量 占股本 本次转股增加 股份数量 占股本
(股) 比例(%) 数量(股) (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220,004,550 54.95 0 220,004,550 54.95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0,157,110 7.53 0 30,157,110 7.53
首发前限售股 189,847,440 47.41 0 189,847,440 47.41
二、无限售条件流 180,392,252 45.05 52 180,392,304 45.05
通股
三、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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