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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68(铭利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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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68 铭利达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1 17:16 │铭利达(301268):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19 18:18 │铭利达(30126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9 18:18 │铭利达(30126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7:48 │铭利达(301268):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13 19:16 │铭利达(30126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5-13 17:45 │铭利达(301268):国泰海通关于铭利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 │ │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6-05-13 17:45 │铭利达(301268):国泰海通关于铭利达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6-04-30 16:30 │铭利达(301268):铭利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 │2026-04-27 20:52 │铭利达(301268):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 │2026-04-27 20:52 │铭利达(30126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2026-05-21 17:16│铭利达(301268):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46.98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3.45%。请广大投 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介绍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铭利达”)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 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拟向 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具体融资类型、金额、期限、利率等以最终银行审 批为准),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亿元。 上述授信事项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 转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授信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由公司财务中心实施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 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行(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铜梁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 司重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铭利达”)和重庆农商行铜梁支行签订的《最高额合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最 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本金为25,000万元。同时,重庆铭利达以其拥有的位于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产业大道18号的房产 为《最高额合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作为抵押财产设定抵押,抵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是35,981.13万元,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10%,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单独披露标准。 上述担保在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4MA6131470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产业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陶诚 注册资本:27,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8月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有色金属合金 制造,五金产品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胶表面处理,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重庆铭利达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重庆铭利达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03月31日/2026年1-3月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1,399.70 101,723.77 流动负债 82,129.03 86,395.26 银行借款 14,800.00 14,800.00 净资产 12,169.69 12,164.90 营业收入 14,210.02 54,014.86 利润总额 -1,465.47 -4,908.88 净利润 -1,465.47 -4,449.05 重庆铭利达目前未涉及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在金融机构信用记录良好,无逾期及不良信用记录。经查,重庆铭利达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名称: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重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行 4、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9年5月17日止 5、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25,000万元整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 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公证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因债务人/担保 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担保期间: 1)乙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次到期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叁年。2)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的保证期间为甲方垫付最后一笔款项之日起叁年。 3)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或还款协议的,经乙方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或 还款协议约定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 4)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甲方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 后的最后一笔到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 8、担保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469,83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293.45%。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51,717.4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157.22%。上述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公司或者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 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重庆农商行铜梁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06c3ed6d-cb77-42ac-aee2-bc344fa70549.PDF ─────────┬──────────────────────────────────────────────── 2026-05-19 18:18│铭利达(30126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铭利达(30126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48592f4-4071-4ef9-9a22-6476da076627.PDF ─────────┬──────────────────────────────────────────────── 2026-05-19 18:18│铭利达(30126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1楼1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人,代表股份数为263,148,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7.1717%。其中,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数为261,604,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6.77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数为1,54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33 人,代表股份数为1,54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3%。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72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反对4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0%;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196%;反对415,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114%;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72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反对4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0%;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196%;反对415,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114%;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72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反对4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0%;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196%;反对415,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114%;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72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4%;反对4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5%;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355%;反对417,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955%;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72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反对4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0%;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196%;反对415,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114%;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72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反对4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0%;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196%;反对415,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114%;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1,66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44%;反对1,4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4%;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12%;反对1,482,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798%;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 2026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72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4%;反对4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4%;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484%;反对416,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826%;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72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反对4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0%;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196%;反对415,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114%;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魏蓝、易佳妮;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a1fbb02-cd63-4d0e-b57c-8a95247fb3bf.PDF ─────────┬──────────────────────────────────────────────── 2026-05-15 17:48│铭利达(301268):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45.98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7.21%。请广大投 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介绍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铭利达”)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不超过人民币60.00亿元(具体融资类型、金额、期限、利率等 以上述机构最终审批为准),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金额不超 过60.00亿元。上述授信事项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授信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由公司财务中心实施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 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铭利达”)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的最高债权额本金为40,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4年7月27日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F栋3202 3、法定代表人:陶诚 4、注册资本:40,039.6802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塑胶模具、合金压铸模具、压铸产品、铝型材、五金制品、塑胶产品(不含注塑工艺)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塑胶模具、合金压铸模具、压铸产品、铝型材 、五金制品、塑胶产品(不含注塑工艺)的生产、加工(具体范围凭环保批复经营);普通货运;压铸件、塑胶件、线缆、电子产品的 装配组装业务。 6、被担保人与担保人的控制关系:担保人广东铭利达为被担保人铭利达的全资子公司 7、公司资信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8、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627,512,087.77 6,586,521,442.08 流动负债 3,896,571,396.51 3,898,489,092.65 银行借款 2,205,311,169.15 1,988,249,590.50 净资产 1,579,701,117.03 1,601,055,915.10 营业收入 803,318,316.48 3,516,844,093.27 利润总额 5,153,481.78 -254,883,860.83 净利润 5,506,385.54 -235,375,558.53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保证人)名称: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债权确定期间:自2026年5月14日起至2027年5月8日止 5、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 6、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担保期间: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 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 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 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8、担保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459,83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287.21%。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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