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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67(华厦眼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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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67 华厦眼科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9 19:13 │华厦眼科(301267):中金公司关于华厦眼科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6-05-19 19:13 │华厦眼科(301267):中金公司关于华厦眼科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2026-05-19 19:13 │华厦眼科(30126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9 19:13 │华厦眼科(30126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2 18:47 │华厦眼科(301267):中金公司关于华厦眼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6-04-28 00:34 │华厦眼科(301267):2025 Sustainability Report │ ├─────────┼──────────────────────────────────────────────┤ │2026-04-28 00:34 │华厦眼科(301267):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 │2026-04-27 22:07 │华厦眼科(301267):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 │ │公告 │ ├─────────┼──────────────────────────────────────────────┤ │2026-04-27 22:07 │华厦眼科(30126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工作报告 │ ├─────────┼──────────────────────────────────────────────┤ │2026-04-27 22:05 │华厦眼科(30126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 2026-05-19 19:13│华厦眼科(301267):中金公司关于华厦眼科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华厦眼科(301267):中金公司关于华厦眼科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55e9f4e-d845-4b38-8f6d-2f27c2397972.PDF ─────────┬──────────────────────────────────────────────── 2026-05-19 19:13│华厦眼科(301267):中金公司关于华厦眼科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华厦眼科(301267):中金公司关于华厦眼科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2aebaaf-7030-4406-a73f-8b22c9a7ed48.PDF ─────────┬──────────────────────────────────────────────── 2026-05-19 19:13│华厦眼科(30126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华厦眼科(30126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90ab40f-172b-4883-9ab4-c50feb23219d.PDF ─────────┬──────────────────────────────────────────────── 2026-05-19 19:13│华厦眼科(30126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9:15-15:00。 3、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五通西路 999号 17楼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庆灿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 陈凤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4 人,代表股份 674,629,7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3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 383,314,6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4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5 人,代表股份 291,315,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9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1 人,代表股份 117,728,4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4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82,177,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104 人,代表股份35,551,0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05%。 出席会议的股东均为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股东。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3,847,0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0%;反对 683,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 9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7%。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3,842,0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2%;反对 737,4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3%;弃权 5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7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3,864,0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5%;反对 737,3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3%;弃权 2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3,874,9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1%;反对 613,4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9%;弃权 14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973,7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89%;反对 613,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11%;弃权 14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3,885,1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6%;反对 602,7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3%;弃权 1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983,9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76%;反对 602,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20%;弃权 1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4%。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3,861,9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2%;反对 737,4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3%;弃权 3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960,7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79%;反对 737,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4%;弃权 3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出席会议关联股东华厦医疗投资(厦门)有限公司、苏庆灿、厦门鸿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 门颂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 556,815,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 117,017,1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30%;反对 76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5%;弃权 3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65%。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3,798,3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8%;反对 638,0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6%;弃权 19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897,1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38%;反对 638,0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20%;弃权 19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5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2%。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3,660,2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3%;反对 867,5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6%;弃权 101,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758,9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65%;反对 867,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9%;弃权 101,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6%。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3,836,9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5%;反对 761,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9%;弃权 30,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霞、顾祺增 3、法律意见: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04b097c-2c57-4bad-8d1a-dd67bd13f78f.PDF ─────────┬──────────────────────────────────────────────── 2026-05-12 18:47│华厦眼科(301267):中金公司关于华厦眼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 “公司”、 “发行人”或“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11月 7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期至 2025年 12月 31 日止。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 机构”) 作为华厦眼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于上市之日起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截至目前,持续督 导期已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 陈亮 保荐代表人 周凌轩、赵冀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华厦眼科 股票代码 301267.SZ 公司的中文名称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华厦眼科 公司的外文名称 Huaxia Eye Hospital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Huaxia Ey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苏庆灿 公司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五通西路 999号之 1701 公司办公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五通西路 99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61006 公司网址 www.huaxiaeye.com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huaxiaeye.com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 华厦眼科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 华厦眼科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 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 关工作: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3、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对发行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的在任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7、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变更 中金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持续督导机构,原委派沈俊先生、赵冀先生担任公 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2024年 9月,因原保荐代表人沈俊先生工作变动,无法继续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决定委派周凌轩先生接替沈俊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周凌轩先生、赵冀先生,持续督导期至 2025年 12月 31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1、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合理配置资源,公司于 2023年 4月 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中金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实施地点由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 23号变更为天津市河西区环湖中路华昌大厦 A区。(2 )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3年 7月 28日延长至 2023年 12月 31日。 2、为增强公司的市场渗透力和品牌影响力,保证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于2025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增加首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延长实施期限,中金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重庆、四川、福建等 14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展至全国。(2)项 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5 年 12月 31日延长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为加快区域视光中心项目建设进程,促进募投资金高效使用,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实施地 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增加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中金公司对上述事项 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为: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直营店调整为独资新建、合资新建、投资并购相结合。 (四)实际控制人留置 公司于 2023年 12月收到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苏庆灿先生因个人原因被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2024年 6月,公 司收到苏庆灿先生家属的通知,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苏庆灿先生的留置措施;同时,苏庆灿先生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所涉及事项与公司无关。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苏庆灿先生仍处于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状态。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地进行对外信息披露;重要事项能够及时通知保荐 机构,并与保荐代表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了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及时对有关重要事项提 出建议和发表专业意见;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募集资金核查、现场检查等持续督导工作。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 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和与公司约定履行了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就其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 持续督导的责任。 十一、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4eb41ee-dcd9-4ab1-9122-e6d37e1ec450.PDF ─────────┬──────────────────────────────────────────────── 2026-04-28 00:34│华厦眼科(301267):2025 Sustainability Report ─────────┴──────────────────────────────────────────────── 华厦眼科(301267):2025 Sustainability Report。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851bfb2-d20d-488b-8f17-dc35c53f46bd.PDF ─────────┬──────────────────────────────────────────────── 2026-04-28 00:34│华厦眼科(301267):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华厦眼科(301267):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6c1ff74-1003-4809-ac9d-1345948c3323.PDF ─────────┬──────────────────────────────────────────────── 2026-04-27 22:07│华厦眼科(301267):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主办,厦门上市 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 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周五)15:40-17:00。 出席本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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