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65 华新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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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4 │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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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4 │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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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5 │华新科技(301265):华新科技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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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 │华新科技(30126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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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 │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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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 │华新科技(301265):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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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 │华新科技(30126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 │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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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 │华新科技(301265):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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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 │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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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 │华新科技(301265):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控自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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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4│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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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4号3-9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兼总经理王建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49,709,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16.7021%。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6,396,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9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56,105,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512%。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6,396,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6,396,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91%。
(4)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98,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46%;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89,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1%;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
2%。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00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75,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8%;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33%;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5,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47%;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8%;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705%。
表决结果:通过
3.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97,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46%;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88,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5%;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
9%。
表决结果:通过
4.00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83,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96%;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7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1%;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4%;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705%。
表决结果:通过
5.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95,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9%;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96%;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85,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7%;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4%;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
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事务所关于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7018637-d24f-4fb7-9429-da869f0d4f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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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4│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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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
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3.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1日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兼总经理王建明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1 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49,709,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16.7021%。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6人,
代表股份 6,396,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91%。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人,代表股份 56,105,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12%。其中,通过现
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6人,代表股份 6,396,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91%。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3.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开展 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与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的提案一致,未对提案进行修改。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全部议案对中小股东单独
计票。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述职。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参与计票、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
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权总数和统计数。
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098,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89,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1%;反对 2,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弃权 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2%。
2.00《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075,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8%;反对 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弃权 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65,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47%;反对 13,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8%;弃权 1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5%。
3.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097,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 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88,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5%;反对 2,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弃权 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9%。
4.00《关于开展 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083,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 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7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51%;反对 5,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4%;弃权 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5%。
5.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095,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9%;反对 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85,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7%;反对 5,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4%;弃权 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9%。
以上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890e9a7-83e0-4128-88bd-7f874bdc74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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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5│华新科技(301265):华新科技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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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华新科技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59f16f1-65e5-4afc-9c24-2215e4ebf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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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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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144,479.54元,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94,430,284.44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43,028.4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70,0
92,419.50元,母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4,914,424.87元。
基于2025年度公司整体盈利状况,为回报各位股东,以公司截至2026年4月21日总股本302,973,182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5,34
8,938股后股本297,624,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762,424
.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
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9,762,424.4元(含税),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将在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金额(元) 29,762,424.40 12,064,969.76 0
回购注销总金额(元) 0 0 0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144,479.54 47,243,489.87 88,628,176.14
(元)
研发投入(元) 18,067,184.73 16,630,670.55 17,766,842.27
营业收入(元) 862,602,021.18 641,168,129.97 730,028,428.3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670,092,419.50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364,914,424.87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41,827,394.16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65,338,715.18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41,827,394.16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52,464,697.55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2.35%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是√否
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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