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62 海看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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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8:54 │海看股份(30126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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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34 │海看股份(30126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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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34 │海看股份(30126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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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5:54 │海看股份(30126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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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7:40 │海看股份(301262):关于参加2025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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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5:40 │海看股份(301262):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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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22 │海看股份(30126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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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22 │海看股份(30126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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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22 │海看股份(30126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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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22 │海看股份(301262):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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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8:54│海看股份(30126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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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得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的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1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0.50000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850,000.00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
分配预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1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00
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发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
000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7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54 山东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7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广播电视台及其他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公告书》中承诺: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并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2
8.68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9777 号鲁商国奥城 5 号楼
咨询联系人:王闯
传真/电话:0531-8169018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5aa98a7d-7d23-4236-973b-cef0cea81d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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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34│海看股份(30126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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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的委
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海看网络科技
(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等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
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
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5 年 5月 29 日以公告形式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的事项及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了股东有权
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会议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姓名。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于 2025年 6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5点 00分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9777号鲁商国奥城 5
号楼公司 3719 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前述通知披露的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系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具有担任公司董事的合法资格;公司董
事会不存在不能履行职权的情形。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47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290,372,5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69.6337%。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表决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经统计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90,353,18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反对 1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90,353,08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 1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90,351,28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7%;反对 1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90,357,88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9%;反对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弃权 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0,342,68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7%;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表决情况:同意 290,308,18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8%;反对 6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200d1c63-0e90-4be2-8e47-f689881716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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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34│海看股份(30126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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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6 月 18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
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8 日 9:15-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9777 号鲁商国奥城 5号楼公司 3719 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张先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47 人,代表股份 290,372,58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3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1 人,代表股份 290,180,38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8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192,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46 人,代表股份 192,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192,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1%。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含通讯方式参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0,353,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0,353,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0,351,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7%;反对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0,357,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9%;反对 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0,342,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7%;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0,308,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8%;反对 6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淼晶、张明波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五、备查文件
1、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31b0b517-67ce-4c90-8687-da6c4b120b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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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5:54│海看股份(30126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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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15: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6 月 18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8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
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1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9777 号鲁商国奥城 5 号楼公司 3719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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