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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61(恒工精密)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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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61 恒工精密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2 18:18 │恒工精密(30126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5-22 18:18 │恒工精密(30126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6:40 │恒工精密(301261):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5-15 16:40 │恒工精密(301261):中信证券关于恒工精密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2026-05-15 16:40 │恒工精密(301261):中信证券关于恒工精密2025年度跟踪报告 │ ├─────────┼──────────────────────────────────────────────┤ │2026-05-06 17:13 │恒工精密(30126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 │2026-04-29 17:04 │恒工精密(30126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4-27 18:52 │恒工精密(30126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 ├─────────┼──────────────────────────────────────────────┤ │2026-04-27 18:52 │恒工精密(30126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27 18:52 │恒工精密(30126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26-05-22 18:18│恒工精密(30126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致: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 025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 及《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 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核查。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于 2026年 4月 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 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该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股东投 票方法等事项,并对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议题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 3.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 2026年 5月 22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6年 5月 22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 4. 2026 年 5 月 22 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公司董事长魏志勇先生的主持下如期召开。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通知、召开方式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经核查,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81名,代表股份 55,752,0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3.4338%。其中,中小投资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75 名,代表股份 16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1%。 (1)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26年 5月 18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进 行了审查,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6 名,持有股份 50,48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7.4439%。 (2) 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验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 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75名,代表股份 5,264,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98%。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 会,公司董事应邀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审议了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所列的议案。经核查,所审议的议案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中列明的议案一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表决。其中,现场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推举的计票人、监票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点票、计票、监票,会议 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现场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本 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735,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95%;反对 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75%;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30%。 2.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742,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37%;反对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79%;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4%。 3.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742,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24%;反对 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86%;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0%。 4.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22,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90%;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837%;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72%。 关联股东河北杰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魏志勇、付永晟回避表决。 5.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742,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37%;反对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79%;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4%。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fc4d4f3-b2d6-434a-b37a-8d955e8fe115.PDF ─────────┬──────────────────────────────────────────────── 2026-05-22 18:18│恒工精密(30126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的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东柳大街 510号邯银大厦东楼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志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5,752,071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33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股份数 50,48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7.44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5人,代表股份数 5,264,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98%。 2、出席会议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75人,代表股份数为 16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人,代表股份数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4人 ,代表股份数 16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735,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5%;反对 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弃权 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4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513%;反对 4,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14%;弃权 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72%。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742,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弃权 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069%;反对 4,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44%;弃权 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88%。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742,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 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 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766%;反对 4,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02%;弃权 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3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22,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0%;反对 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7%;弃权 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766%;反对 4,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02%;弃权 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31%。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河北杰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魏志勇、付永晟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742,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弃权 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069%;反对 4,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44%;弃权 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88%。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张博钦律师、张明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1dc66c1-336c-42ea-b2e3-549f237db039.PDF ─────────┬──────────────────────────────────────────────── 2026-05-15 16:40│恒工精密(301261):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文件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 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下午 15:30-16:30在全景网举办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 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 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魏志勇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东先生,独立董事焦健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 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21日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 页面。公司将在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81e0608-312b-411e-914e-543ecf891d59.PDF ─────────┬──────────────────────────────────────────────── 2026-05-15 16:40│恒工精密(301261):中信证券关于恒工精密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恒工精密(301261):中信证券关于恒工精密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ae02d4d-5ddc-4238-95d7-d580a764048c.PDF ─────────┬──────────────────────────────────────────────── 2026-05-15 16:40│恒工精密(301261):中信证券关于恒工精密2025年度跟踪报告 ─────────┴──────────────────────────────────────────────── 恒工精密(301261):中信证券关于恒工精密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5f01cb8-4439-415c-bda4-2b8f21e154d1.PDF ─────────┬──────────────────────────────────────────────── 2026-05-06 17:13│恒工精密(30126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2026年 1月 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持有本公司股份 6,652,4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57%)的股东京津冀产业协同 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津冀基金”)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636,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公司于 2026年 3月 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京津冀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916,84 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7),京津冀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94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 近日,公司收到了京津冀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京津冀基金减持计划期限已于 2026年 5月 5日 届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京津冀产 集中竞价 2026 年 2月 10日 76.97 1,550,600 1.76 业协同发 和大宗交 -2026年 4月 30 日 展投资基 易 (窗口期不减持) 金(有限合 伙) 以上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京津冀基金减持上述股份的价格区间为 72.00元/股~93.45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数量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京津冀产业 合计持有股份 6,652,471 7.57% 5,101,871 5.80% 协同发展投 其中:无限售条 6,652,471 7.57% 5,101,871 5.80% 资基金(有 件股份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作出的关于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的相关承诺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 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可根据需要减持股票,并将配合发 行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减持计划。本企业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并将严格遵守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后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本承诺约束。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减持发行人 股份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4、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京津冀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5d121304-1ca8-4949-aea4-63f8294a9f8e.PDF ─────────┬──────────────────────────────────────────────── 2026-04-29 17:04│恒工精密(30126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恒工精密(30126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739f209-f215-4fe9-b8e2-2e34d5448229.PDF ─────────┬──────────────────────────────────────────────── 2026-04-27 18:52│恒工精密(30126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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