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59 艾布鲁 更新日期:2025-12-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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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20:45 │艾布鲁(301259):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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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20:45 │艾布鲁(301259):关于公司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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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20:22 │艾布鲁(301259):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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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20:21 │艾布鲁(301259):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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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20:21 │艾布鲁(301259):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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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20:20 │艾布鲁(301259):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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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20:20 │艾布鲁(301259):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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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20:19 │艾布鲁(301259):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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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40 │艾布鲁(30125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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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46 │艾布鲁(30125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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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20:45│艾布鲁(301259):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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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布鲁(301259):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5c270a81-1a77-4333-9333-1605312001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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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20:45│艾布鲁(301259):关于公司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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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布鲁(301259):关于公司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ac5d0de3-923b-4bb0-b628-d15afb15f5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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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20:22│艾布鲁(301259):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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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原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合同服务期满,考虑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
性,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未来发展需求以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经公司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政旦志远(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拟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成立日期:2005 年 1月 12日。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9人,注册会计师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人。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340.74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797.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434.75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2,459.60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
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
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其中7次不在本
所执业期间)和自律监管措施5次(其中5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启有,199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 7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
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 11 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
计 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君,2024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 9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 11 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0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 年 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 11 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过 30 家。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服务需配备的人
员、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6、公司前任会计师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7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
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原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同服务期满,考虑到中审华会
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
、未来发展需求以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经公司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
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了沟通及
相关问询事项的答复。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并
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许可证的专业机构,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3、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ff2eadc2-cce9-4eff-85c7-78dbffafc4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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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20:21│艾布鲁(301259):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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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吸收合并概述
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运营效率,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布鲁”)于2025年 12月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以公司为主体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齐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齐环保”)。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长齐环保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将依法承继其全部资产、
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等权利与义务。
本次吸收合并是在原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合并,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事项不涉及支付对价,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062216325K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钟儒波
注册资本:156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02-04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杏康南路 39号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栋丙类厂房 1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土壤及场地修复装
备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光污染治理
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资源
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畜禽粪污处理利用;雨水、微咸水及
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汽车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生物饲料研发;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智能农机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
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
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
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废物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肥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被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长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7AFP295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曾小宇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08-26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基地麓天路 8 号 004 栋 4126 单元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工程设计;环境卫生管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治理;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
设计活动;环保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
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艾布鲁持有长齐环保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月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49,583.48 862,762.48
负债总额 4,595,273.88 3,520,527.76
净资产 -3,645,690.40 -2,657,765.28
项目 2025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987,925.12 -1,142,023.33
净利润 -987,925.12 -1,142,023.33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长齐环保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合并方式
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长齐环保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二)合并的范围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方存续经营,长齐环保作为被合并方,公司将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注销长齐环保的独立法人
资格。长齐环保的所有资产、负债、权利、义务转移至公司,现有业务(资质)和员工由公司承继和接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
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名称、股权结构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并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三)相关安排
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至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共同完
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和手续,但长齐环保的注销申请需经工商税务等部门审核,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董
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组织办理本次吸收合并所涉及的税务、工商、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事宜。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长齐环保,是为了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优化管理架构,能够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管理效率,
实现降本增效的目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长齐环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发
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01218837-fb75-4e64-b69d-1285209990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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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20:21│艾布鲁(301259):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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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布鲁(301259):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483a7f1a-d16f-440b-943b-9c1b2babd7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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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20:20│艾布鲁(301259):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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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布鲁(301259):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2ba0124c-2632-4085-99f4-6c667ef002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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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20:20│艾布鲁(301259):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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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布鲁(301259):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de3327ca-e258-4dcf-8777-b57dbaa989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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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20:19│艾布鲁(301259):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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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2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979号天城商业广场 8栋 17层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聘任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 1.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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