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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58(富士莱)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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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58 富士莱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2 17:54 │富士莱(30125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4 17:52 │富士莱(30125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4 17:52 │富士莱(30125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3 00:36 │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 │2026-04-22 18:56 │富士莱(30125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22 18:55 │富士莱(301258):东方证券关于富士莱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 ├─────────┼──────────────────────────────────────────────┤ │2026-04-22 18:55 │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2 18:55 │富士莱(301258):东方证券关于富士莱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2026-04-22 18:55 │富士莱(301258):东方证券关于富士莱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6-04-22 18:55 │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 └─────────┴──────────────────────────────────────────────┘ ─────────┬──────────────────────────────────────────────── 2026-05-22 17:54│富士莱(30125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股本为 91,670,000股,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持有 3,080,00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 为 88,59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小数点后保留六位,下同),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489,8 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根据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如下: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 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19,489,800元/91,670,000股×10股=2.126082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 2126082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1,67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3,080,000股后的股本 88,59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 分配现金红利 19,489,800.00 元人民币(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在利润分配预 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080,000股后的 88,5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9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注】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40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70 苏州市富士莱技术服务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8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部分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 息价格调整。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价格调整至 46.42元/股。 2、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 股现金红利如下: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 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19,489,800元/91,670,000股×10股=2.126082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2126082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 16号 咨询联系人:卞爱进 电话:0512-52015605 传真:0512-52303736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1de4714-3cb2-4ee7-a769-eb31663d41fe.PDF ─────────┬──────────────────────────────────────────────── 2026-05-14 17:52│富士莱(30125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4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 16号 (三)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8日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 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决定结果为准。 (五)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祥云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1人,代表股份 57,981,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49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资料,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 2,581,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40%。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 2026年 5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55,40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2.5356%。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人,代表股份 2,434,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79%。 4、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4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9%;反对1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075%;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72%;反对1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18%;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10%。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4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9%;反对1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075%;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72%;反对1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18%;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10%。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4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9%;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083%;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72%;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23%;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805%。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4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0%;反对1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092%;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367%;反对1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28%;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805%。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4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2%;反对1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971%;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037%;反对1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53%;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10%。 6、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72%;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9623%;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72%;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23%;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805%。 本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苏州市富士莱技术服务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钱祥云、卞爱进、陆建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72%;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9623%;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72%;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23%;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805%。 本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苏州市富士莱技术服务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钱祥云、卞爱进、陆建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4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9%;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083%;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72%;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23%;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80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孙洁、李明佳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6d9b2d1-fa19-4013-bc07-5822cf694735.PDF ─────────┬──────────────────────────────────────────────── 2026-05-14 17:52│富士莱(30125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富士莱(30125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b7b66ca-9a09-4b9f-bff6-ec1d974ec3f1.PDF ─────────┬──────────────────────────────────────────────── 2026-04-23 00:36│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ffa97d0-ba4a-45d3-bbe7-a8af1292ed7a.PDF ─────────┬──────────────────────────────────────────────── 2026-04-22 18:56│富士莱(30125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294,560.52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681,000,731.46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717,368,842.96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 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681,000,731.46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次的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1,67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3,080,000股后的股本 88,59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9,489,800.00元人民币(含税),其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9,489,800.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3 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9,489,800.00 8,261,890.00 54,996,000.2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294,560.52 16,406,148.23 112,181,787.31 (元) 研发投入(元) 35,804,343.65 40,620,178.08 40,702,734.10 营业收入(元) 432,732,134.28 429,468,011.82 489,292,586.9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681,000,731.46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717,368,842.96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82,747,690.23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64,294,165.353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82,747,690.23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117,127,255.83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8.67%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是 ?否 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82,747,690.23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 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总额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1%。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4年年末、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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