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57 普蕊斯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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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8:36 │普蕊斯(30125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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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04 │普蕊斯(30125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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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9:50 │普蕊斯(30125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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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9:48 │普蕊斯(30125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至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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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8:42 │普蕊斯(301257):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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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9:08 │普蕊斯(30125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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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7:54 │普蕊斯(30125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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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普蕊斯(30125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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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普蕊斯(301257):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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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普蕊斯(30125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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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8:36│普蕊斯(30125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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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淄博弘润盈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石河子市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财务总监宋卫红女
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1月 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公司股东淄博弘润盈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平潭弘润盈科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
弘润盈科新材料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润盈科”)、股东石河子市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石河子睿新”)和财务总监宋卫红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 6,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82%)、73,1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25%)、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0.001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弘润盈科、石河子睿新和财务总监宋卫红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 股份来源 减持 减持期间 交易均 减持 减持股数
称 方式 价(元/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股) 比例(%)
弘润 首次公开发 集中 2025年 12月 17日 43.85 6,500 0.0082
盈科 行前已发行 竞价
的股份
石河子 首次公开发 集中 2025年 12月 11日 46.69 73,100 0.0925
睿新 行前已发行 竞价 -2025年 12月 17日
的股份
宋卫红 股权激励 集中 2025年 12月 11日 45.40 800 0.0010
授予 竞价 -2025年 12月 17日
合计 80,400 0.1018
注:①均价保留两位小数;②从本次减持计划开始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总股本为 79,004,770股;本公告
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弘润 合计持有股份 6,500 0.0082 0 0
盈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500 0.0082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石河子 合计持有股份 6,397,560 8.0977 6,324,460 8.0052
睿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97,560 8.0977 6,324,460 8.005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宋卫红 合计持有股份 3,250 0.0041 2,450 0.003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50 0.0041 2,450 0.00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相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股份数量。
4、公司股东弘润盈科、石河子睿新和财务总监宋卫红女士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作出的承
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弘润盈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石河子睿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3、宋卫红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32f0f82b-d02b-4585-959b-4937c5f2c7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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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04│普蕊斯(30125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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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30125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e73db0d6-7475-43dd-b0a5-4d2b1db87e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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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9:50│普蕊斯(30125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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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30125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7ef5d96d-caac-422a-9afa-7f8a7bd4d5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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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9:48│普蕊斯(30125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至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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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30125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至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96030e99-68d2-491f-84ff-7a19587f27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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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8:42│普蕊斯(301257):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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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议案在 2025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为践行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简化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批准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
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79,004,7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
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372,324.36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详
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3、自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符合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相关要求,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79,004,7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61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
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6000元;持股 1个月
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8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11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 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11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11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405 赖春宝
2 08*****468 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473 石河子市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482 石河子市睿泽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 03*****206 赖春宝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11月 14日至登记日:2025年11月 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发行前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赖春宝、杨宏伟、陈勇
、赖小龙、钱然婷、范小荣、刘学、黄华生、廖县生、常婷、陈霞、王月、宋卫红及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石河子市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河子市睿泽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曾桂英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
,减持价格(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号世界贸易大厦 23楼
咨询联系人:赖小龙、任婧
咨询电话:021-60755800
传真电话:021-60755803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116e0abd-637a-49ee-bdab-b4979e3438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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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9:08│普蕊斯(30125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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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30125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bb1f981e-4c2e-4f02-b6c2-b1edf7b230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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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7:54│普蕊斯(30125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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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30125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ce71d0b6-3c1d-43f4-8db3-450be7d074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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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普蕊斯(30125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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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5年 10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
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参与会议的董事 9人,其中董事马林、刘学、黄华生、廖县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赖春宝先
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业绩、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在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
的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在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请股东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b3de7641-027e-4af1-a295-cd9d24373d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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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普蕊斯(301257):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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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301257):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8def914-6325-411e-ae1f-26e3164925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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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普蕊斯(301257):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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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30125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c36fff21-60c0-4e3b-82f3-a83a4c4a70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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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7:04│普蕊斯(30125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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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30125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a19d3b41-7d84-4aa3-81f7-1e997becc4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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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30│普蕊斯(301257):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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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投票表决,同意选举顾胜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顾胜男女士将与公司现任的 8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顾胜男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b241f7ae-996c-470e-b74e-e30da68efd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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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30│普蕊斯(30125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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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30125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205eb732-26b0-4688-a20d-122c6fd686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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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30│普蕊斯(30125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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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30125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b05fa033-101c-4976-ac50-b447c93e2c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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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6:46│普蕊斯(30125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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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 2025年 9月 2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26日(星期五)14:45;(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年 9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26日 9
: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 9月 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
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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