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46 宏源药业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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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9 │宏源药业(30124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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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7 │宏源药业(301246):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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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52 │宏源药业(30124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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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52 │宏源药业(301246):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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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52 │宏源药业(30124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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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52 │宏源药业(30124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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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52 │宏源药业(301246):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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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52 │宏源药业(301246):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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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10 │宏源药业(30124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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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10 │宏源药业(30124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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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9│宏源药业(30124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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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30124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38fa4403-708b-4d90-9cf2-9f0415d9ff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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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17│宏源药业(301246):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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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客观地反映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损失。根据相关规
定,本次计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9月末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571,494.
17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7月-9月。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2025年9月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详情如下:
单位:元
项目 第三季度计提金额(7-9月)
一、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99,440.71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04,177.15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156,352.99
小计 -559,970.85
二、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5,011,523.32
小计 -5,011,523.32
合计 -5,571,494.17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计559,970.85元。信用减值损失导致
公司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共计减少559,970.85元。
(1)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
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
的,账龄连账龄组合
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与原应收账款合并计算。
合并范围内组合 本组合为集团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应收款项。
(3)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确定组合的依据
保证金组合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保证金、质保金等应收款项。
备用金组合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代收代付款、备用金等应收款项。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
类保证金、质保金等应收款项。
合并范围内组合 本组合为集团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应收款项。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
类代收代付款、备用金等应收款项。
本组合为除已单独计量信用减值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及保证金组合、备用 本组合为除已单独计量信用减值损失
的其他应收款及保证金组合、备用
账龄组合 金组合、合并范围内组合外,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 金组合、合并范围内组合外,本集团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
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 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的应收款项组合。
(二)资产减值损失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011,523.32元,导致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共计减少5,011,523.32元。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
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
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571,494.17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5,571,49
4.17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
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663d2f2c-03a4-4a78-a0f6-1c5b0ff5cd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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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52│宏源药业(30124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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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30124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d4cede4c-89e4-45af-b695-b5393a2221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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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52│宏源药业(301246):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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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
日)的核查意见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不存
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54666156-6925-418b-86ef-5c571bb10d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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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52│宏源药业(30124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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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经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口头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尹国平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名,其中董事阎晓辉先生、陈家春先生、卢世刚先生、周楷唐先生
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邓支华、程思远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同意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年 10 月 14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13名激励对象授予 371.25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75元/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邓支华、程思远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ec5afa8e-b232-404f-8830-210398494f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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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52│宏源药业(30124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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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次授予时公
号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司股本总额的比
(万股) 的比例 例
1 邓支华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8.00 1.72% 0.02%
2 廖胜如 中国 副总经理 8.00 1.72% 0.02%
3 程思远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6.00 1.29% 0.01%
4 肖拥华 中国 董事会秘书、总 6.00 1.29% 0.01%
监
5 曾科峰 中国 财务负责人 6.00 1.29% 0.01%
6 丁文波 中国 总监 8.50 1.83% 0.02%
7 贾雪枫 中国 总监 11.00 2.37% 0.03%
8 舒伟锋 中国 总监 10.00 2.15% 0.02%
9 戴丽娜 中国 总监 6.00 1.29% 0.01%
10 丁志华 中国 总监 5.00 1.08% 0.01%
中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96.75 63.95% 0.74%
(合计 303人)
预留 92.8125 20.00% 0.23%
合计 464.0625 100.00% 1.16%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
、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2ed11397-681c-41a7-ae6e-6c427e81fa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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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52│宏源药业(301246):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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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
(二)2025 年 8月 28 日至 2025 年 9月 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内,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反馈。2025 年 9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 9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5 年 9 月 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根据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14名调整为 313名,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 400.00万股调整为 371.25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500.00万股调整为 464.0625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0.00万股调整为
92.8125万股,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
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本次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不存在禁止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次调整事项及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事项已经满足《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
的授予条件;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
整事项及本次授予事项尚需宏源药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c8f9b2de-28d9-4a30-a3f2-1be313a0a0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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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52│宏源药业(301246):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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