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35 华康洁净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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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7:32 │华康洁净(301235):关于“华医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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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30 │华康洁净(301235):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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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30 │华康洁净(301235):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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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30 │华康洁净(30123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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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6:52 │华康洁净(301235):关于预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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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54 │华康洁净(301235):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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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8 │华康洁净(30123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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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8 │华康洁净(301235):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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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8 │华康洁净(301235):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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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8 │华康洁净(30123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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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7:32│华康洁净(301235):关于“华医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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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康洁净(301235):关于“华医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2bc20b8a-65f8-40a3-b930-f8ad900ac6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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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30│华康洁净(301235):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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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康洁净(301235):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606401ab-b5db-48f7-b086-77088acf0c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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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30│华康洁净(301235):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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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期间,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
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医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9.1590 元/股)。根据《武
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
相关规定,已触发“华医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的议案》,考虑到
“华医转债”自 2025 年 6月27 日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
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华医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且在未来 6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
6 日至 2026年 6月 15 日),如再次触发“华医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6月 15 日后
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华医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
会审议是否行使“华医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4]220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0 万张,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律师、资信评级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合计人民币 6,183,142.5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3,816,857.4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到账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
11046 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5 年 1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医转债”,债
券代码“12325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T+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
期日止,即自 2025 年 6月 27 日至2030 年 12 月 2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2.48 元/股。
2、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华医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2.48元/股调整至 22.43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
期为 2025 年 5月 2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
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医转债”转股价格为 22.43 元/股。
二、“华医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债:
(1)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不低于“华医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9.1590 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
“华医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关于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的议案》,考虑到
“华医转债”自 2025 年 6月27 日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
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华医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同时决定未来 6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6 年 6月 15 日),如再次触发“华医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 6月15日后
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华医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
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华医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现已取消)、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
易“华医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华医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及胡小艳女士在“华医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 年 12 月 15 日)前
6个月内交易“华医转债”的情况如下:
持有人 持有人类别 期初持有数量 期间买入 期间卖出数 期末持有
名称 (张) 数量(张) 量(张) 数量(张)
谭平涛 控股股东、 3,138,803 0 3,138,803 0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胡小艳 实际控制人 222,351 0 222,351 0
合计 3,361,154 0 3,361,154 0
除以上情形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华医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相关主体未持有“华医转债”,不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华医转债”的计划。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华医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截至 2025年 12月 15日收盘,公司的股票价格为 34.10元/股,“华医转债”当期转股价为 22.43元/股。以 2026年 6月 15日
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华医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届时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医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1b6bfeb1-39a3-4572-93b5-092edf6c44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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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30│华康洁净(30123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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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相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
董事是谭咏薇、齐亮、徐凯、郭孟焕 4人。会议由董事长谭平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考虑到“华医转债”自 2025 年 6月 27 日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
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华医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且在未
来 6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6 年 6月 15 日),如再次触发“华医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
回权利。自2026 年 6月 15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华医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华医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的公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8ec32c57-38cc-424a-a251-78f8f73d2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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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6:52│华康洁净(301235):关于预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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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5 年1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8 日期间,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华医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9.1590 元/股)。根据《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华医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4]220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0 万张,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律师、资信评级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合计人民币 6,183,142.5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3,816,857.4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到账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
11046 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5 年 1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医转债”,债
券代码“12325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T+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
期日止,即自 2025 年 6月 27 日至2030 年 12 月 2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2.48 元/股。
2、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华医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2.48元/股调整至 22.43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
期为 2025 年 5月 2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
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医转债”转股价格为 22.43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面值 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
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债:
1)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华医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8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华医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的 130%(即 29.1590 元/股)。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预计可能触发“华医转债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华医转债”。
四、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b1144aca-bf1c-462b-b419-98972fd2ce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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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54│华康洁净(301235):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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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20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近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柯桥未来医学中心净化系统项目”项目的中标供应商。现将中标项目的主要内容
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绍兴市柯桥城区,育才路以东,上方山大道以南区块。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整体净化系统工程,具体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业主需求的施工图和技术规范要求
的全部内容,对柯桥未来医学中心项目内净化工程的深化设计及施工,完成净化范围内的机电安装、强弱电系统、精装修、医用气体
、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蒸汽系统等专业的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维护、BIM 建模等,必须做好
与总包的配合工作,如有图纸、清单不明确或缺项的内容须无条件按业主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并最终通过验收;提交相关完整的技
术资料(含操作手册)、施工技术档案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含质保期内的维保人员驻点服务、所有备品备件)等内容,具体详设计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关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具体实施界面:详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
3、中标人: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价:175,687,785.00 元
5、工期:240 天,并不得影响总包总进度计划(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具体应与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同步,服从总包
管理),以甲方(监理人)书面排产通知日开始计算工期,按实际施工时间计算,中间暂停时间不计算。
6、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标准。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单位名称:绍兴柯桥未来之城医学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毛勇
3、注册资本:5,000.00 万人民币
4、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中银国际大厦 1幢 1902-1 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广告发布;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树木种植经营;花卉种植;城市绿化管理
;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手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7、履约能力分析: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交易对手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
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深耕洁净沃土,赋能行业发展
公司以洁净技术为核心,以全过程专业技术服务为宗旨,为公立医院、高等院校、工业电子企业等单位、机构提供洁净室建设相
关的项目咨询、项目规划、深化设计、项目管理、工程施工、系统调试、二次配工程、运营维护等全周期服务。
柯桥未来医学中心将按三级甲等大型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主要包括临床医疗、医学研究、临床教学、世界医学博物馆四大部分
,将致力打造集产学研医一体的现代化世界医疗综合体。项目建成投用后,将实行与省级医院一体化管理,在行政管理、学科设置、
医疗技术、资源配置等方面互联互通,极大优化柯桥区的医疗环境,大大提升高质量医疗的覆盖率,将带动杭州湾“金南翼”医疗服
务水平的整体跃升,形成对浙江健康产业和经济的推动效应。
2、夯实订单根基,助力业绩提升
项目预计总金额为 175,687,785.00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29%,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如
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预计会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3、稳健拓展市场,支撑战略落地
本次中标项目展示了公司在洁净室领域全周期服务的专业能力,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符合公司聚焦洁净室建
设领域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助于推动公司在洁净室业务领域的持续深耕和布局。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获得中标通知书,尚未签署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及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
合同为准。且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
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d8de5f58-061c-47f2-8de9-dbb632a9c0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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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8│华康洁净(30123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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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关于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鄂国浩法意 GHWH221号
致: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常年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指派刘苑玲律师、胡云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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