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33 盛帮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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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5:56 │盛帮股份(301233):关于2025年上半年度取得专利证书和参与编写的标准获批准发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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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9:00 │盛帮股份(301233):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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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7:40 │盛帮股份(301233):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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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20:37 │盛帮股份(301233):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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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20:37 │盛帮股份(30123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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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5:42 │盛帮股份(30123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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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00 │盛帮股份(30123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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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00 │盛帮股份(301233):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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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00 │盛帮股份(30123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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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00 │盛帮股份(301233):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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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5:56│盛帮股份(301233):关于2025年上半年度取得专利证书和参与编写的标准获批准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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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成都盛帮双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帮双核”)自 2025年
1月 1日起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共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 8项,其中发明专利 2项、实用新型专利 6项。公司参与编
写并已发布的标准共 1项,其中团体标准 1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利基本情况
序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保 专利权人
号 护期限
1 发明专利 一种侧拼母线连接器 ZL202110424107.9 20年 盛帮双核
试验终端
2 发明专利 一种管状导体的快速 ZL202111582267.2 20年 盛帮双核
连接装置
3 实用新型专利 一种开关柜顶部扩展 ZL202421049226.6 10年 盛帮双核
连接装置
4 实用新型专利 一种内锥式肘型电缆 ZL202323444449.0 10年 盛帮双核
终端
5 实用新型专利 一种联络子绝缘件 ZL202421343925.1 10年 盛帮双核
6 实用新型专利 一种内锥绝缘件 ZL202421343123.0 10年 盛帮双核
7 实用新型专利 一种外锥绝缘件 ZL202421343017.2 10年 盛帮双核
8 实用新型专利 一种侧扩类绝缘件 ZL202421346297.2 10年 盛帮双核
二、参与编写并已发布的标准情况
标准名称 标准号/ 主导/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标准级别 归口部门
计划编号 参与
橡胶行业混 T/CRIA 参与 2025/4/25 2025/8/1 团体标准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炼胶单位产 18008— 橡胶制品分会
品能源消耗 2025
限额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取得的专利和公司参与编写并已发布的标准,是公司重要核心技术能力的体现,不会对公司近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
重大影响,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性能和产量、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产品工艺等,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发挥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优势,促进技术创新,保持技术领先地位,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备查文件
1、专利证书;
2、公司参与编写并已发布的标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be2a3733-ef9b-4a41-a66a-6a4c7f0334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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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9:00│盛帮股份(301233):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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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6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范德波持有公司股份 468,9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9241%),计划在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7,225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2310%)。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付强持有公司股份 420,0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8277%),计划在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5,0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
2069%)。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黄丽持有公司股份 144,9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2856%),计划在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225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
本的 0.0714%)。
公司监事余全胜持有公司股份 70,1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1381%),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525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0345%)。
公司监事邹兴平持有公司股份 64,0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1261%),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0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0315%)。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范德波、付强、黄丽、余全胜、邹兴平《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股东范德波、付强、黄
丽、余全胜、邹兴平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范德波 集中竞价交易 2025/6/25-2025/6/25 54.59 117,000 0.2306%
付强 集中竞价交易 2025/6/25-2025/6/27 54.96 104,900 0.2067%
黄丽 集中竞价交易 2025/6/25-2025/6/26 54.43 36,150 0.0712%
余全胜 集中竞价交易 2025/6/25-2025/6/25 55.00 17,000 0.0335%
邹兴平 集中竞价交易 2025/6/25-2025/6/26 56.20 15,900 0.0313%
注:减持比例系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范德波 合计持有股份 468,900 0.9241% 351,900 0.69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7,225 0.2310% 225 0.0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1,675 0.6931% 351,675 0.6931%
付强 合计持有股份 420,000 0.8277% 315,100 0.621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000 0.2069% 100 0.0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5,000 0.6208% 315,000 0.6208%
黄丽 合计持有股份 144,900 0.2856% 108,750 0.214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225 0.0714% 75 0.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8,675 0.2142% 108,675 0.2142%
余全胜 合计持有股份 70,100 0.1381% 53,100 0.104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525 0.0345% 525 0.00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575 0.1036% 52,575 0.1036%
邹兴平 合计持有股份 64,000 0.1261% 48,100 0.09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000 0.0315% 100 0.0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48,000 0.0946% 48,000 0.0946%
注: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数量已剔除回购股本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范德波、付强、黄丽、余全胜、邹兴平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范德波、付强、黄丽、余全胜、邹兴平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
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范德波、付强、黄丽、余全胜、邹兴平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
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股东范德波、付强、黄丽、余全胜、邹兴平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991c2488-0044-41dd-adb0-89f60576e7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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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7:40│盛帮股份(301233):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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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基林持有公司股份 22,6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0445%),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5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0111
%)。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基林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后公司总股
本比例
胡基林 监事会主席 22,600 0.0445%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内容
1、减持原因: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本次拟减持股份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 减持方式
(股) 户股份后公司总股
本比例
胡基林 5,650 0.0111% 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
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基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所做的承诺具体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监事,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亦遵守本条承诺
。
本人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其他规定;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涉及
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
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
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有关规定要求,
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胡基林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a2130e02-8c95-4be1-a458-d5a37afd97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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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20:37│盛帮股份(301233):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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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帮股份”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盛
帮股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8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870,000 股,并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1,47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39,265,41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6.29%;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12,204,58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3.71%。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665,4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9%,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59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
0.86%,其中 5,460,300 股股份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353,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2.63%。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38,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6%。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股份数量为99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3%。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7月 6 日(星期日),因该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2025年 7 月 7 日(星期一
)。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2名,分别为魏立文、赖福龙。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东魏立文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人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其他规定;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涉及
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
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
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二)公司股东赖福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人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其他规定;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涉及
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
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
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9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3%。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99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3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2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
数(股) 量(股) 数量(股)
1 魏立文 585,200 585,200 585,200
2 赖福龙 409,000 409,000 409,000
合 计 994,200 994,200 994,200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2,549,075.00 63.24% -994,200.00 31,554,875.00 61.31%
首发前限售股 31,656,200.00 61.50% -994,200.00 30,662,000.00 59.57%
高管锁定股 892,875.00 1.73% 0 892,875.00 1.7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920,925.00 36.76% +994,200.00 19,915,125.00 38.69%
三、总股本 51,470,000.00 100% 0 51,470,000.00 1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da2354d3-b7c0-4ab5-b99e-8d36b6a9b8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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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20:37│盛帮股份(30123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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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数量为 99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316%。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99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931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6 日(星期日),因该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20
25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8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870,000 股,并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1,47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39,265,41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6.29%;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12,204,58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3.71%。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665,4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9%,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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