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33 盛帮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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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32 │盛帮股份(30123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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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32 │盛帮股份(301233):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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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00 │盛帮股份(30123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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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18 │盛帮股份(301233):国金证券关于盛帮股份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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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5 │盛帮股份(301233):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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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5 │盛帮股份(30123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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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2 │盛帮股份(30123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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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 │盛帮股份(30123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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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4 │盛帮股份(30123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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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2 │盛帮股份(30123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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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32│盛帮股份(30123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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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二路1388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赖凯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52人,代表股份31,093,07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61.2768%(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30,985,5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
0649%。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共41人,代表股份107,52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11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47人,代表股份2
44,82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4825%。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137,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706%。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共41人,代表股份107,52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119%。
3、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1,074,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5%;反对 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26,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210%;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8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1,074,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5%;反对 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26,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210%;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8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1,074,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5%;反对 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26,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210%;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8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1,074,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5%;反对 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26,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210%;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8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1,074,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5%;反对 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26,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210%;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8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1,061,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反对 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弃权 1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415%。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13,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927%;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82%;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
691%。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321,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1.0626%;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89%;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85%。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13,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927%;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82%;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
691%。
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赖喜隆、赖凯、付强、范德波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指派陈虹律师、孟丽君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1e57e76-55c5-461a-84b7-1f39b8ffb3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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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32│盛帮股份(301233):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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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736c49f-5595-4455-91f7-269dde54da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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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00│盛帮股份(30123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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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帮股份”或“公司”)于 2025年11月18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收
购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WOCO.F.J. Wolf Holding GmbH持有的无锡沃可发动机
降噪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实施,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主要进展
自披露提示性公告以来,公司及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聘请了证券服务机构就本次交易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受聘各机构正在持续对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历史沿革、业
务技术、经营模式、财务状况以及估值等方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同时公司正与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方案、交易对价、相关协议条款
等事项持续进行磋商工作,目前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能披露本次重组预案的原因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因此公司未能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后六个月
届满时披露重组预案。
四、筹划本次重组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筹划本次重组事项的必要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显著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盈利能力。盛帮股份与标的公司将释放
显著的协同效应,构筑“产品互补+市场协同”的双赢格局。
盛帮股份与标的公司的产品均应用于汽车领域且形成良好互补。盛帮股份汽车领域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发动机、变速箱、车桥
以及新能源汽车电池包、电机、电控系统等;标的公司产品则覆盖汽车内饰外饰橡塑产品、发动机以及电驱电机相关总成件等关键品
类,形成较为明显的产品互补;同时,双方的客户群体也存在差异,标的公司的欧美系整车客户及其合资品牌的收入占比较高,盛帮
股份则在国内主流自主品牌中拥有扎实的市场基础。本次收购完成后,盛帮股份与标的公司可以借助彼此成熟的销售渠道和产品实力
,加强与彼此客户之间的黏性,有望实现经营业绩的快速提升。
同时,标的公司及其管理层拥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并在长期经营中积累了成熟的海外运营经验和优质的资源,本次收购亦有望为
盛帮股份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完善全球化布局注入强劲动力。
(二)筹划本次重组事项的可行性
1、本次交易合法合规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具备可行性。
2、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
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规。
五、本次交易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审慎的态
度综合考虑、统筹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按规定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程序,将交易方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表决。
同时,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针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及其他调查程序尚未履行完毕,目前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
,尚需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
2、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3f7486a7-5d9f-4386-8ff2-dd0df7bd6c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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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18│盛帮股份(301233):国金证券关于盛帮股份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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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国金证券关于盛帮股份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73c5ac74-d584-4019-903f-ca89bc5cff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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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5│盛帮股份(301233):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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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帮股份”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原则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用于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
司资金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可投资的理财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品种:
1、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2、券商、基金管理公司的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及基金产品等;
3、债券投资:国债、高等级公司债、央企企业债、债券质押式回购;
4、其他:其他经公司进行严格的筛选,被评估为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为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此类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无法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
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需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公司所投资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检查。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为作业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通过将公司短期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
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dfef4b4-cb7d-4850-823e-88b8b0afc7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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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5│盛帮股份(30123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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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帮股份”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8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7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
1.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4,362,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0,169,108.52元。上述募集
资金于 2022年 6月 28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1710008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
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关于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司变更后的募
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密封(绝缘)制品制造系统改扩建项目 22,516.00 22,516.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302.00 8,302.00
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1,085.02 1,085.02
合计 31,903.02 31,903.02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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