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28 实朴检测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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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40 │实朴检测(301228):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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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40 │实朴检测(30122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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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40 │实朴检测(30122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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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36 │实朴检测(301228):关于回购股份(第二期)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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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9:08 │实朴检测(30122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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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9:08 │实朴检测(30122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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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9:08 │实朴检测(30122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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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59 │实朴检测(30122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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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57 │实朴检测(301228):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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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57 │实朴检测(301228):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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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40│实朴检测(301228):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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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约 2.004 亿元投资建设“实朴上海总部
及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拟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与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完成《投资协议书》的签署,该投资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
展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实朴上海总部及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实施
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实朴上海总部及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实朴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实朴智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
实朴上海总部及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朴智创以总价人民币 2,140 万元成功竞得宗地编号为 202512609209018213 地块的土
地使用权,并签订了《成交确认书》与《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2501208000099。
三、本次竞得宗地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颛桥镇,四至范围东至:新源路,南至:用地红线,西至:中春路,北至:鹤翔路。
2、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3、土地面积:12,227.17 平方米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出让人: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受让人:上海实朴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2、宗地编号:202512609209018213
3、使用权出让年限:20年
4、出让价款总额:人民币2,140万元
5、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余额
6、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将用于建设实朴上海总部及创新中心综合基地,项目投资是公司从实际利益出发,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
需要做出的决策。如项目顺利推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
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后续事项及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签署的《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并需要满足投资额、
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产业方向等各个方面的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可按照合同约定对公司进行考
核,如果未能满足相关的要求并产生违约的,相关主管部门可按照合同约定对公司采取限期整改、支付违约金等处罚措施。
2、公司将持续投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并满足《上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投资额、投资强度的要
求,这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965ed69e-f6c0-49fb-b3be-cd026d1b07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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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40│实朴检测(30122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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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6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4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吴耀华女士。公司董事长因公务不能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主持人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产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7 人,代表股份 3,561,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118,495,7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下同)的 3.00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名,代表股份 1,03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名,代表股份 2,531,97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37人,代表股份 3,561,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00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人,代表股份 1,03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69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2,531,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68%。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537,2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66%;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8%;弃权1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6%。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537,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66%;反对5,8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8%;弃权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544,3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59%;反对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0%;弃权1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544,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59%;反对5,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0%;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委派付梦祥律师、何旭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实朴检测技术(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5575e41c-f33d-460f-96fb-e126eac65b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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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40│实朴检测(30122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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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30122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18efdadd-f7fd-4158-8c8f-770722282d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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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36│实朴检测(301228):关于回购股份(第二期)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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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该部分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46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
1月8日、2025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 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3)、《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5-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2,6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0.244%,最高成交价为19.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4,646,401.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回购报告书(第二期)的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价格、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内容,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3d9d473a-2378-424b-80c8-a2128476fa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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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9:08│实朴检测(30122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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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30122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b7531930-befe-4bb7-87a8-e059d353e6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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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9:08│实朴检测(30122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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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30122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43af21ad-c3cd-48b2-8134-0d3bdae915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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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9:08│实朴检测(30122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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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30122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b3225dce-9e90-47fd-8c2e-221f5842db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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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59│实朴检测(30122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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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14: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6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4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 √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2.00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邮件或
信函请于2025年6月11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6月11日, 9:00-11:30, 14:3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4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鑫
电话:021-64881367
邮箱:IR@sepchina.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4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5、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特此通知。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228”,投票简称为“实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
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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