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10 金杨精密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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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4 │金杨精密(301210):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受让非关联人投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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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2 │金杨精密(301210):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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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1 │金杨精密(301210):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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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0 │金杨精密(301210):关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受让非关联人投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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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2 │金杨精密(301210):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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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2 │金杨精密(30121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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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1 │金杨精密(301210):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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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0 │金杨精密(301210):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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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0 │金杨精密(301210):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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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0 │金杨精密(301210):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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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4│金杨精密(301210):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受让非关联人投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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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精密(301210):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受让非关联人投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5c5cf1b-64ab-46ba-bbe1-1c1b69b756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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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2│金杨精密(301210):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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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基本信息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6]611 号),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800,000 张,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980,000,000.00 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0,000
,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4,622,641.51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975,377,358.49 元。
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5,653,301.87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4,346,698.13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6年 4月 2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
《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14Z0003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2026 年 4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
案》;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拟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截至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存放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 备注
(万元)
1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0501013303020792 96,452.72 金杨精密锂电池精密
限公司无锡分行 结构件项目(厦门);金
杨精密锂电池精密结
构件项目(孝感);补充
流动资金
2 招商银行股份有 592909470710001 0 金杨精密锂电池精密
限公司无锡分行 结构件项目(厦门)
3 兴业银行股份有 408410100100755133 0 金杨精密锂电池精密
限公司无锡分行 结构件项目(孝感)
合计 96,452.72 /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厦门金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及国信证券(
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约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杨精密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厦门)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募集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原则应购买乙方银行发行的金融产品,若甲方以募集资金购买其他机构金融产品的,甲方应要
求金融产品发行机构与甲方及丙方共同签署《金融产品三方监管协议》。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
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
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
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伟、黄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00万元的,甲方和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
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
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
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
公司、武汉金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及国信证券(
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约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杨精密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孝感)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募集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原则应购买乙方银行发行的金融产品,若甲方以募集资金购买其他机构金融产品的,甲方应要
求金融产品发行机构与甲方及丙方共同签署《金融产品三方监管协议》。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
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
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
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伟、黄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00万元的,甲方和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
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
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
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金杨精密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厦门);
2.《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金杨精密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孝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52c28fe-036c-4254-9ebf-3996710778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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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1│金杨精密(301210):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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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金杨精密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杨建林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
朱斌先生、鲁科君先生、周勤勇先生、王尚虎先生、郑洪河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截至目前,公司持有无锡智立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立传感”) 9.09% 股权。结合长远战略发展需要,公
司拟以自有资金 100 万元,收购无锡聚力智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智立传感 2% 股权;同时拟以自有资金 1000 万
元,按投前估值 1亿元对智立传感进行增资。本次股权收购与增资事宜全部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智立传感公司股权比例为 19.17%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刘菁如女士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及其授权代表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
完毕之日止。
关联方信息:
姓名:刘菁如
国籍:中国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浩的配偶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受让非关联人投资
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7)。
关联董事杨建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3e04df6c-2eb5-4d4a-9738-da17452c85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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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0│金杨精密(301210):关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受让非关联人投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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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精密(301210):关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增资、受让非关联人投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8880776-cc44-4c59-825c-a0c17a464c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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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2│金杨精密(301210):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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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武
汉金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杨”)及厦门金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杨”)分别进行增资,以保证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武汉金杨拟增资20,000万元人民币,由原注册资本10,000万元增加至 30,000 万元;厦门金杨拟增资 20,000
万元人民币,由原注册资本10,000 万元增加至 30,000 万元。增资款项仅限用于募投项目实施,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意,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6]61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98,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 9,8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974
,346,698.1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14Z0003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号 拟投入金额
1 金杨精密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厦门) 60,000.00 45,000.00
2 金杨精密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孝感) 80,000.00 3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22,434.67
合计 163,000.00 97,434.67
注: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74,346,698.13元,少于《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因此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情况进行调整。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金杨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厦门金杨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公司拟分别使用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武汉金杨及厦门金杨增加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武汉金杨及厦门金杨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金杨系金杨精密锂电池精
密结构件项目(孝感)实施主体,厦门金杨系金杨精密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厦门)实施主体。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武汉金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金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 年 3月 7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临空经济区 凌云大道 1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建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五金产品制
造,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武汉金杨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150.80
负债总额 13,375.56
净资产 9,775.24
营业收入 4,762.99
利润总额 -252.95
净利润 -181.33
(二)厦门金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厦门金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 年 3月 1日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同龙二路 942 号 425-40
法定代表人:杨建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五金产品制造;模具制造;
模具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厦门金杨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421.18
负债总额 5,159.35
净资产 5,261.83
营业收入 0.00
利润总额 -116.83
净利润 -87.62
五、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金杨及厦门金杨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
的长期发展规划与业务布局,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持有武汉金
杨及厦门金杨 100%的股权,能有效控制武汉金杨及厦门金杨的经营管理,并对募集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实时监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
程。
六、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武汉金杨及厦门金杨增资的相关款项将分别存放于
武汉金杨及厦门金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度逐步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金杨、厦门金杨将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5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武汉金杨、厦门金杨分别进行增资,以保证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武汉金杨增资 20,000 万元人民币,由原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增加至 30,000 万元;厦门金杨增资 20,000 万元人民
币,由原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增加至 30,000 万元。增资款项仅限用于募投项目实施,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意,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杨精密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杨精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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