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93 家联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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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8:02 │家联科技(30119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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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8:02 │家联科技(301193):关于“家联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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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8:02 │家联科技(30119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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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7:06 │家联科技(301193):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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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30 │家联科技(301193):关于“家联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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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24 │家联科技(30119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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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45 │家联科技(30119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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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44 │家联科技(30119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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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42 │家联科技(30119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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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41 │家联科技(30119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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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8:02│家联科技(30119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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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
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亿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
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为提高融资业务的办理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该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生效后,前期经审议披露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具体担保期限以最终
合同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 HOME RICHFULL TECHNOLOGY (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家享”)日常经营的融资需要,公
司依据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以下简称“中国信托”)签订了《备用信用证保函》的相关约定,向中国信
托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为泰国家享获取 Land andHouses Bank Public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泰国 LH BANK”)的融资提供
担保,总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2,831,120.00 元。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国家享日常经营的融资需要,公司依据与中国信托签订了《备用信用证保函》的相关约定,向
中国信托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为泰国家享获取泰国 LH BANK的融资提供担保,总担保金额调整为人民币49,353,499.94元,有效期
延续至 2026年 12月 26日。
本公告披露后,原总担保金额人民币 52,831,120.00 元失效,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备用信用证保函》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泰国家享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OME RICHFULLTECHNOLOGY (THAILAND) CO.,LTD.)
2、成立日期:2023年 6月 15日
3、注册资本:2,347,843,160泰铢
4、注册地址:98/6 98/7 98/8 11 Nong Bua,Ban Khai,Rayong Province,Thailand
5、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研发、制造、销售;生物基材料和制品研发、制造、销售;纸制品、植物淀粉类包装容器研发、制造、
销售;模具研发、制造、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6、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泰国家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WEISSBACH(SINGAPORE)PTE.LTD. 持 股 99.99% 、 全
资 子 公 司 ViobioInternational Inc持股 0.01%。
7、泰国家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49,354,645.65 517,962,412.78
负债总额 876,003,802.11 149,234,453.5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19,349,002.11 5,390,087.91
流动负债总额 522,267,109.84 149,234,453.50
净资产 473,350,843.54 368,727,959.28
资产负债率 64.92% 28.81%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4,442,316.68 20,472,735.66
利润总额 -19,933,048.11 -27,258,677.73
净利润 -15,946,438.49 -21,809,608.60
8、经查询,泰国家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其他说明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全
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
控制范围之内。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5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3.4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总金额为人民币 131,791.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
7.9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签订的相关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b101b8d5-b989-4295-a5b9-0812d8f6a3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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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8:02│家联科技(301193):关于“家联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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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2、债券代码:123236 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3、转股价格:15.33元/股
4、转股期限:2024年 6月 28日至 2029年 12月 21日
5、根据《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相
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
025年 12月 8日至 2025年 12月 19日,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19.93元/股),预计触发“家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 11月 17 日出具《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2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 12月 22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 7,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75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
含税)6,143,886.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3,856,113.21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12月 28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
23]54463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
储、专款专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1月 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债券代码“12323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个
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 2024年 6月 28 日至 2029 年 12 月 2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5月 14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截止 2023 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9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
含税)进行分配,合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38,4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家联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P1=P0-D=18.69-0.20=18.49(元/股),其中:P1为本次调整后转股价,P0为本次调整前转股价,D为本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家联
转债”转股价格由 18.69元/股调整为 18.4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月 23 日(2023 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截至 2024年 7月 23日,公司股票已出
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即 15.72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家联转债”转股价格
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家联转债”距离 6年的存续期届满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
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于 2024年 7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家联转债”转股价
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家联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 3个月内(即 2024年 7月 24日至 2024 年 10 月 2
3 日),如再次触发“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23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自 2025年 4月 7日至 2025年 4月 29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即 15.72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家
联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于 2025年 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
正“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5年 5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家联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家
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董事会决定将“家联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
5.33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5月 19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家联转债”的转股价
格为 15.33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
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年 12月 8日至 2025年 12月 19日,公司股票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19.93 元/股)
,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可能触发“家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
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赎回可转债,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赎回或者不赎回的提示性公告。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可转债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61c2a1b5-59d8-4d3a-be8f-b9d9502c19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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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8:02│家联科技(30119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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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联科技(30119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8538b587-faf2-4093-88d2-e9c818e38c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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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7:06│家联科技(301193):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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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浙江科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科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 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科信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浙江科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徐星东和孙小旭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浙江科信内部工作安排调整,现委派陈剑峰接替孙小旭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
注册会计师为徐星东和陈剑峰。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陈剑峰 2018年 10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25年 3月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
(二)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陈剑峰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8e830944-cfac-4ee0-a8ee-1d3d97c936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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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30│家联科技(301193):关于“家联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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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家联转债”(债券代码:123236)将于 2025年 12月 22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 10张“家联转债”(面值 1,000.00
元)派发的利息为人民币 5.00元(含税)。
2、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19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25年 12月 22日(星期一)。
4、除息日:2025年 12月 22日(星期一)。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 2024年 12月 22日至 2025年 12月 21日,当期票面利率为 0.50%。
6、本次付息对象:“家联转债”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5年 12月 19日,截至 2025年 12月 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家联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
发的利息,在 2025年 12月 19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
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 12月 22日。
8、下一付息期间利率:0.80%。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2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5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公司将于 2025年 12月 22日按面值支付“家联转债”第二年
利息。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36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75,000.00万元(750.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75,000.00万元(750.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4年 1月 18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年 12月 22日至 2029年 12月 21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4年 6月 28日至 2029年 12月 21日
9、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5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
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
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
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12、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中证鹏元
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家联转债”信用等
级为 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家联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4年 12月 22日至 2025年 12月 21日,本期
票面利率为 0.50%,本次付息每 10张“家联转债”(面值 1,000.00元)派发的利息为人民币 5.00元(含税)。
1、对于持有“家联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
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 4.00元;
2、对于持有“家联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 5.00元;
3、对于持有“家联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 10 张派发利息 5.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
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如下:
1、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19日(星期五)
2、付息日:2025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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