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93 家联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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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7:02 │家联科技(301193):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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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20:06 │家联科技(3011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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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5:48 │家联科技(30119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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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8:12 │家联科技(301193):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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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8:12 │家联科技(301193):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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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8:12 │家联科技(30119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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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8:12 │家联科技(301193):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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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0:36 │家联科技(301193):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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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3:28 │家联科技(301193):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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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3:27 │家联科技(301193):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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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7:02│家联科技(301193):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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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
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王熊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议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以下简称“提案函”),基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王熊先生提请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
“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和《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的有
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日 9:15 至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
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工业园区川浦路 26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
度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部分公司治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数:(9)
1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1.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8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9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暨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
议案》
13.00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1、上述议案 1、3-12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7、12 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 13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2、议案 11.00 需逐项表决,其中议案 11.01、11.02、11.03、13 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议案 10、12、13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
票。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 2024 年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www.cninfo.
com.cn)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上午 9:00-上午 11:30,下午 13:30-下午 17:00 止。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兴浦路 296 号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需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7:
00 前送达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确认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兴浦路 296 号
(二)邮政编码:315200
(三)联系电话:0574-86360326
(四)指定传真:0574-86369331
(五)电子邮箱:hljl@nbhome-link.com
(六)联系人:汪博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6/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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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20:06│家联科技(3011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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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张三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近日,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三云先生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其拟减
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三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2,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1026%)。张三云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683,33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 189,444,495 股,即目前总股本 192,009,695 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 2,565,200 股,本公告涉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以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为准。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张三云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三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102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因持有股份期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
过 5,683,333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894,44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788,88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数量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结算为准。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而定。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股东张三云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承诺如下:
(一)股份限售承诺
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二)股份减持承诺
在发行人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作出的股份限售及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本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任意连续 9
0 个自然日减持数量将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如国家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新的规定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三云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
意向、承诺一致。
张三云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
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张三云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
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3、张三云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张三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8007142e-8031-46bd-9e8d-defdf14d5b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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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5:48│家联科技(30119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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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14 日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该议案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
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 Sumter Easy Home,LLC 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融资需要,公司依据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签订的《出具对外保函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向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申请出具对外保函,为 Sumte
r Easy Home,LLC 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52.45 万美元,对外保函到期日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为前述融资性对外保函
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结合控股子公司 Sumter Easy Home,LLC 近期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融资需要,特向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调整保函金额。
近日,公司收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出具的《出具对外保函修改协议书》,修改内容
如下:
1、保函金额由原 52.45 万美元改为 262.25 万美元;
2、对外保函到期日由原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改为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
除上述条款内容变更外,《出具对外保函协议书》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出具对外保函修改协议书》是《出具对外保函协议
书》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Sumter Easy Home,LLC
2、成立日期:2017 年 1 月 5 日
3、经营场所:美国南卡罗来纳州萨姆特郡 N.WISE DR.1585 号
4、主营业务:家居制品的制造、生产和销售
5、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Sumter Easy Home,LLC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 Sumter Easy Home,LLC 66.67%的股权。
6、Sumter Easy Home,LLC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6,651,699.11 231,969,482.26
负债总额 66,481,144.08 57,517,361.5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4,981,701.71 10,617,480.44
流动负债总额 66,233,480.32 57,426,757.65
净资产 170,170,555.03 174,452,120.72
资产负债率 28.09% 24.80%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0,379,098.72 147,089,510.55
利润总额 -5,688,223.26 -17,271,882.77
净利润 -4,270,842.10 -13,281,595.19
7、经查询,Sumter Easy Home,LLC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85,562.8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7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总金额为人民币 73,850.0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
3.6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出具的《出具对外保函修改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5d0b97d6-e6ee-4082-bafe-1feefd4be9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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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8:12│家联科技(301193):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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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即 15.72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家联转债”转股价格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出具《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2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22 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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