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92 泰祥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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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02 │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
│ │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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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02 │泰祥股份(301192):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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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02 │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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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02 │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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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02 │泰祥股份(301192):关于作废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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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5:46 │泰祥股份(301192):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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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28 │泰祥股份(301192):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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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28 │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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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6:32 │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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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56 │泰祥股份(30119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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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02│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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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e698800-1189-438a-b490-45804008d3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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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02│泰祥股份(301192):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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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8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其中董
事车桂娟、高杰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世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 2026年 5月 1
8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截至本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因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83名激励对象中有 4人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00%限制性股票,共计作废 5万股。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
废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关联董事何华强、张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79名激
励对象办理 134.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关联董事何华强、张辉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ee9902d-b1d8-47be-9cea-8eb60612bf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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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02│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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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时,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7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因
此,同意公司为本激励计划 7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 134.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手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62cd159-43b1-49b1-805b-4ba2f27cf1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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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02│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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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30119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ea44821-7c06-4ab4-9d8c-c069cc4002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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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02│泰祥股份(301192):关于作废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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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 4月 2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 4月 22日至 2025年 5月 1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 5月 6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5、2025年 5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5 年 5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授予价格调整、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7、2026年 5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83名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00%限制性股票,共计作废 5万股。
此外,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离职,则已
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如有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不
足等原因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转入下个归属期,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中介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
票。
(二)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权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及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7f67b84-6810-4b6d-bea1-e59fdeefd1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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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5:46│泰祥股份(301192):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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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0万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880,000.00元,扣除保荐机构承销佣金、
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0,148,653.9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731,346.0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5日出具了“苏公W[2020]B067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计划对“宏马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实施,拟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变更投入新项目“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资专户余额为2,800.79万元,其中“汽车零部件智能
制造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7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00.19万元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分别与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实行专户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公司“宏马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已按照计划进行了资金划转,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
续。公司同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名称 账户状态
十堰市泰祥实业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427427381011000028538 泰祥股份研发中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心建设项目
十堰市泰祥实业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8111501013601268103 汽车传动系统核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心零部件智能制
造项目
江苏宏马科技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512905351510000 宏马科技研发中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 心建设项目
江苏宏马科技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512905351510001 汽车零部件智能 存续
份有限公司 制造技术改造项
目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a73ecea-be62-433f-8ba0-7f8cfc4092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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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28│泰祥股份(301192):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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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接受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法进行现场见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
效性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的了解及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提供的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全部的、真实的
有关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和验证,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并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投票方式、会议议题、会议出席
对象、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程序及其他事项。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通知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 15:00 在湖北省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路 25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王世斌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69,356,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9.4255%,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公司股东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统计确认,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股份 379,150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3795%。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
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
股东符合资格。
四、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进行表决。网络投票
期间结束后,公司将现场表决结果传送到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由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表决结果后,向公司提供最终投票的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显示,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告中列明的议案:
1. 表决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表决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 表决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4. 表决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包括以下子议案:
(1)《关于董事长王世斌先生 2025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关于董事何华强先生 2025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关于董事张辉权先生 2025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 表决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该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12920a5-5dc5-472b-abf2-52778b9748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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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28│泰祥股份(3011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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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9:15-9:25,9:30-11:3
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路 25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王世斌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2 人,代表股份69,735,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05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人,代表股份 69,35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255%。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7人,代表股份 379,15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95%。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379,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379,15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5%。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出席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
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642,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6%;反对 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714%;反对 93,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28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642,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6%;反对 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714%;反对 93,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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