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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89(奥尼电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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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89 奥尼电子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1 18:28 │奥尼电子(30118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1 18:28 │奥尼电子(30118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30 00:00 │奥尼电子(301189):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4 21:47 │奥尼电子(30118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4 21:47 │奥尼电子(301189):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6-04-24 21:47 │奥尼电子(301189):奥尼电子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24 21:47 │奥尼电子(301189):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 ├─────────┼──────────────────────────────────────────────┤ │2026-04-24 21:47 │奥尼电子(30118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 │2026-04-24 21:47 │奥尼电子(301189):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4 21:47 │奥尼电子(301189):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2026-05-21 18:28│奥尼电子(30118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规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在此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 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 关事实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集。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董事会于202 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根据本所律师见证,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下午15:00在深圳 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鸿辉工业园5#厂房4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吴世杰先生主持;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股东会规则》及《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根据本所律师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的持股证明、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查验,在出 席会议人员签名册上签名并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4,314,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3.8463%。上述人员均为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 此外,通过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5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94,800股 ,占有表决权公司股份总数的1.0265%。 以上合计,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5,509,590股,占有表决权公司股份 总数的64.8728%。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 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律师认为,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按相关规定指定的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 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5,50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3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6%;反对1,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2%;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50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3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6%;反对1,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2%;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50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3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6%;反对1,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2%;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507,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3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9%;反对1,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2%;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深圳奥信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安中泰富兴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吴世杰、吴斌和吴承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02,4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2%;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3%;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352,4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9%;反对1,900股, 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2%;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5b5e322-8885-44a3-96d3-f2b021561ab7.PDF ─────────┬──────────────────────────────────────────────── 2026-05-21 18:28│奥尼电子(30118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9:25、9:30-11:30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鸿辉工业园 5#厂房 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4、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 5、股东会召集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世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奥尼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75,509,5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7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8人,代表股份 74,314,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4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0人,代表股份 1,194,8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6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1,35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 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人,代表股份 1,19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65%。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0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反对 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5%;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6%;反对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2%;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1%。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0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反对 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5%;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6%;反对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2%;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1%。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0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反对 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5%;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6%;反对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2%;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1%。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07,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8%;反对 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5%;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9%;反对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2%;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9%。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深圳奥信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安中泰富兴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吴世杰、吴斌和吴承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92%;反对 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353%;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9%;反对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2%;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章志强、梁嘉颖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 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4cfe4b95-cc52-4182-8e56-4262a39ed85a.PDF ─────────┬──────────────────────────────────────────────── 2026-04-30 00:00│奥尼电子(301189):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奥尼电子(301189):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e9056f6-1ab9-4762-8a51-5b9942b06704.PDF ─────────┬──────────────────────────────────────────────── 2026-04-24 21:47│奥尼电子(30118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2026]第 ZB10703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56,902,306.5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7,787,365.58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 分配利润为 63,109,289.78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30,876,584.7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16,3 96,465股为基数,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162,955,051股。 照上述方案,预计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6,558,586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最终准 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公司将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6,902,306.57 -86,361,630.11 -22,576,579.88 (元) 研发投入(元) 100,201,657.68 76,050,999.83 69,423,258.76 营业收入(元) 945,777,699.87 554,631,687.13 524,363,876.0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63,109,289.78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330,876,584.79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88,613,505.5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0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245,675,916.27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12.13%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 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制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 研发项目、生产经营及流动资金需求,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统筹考量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股东回报等因素,与公司现金流 情况、业绩水平等相匹配,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 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 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 泄露。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50df3e9-bff3-4074-9269-8bc475ffeb1c.PDF ─────────┬──────────────────────────────────────────────── 2026-04-24 21:47│奥尼电子(301189):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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