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88 力诺药包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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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6:50 │力诺药包(30118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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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8:36 │力诺药包(301188):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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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7:22 │力诺药包(301188):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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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7:22 │力诺药包(301188):力诺药包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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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7:20 │力诺药包(301188):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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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14 │力诺药包(301188):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力诺药包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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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6 │力诺药包(301188):关于力诺转债摘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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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6 │力诺药包(301188):关于力诺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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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05 │力诺药包(301188):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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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05 │力诺药包(301188):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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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6:50│力诺药包(30118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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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6 年 4 月 1 日、2026 年 4 月 2 日连续两个交
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采用网络通讯和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除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询价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形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拟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正在有序筹
备中,除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未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财务数据,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
情况。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将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披露,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届时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c9ee9798-c7ba-48a0-8e05-e39a7e5e7c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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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8:36│力诺药包(301188):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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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根据 2026 年 4 月 1 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5.69元/股;
2、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
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本次询价转让初步定价
(一)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 15.69元/股。
(二)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家数为 32 家,涵盖了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公司等专业
机构投资者。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 34,736,000股,对应的有效认购倍数为 4.34倍。
(三)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方为 4家机构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 8,000,000股。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及受让股数仅为初步结果,尚存在拟转让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询价转让的最终结果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15f47c8f-bc4e-43a6-bef3-84e756ba5c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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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7:22│力诺药包(301188):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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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诺药包(301188):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8886087-84c8-4718-b4c7-a03d6f38ec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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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7:22│力诺药包(301188):力诺药包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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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拟参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药包”、“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以下简称
“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
2、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8,0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99%,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
本比例为 3.08%;
3、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
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组织券商”)组织实施力诺药包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
“本次询价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出让方所持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拟参与转让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东名称 后的总股本比例
1 力诺投资控股 76,895,461 28.74% 29.64%
集团有限公司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力诺药包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部分董事通过出
让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拟转让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
持股份情形。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中规定的窗口期相关规定。出让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2025年修订)》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8,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99%,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
例为 3.08%,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序号 拟转让股东名 拟转让股 占公司总 占剔除公 占所持股 转让原因
称 份数量 股本比例 司回购专 份的比例
(股) 用账户后
的总股本
比例
1 力诺投资控股 8,000,000 2.99% 3.08% 10.40% 自身资金
集团有限公司 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兴业证券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
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3月31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
兴业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
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以兴业证券收到《认购报价表》的时间(以本次询价转让
兴业证券指定邮箱收到《认购报价表》的系统时间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若发送了多份认购报价表的,以邮箱收到的第一份
有效《认购报价表》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8,000,000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依据此价格
按簿记排序顺序向各认购对象依次顺序配售,高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的有效认购量将全部获得配售,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相同的有效
认购量则按认购数量由大到小、认购时间由早到晚的原则进行排序并依次配售,直至累计配售股份数量达到8,000,000股。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8,000,000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兴业证券
联系部门:兴业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邮箱:ecm@xyzq.com.cn
联系及咨询电话:021-20370809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
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
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
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风险事项、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
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的风险事项;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力诺药包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三)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本公告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
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d10ebfa-2929-4ab4-b94a-2df0de9ec3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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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7:20│力诺药包(301188):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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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力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其住所地址进行了变更。近日,山东
力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山东力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佃亮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DB0AKL7L
成立日期:2024年 01月 19日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港兴二路南路 99号联东 U谷章锦综合保税区科创中心 1号楼 1单元 7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玻璃制造;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1、《山东力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d1e668c-c6da-471b-95c5-ea657db98e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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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14│力诺药包(301188):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力诺药包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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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诺药包(301188):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力诺药包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9a825335-a98c-4821-b26b-a83a78ec57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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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6│力诺药包(301188):关于力诺转债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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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力诺转债”赎回日:2026年 3月 13日
2、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年 3月 20日
3、“力诺转债”摘牌日:2026年 3月 23日
4、“力诺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629号),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含发行费用)。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9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
称“力诺转债”,债券代码“123221”。
(二)转股期限及初始转股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自 2024年 2月 29日至 2029年 8月 22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力诺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4.40元/股。
(三)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时现有总股本(232,450,24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255,000股)后的229
,195,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力诺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起由
14.40元/股调整为14.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60)。
2、因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力诺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2024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力诺转债”转股价格的
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力诺转债”的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6个月内(即2024年9
月6日至2025年3月5日),如再次触发“力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期间自2025年3月6日起重新计算,如再次触发“力诺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力
诺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力诺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3、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时现有总股本(233,612,75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850,800股)后的227
,761,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力诺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
由14.30元/股调整为14.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力诺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4.20元/股。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情况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5日召开了“力诺转债”202
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募集说
明书》的规定,“力诺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出具的相关文件,“力诺转债”本次共回售10张,回售金额为1,000.55元(含息、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力诺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
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情形
自 2026 年 1月 9日至 2026 年 2月 11日期间,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力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 18.46 元/股)之情形,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力诺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
依据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力诺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55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1.00%);
t指计息天数(202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 8月 23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 3月 13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00%×202/365≈0.55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55=100.55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3月 12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力诺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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