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88 力诺药包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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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8:06 │力诺药包(301188):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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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24 │力诺药包(301188):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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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7:48 │力诺药包(3011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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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15:44 │力诺药包(301188):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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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00 │力诺药包(30118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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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00 │力诺药包(301188):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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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6:22 │力诺药包(30118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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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6:22 │力诺药包(30118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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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34 │力诺药包(301188):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力诺药包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的关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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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48 │力诺药包(30118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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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8:06│力诺药包(301188):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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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诺药包(301188):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4d279d83-7075-49a1-a0a9-fe0a92fee9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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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24│力诺药包(301188):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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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
超过22.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及公司于2025年
2月10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90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的资金总额已高于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同时满足了回购用途的需求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2月2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636,500股,占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0.27%,最高成交价为16.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233,52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3)。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截至2025年5月1
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25,8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0%。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5)。
3、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日、2025年4月1日、2025年5月6日、2025年6月3日、2025年7月1日、2025年8月1日、2025年9月3日、2025
年10月9日、2025年11月3日、2025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4、2025-025、2025-043、2025-054、2025-061、2025-062、2025-078、2025-099、2025-114、2025-117)。
4、公司实际回购期间为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12月1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共4,557,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
为21.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1,113,120.49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
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
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及债务履行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
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体现了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回
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增强公司发展的动力。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
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若回购的股份需予以注销,公司
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
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与股份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按照目前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4,557,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1%,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股份转让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
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4,557,700 1.9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2,450,595 100.00 234,510,190 98.09
三、股份总数 232,450,595 100.00 239,067,890 100.00
注: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6,617,295股。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
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后
续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
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3029e117-1de9-4220-8377-26d4dac362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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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7:48│力诺药包(3011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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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鸿道新能源”)函告,获悉其因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已偿还,将质押的 8,17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
,同日,为山东力诺光伏高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贷款业务进行了质押担保,将 8,170,000 股重新质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是否为限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或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售股及限
东及其一致行 (股) 售类型
动人
济南鸿道 否 8,170,000 53.83% 3.42% 否,无限 2025年 3 2025年 12 烟台银行股份有
新能源合 售流通股 月 7日 月 11日 限公司东营分行
伙企业
(有限合
伙)
合计 - 8,170,000 53.83% 3.42% - - - -
注: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为 239,067,8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此为基数计算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称 股股东或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 始日 期日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及限售 质押
东及其一 类型
致行动人
济南鸿 否 8,170,000 53.83% 3.42% 否,无 否 2025 质权人 烟台银行股 为山东力
道新能 限售流 年 12 申请解 份有限公司 诺光伏高
源合伙 通股 月 11 除质押 东营分行 科技有限
企业 日 登记日 公司融资
(有限 提供质押
合伙) 担保
合计 - 8,170,000 53.83% 3.42% - - - - - -
注: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为 239,067,8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此为基数计算
。
2.其他说明
鸿道新能源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股权发生变更。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
偿事项。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比例 质押及质 质押及质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押前质押 押后质押 比例 股本 限 售 和 冻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结、标记数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量(股) 比例 (股)
济南鸿 15,177,000 6.35% 8,170,000 8,170,000 53.83% 3.42% 0 0.00% 0 0.00%
道新能
源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15,177,000 6.35% 8,170,000 8,170,000 53.83% 3.42% 0 0.00% 0 0.00%
注: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为 239,067,8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此为基数计算
。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鸿道新能源的质押股份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质押风险
在可控范围之内。
公司将会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告知函》;
3、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4、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fa5ae86a-b425-4ebf-8217-cfb9078e3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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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15:44│力诺药包(301188):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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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山东力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玻璃科技
”)的通知,玻璃科技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其名称进行了变更,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名称 山东力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二、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山东力诺特种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宋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26MADB0KGQX6
成立日期:2024年 1月 19日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玉皇路 30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机
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e1a9da82-3fcc-41fd-8f20-d7ce439e54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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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00│力诺药包(30118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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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
超过22.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及公司于2025年
2月10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90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共2,897,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1.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1,670,976.6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416752d9-b22b-4aaf-af6d-b51d3d098a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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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00│力诺药包(301188):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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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徐广成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8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实”)及其一致行动人宁
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盈”)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
后的 3个月内(2025 年 8月 29 日至2025 年 11 月 28 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978,702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0%(公司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 232,623,445股为计算依据
)。
公司原董事、股东徐广成先生计划在公司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8月 2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28,571股,占公司总股本 0.6141%(公司总
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 232,623,445 股为计算依据)。
截至 2025年 11月 28 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复星惟实 集中竞价 2025年 8月 29日至 2025 17.98 1,163,100 0.4999%
年 10 月 21 日
复星惟盈 集中竞价 2025年 8月 29日至 2025 17.98 1,163,100 0.4999%
年 10 月 21 日
合计 - 17.98 2,326,200 0.9999%
徐广成 集中竞价 2025年 10月 24日至 2025 16.74 198,500 0.0853%
年 11月 28 日
注:上述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目前公司可转债已进入转股期,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为 239,067,890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 6,422,900 股。上表减持比例系以当前公司总股本
剔除已回购股份数后的股本数量 232,644,990 股作为计算基数。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在减持期间内,复星惟实及其一致行动人复星惟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 17.08元/股-19.14元/股。
在减持期间内,徐广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16.66元/股-17.44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复星惟实 合计持有股份 7,606,197 3.2694% 6,443,097 2.7695%
其中:无限售条 7,606,197 3.2694% 6,443,097 2.7695%
件股份
有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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