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86 超达装备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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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16 │超达装备(301186):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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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16 │超达装备(30118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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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45 │超达装备(301186):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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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45 │超达装备(30118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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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45 │超达装备(301186):不提前赎回“超达转债”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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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44 │超达装备(30118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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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44 │超达装备(301186):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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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42 │超达装备(301186):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志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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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42 │超达装备(301186):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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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42 │超达装备(301186):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修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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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16│超达装备(301186):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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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债券代码:123187;
2、 本次调整前的转股价格:31.81元/股;
3、 本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31.31元/股;
4、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 6月 25日(除权除息日);
5、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2023年 10月 11日至 2029年 4月 3日;
6、 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一、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564号)同意注册,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69.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00.00万元。本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5 日,债券简称为“超达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87”。
根据《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
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72,758,8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29,103,528.80 元(含税)。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
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超达转债”转股价格由33.00元/股调整为 32.6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9
月 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62)。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3年度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现有总股本 73,257,220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5.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41,024,043.20 元(含税)。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 202
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超达转债”
转股价格由 32.60元/股调整为 32.0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3、公司于 2024 年 7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05.5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情况,“超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2.
04元/股调整为 31.8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年 9月 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现有总股本 79,900,992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39,950,496.00 元(含税)。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6)。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超达转债”转股价
格调整如下:
P1=P0-D=31.81-5.00/10=31.31元/股
“超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31.81元/股调整为 31.3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6月 2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
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1e74fed1-549f-4ab6-9f33-abe9e9f0d8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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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16│超达装备(30118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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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9,950,49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超达转债”,债券代码“123187”)目前尚在转股期,本次权益分派期间,“超达
转债”不暂停转股。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截至2025年 6月 16日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9,900,992 股,在本次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如有新增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则相应增加,公司按
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现有总股本 79,900,992 股)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月 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435 南京友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 03*****592 冯建军
3 03*****694 冯峰
4 08*****959 南通市众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 03*****835 冯丽丽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6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6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债券简称
“超达转债”,债券代码“123187”)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超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31.81元/股调整为 31.31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6月 25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关股东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 20
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
七、有关咨询
公司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申徐村一组
咨询联系人:郭巍巍
咨询电话:0513-87735878
传真电话:0513-87735861
八、备查文件
1、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3553b016-f59b-4e2c-ba3a-4b18dffb6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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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45│超达装备(301186):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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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装备
”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对超达装备以防范和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开展的背景及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模具、汽车检具、自动化工装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公司主
营业务存在对外出口,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或欧元结算。在外汇环境不稳定、汇率波动较为频繁的背景下,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
带来的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对外汇
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为目的,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
不存在投机性操作。
2、主要涉及的币种及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自身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进行的金融衍生
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产品等业务。
3、交易额度及交易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
运作和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4、交易对手方
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拟对手方为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
,不涉及关联方。
5、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流动性安排
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以合理
安排使用资金。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
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
规定。上述制度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办理等均做了完善的规定,对金融衍生品规范投资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
证作用。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将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盈亏情况进行关注,及时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
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包括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况、衍生品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
果、本期衍生品交易盈亏状况、止损限额执行情况等内容的风险分析报告。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将审查情况向董事长
报告。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
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
项目,具体结果以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为准。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
运作和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
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
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a4a6312a-98cd-495a-b0d1-1b3df85ad5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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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45│超达装备(30118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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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装备
”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超达装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56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69.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2,747,093.33 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41 号”《验资报告》予
以验证。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拟以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总额 投入金额
新能源电池结构件 55,776.39 46,900.00 皋行审备 皋行审环表复
智能化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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