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83 东田微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01 16:48 │东田微(30118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01 16:47 │东田微(301183):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 │
├─────────┼──────────────────────────────────────────────┤
│2026-04-01 16:45 │东田微(301183):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
├─────────┼──────────────────────────────────────────────┤
│2026-04-01 16:45 │东田微(30118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3-03 18:40 │东田微(30118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3-03 18:40 │东田微(30118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2-06 18:35 │东田微(301183):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
├─────────┼──────────────────────────────────────────────┤
│2026-02-06 18:34 │东田微(30118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2-06 18:31 │东田微(30118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1-27 16:24 │东田微(301183):2025年度业绩预告 │
└─────────┴──────────────────────────────────────────────┘
─────────┬────────────────────────────────────────────────
2026-04-01 16:48│东田微(30118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4月 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6年 3月 27日以书面、电话、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高登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东田微科技有限公司“光学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光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工程建设完成
,公司已逐步开展厂房装修、设备购买等募投项目建设,募投项目的投产以及产能爬升需要一定时间,导致该募投项目部分已建成场
地出现暂时性闲置,为提高募投项目场地使用效率,公司在满足现有募投项目相关研发、项目等人员研发需求的基础上,拟将部分募
投项目暂时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年 4月 17日(周五)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b2db972c-5822-42ea-8591-dd463de13290.PDF
─────────┬────────────────────────────────────────────────
2026-04-01 16:47│东田微(301183):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
─────────┴────────────────────────────────────────────────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0
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840.00万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5,490.9795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349.020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3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6年 2月 28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总 投资进度 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投资总额 额 用状态日期
1 光学产品生产基 28,349.02 18,528.34 65.36% 2026年 05月 31日
地建设项目
2 光学研发中心建 5,000.00 3,646.34 72.93% 2026年 05月 31日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117.57 101.68%
合计 40,349.02 29292.25
三、本次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光学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光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涉及的厂房及配套工程建设
完成,公司已逐步开展厂房装修、设备购买等募投项目建设。募投项目的投产以及产能爬升需要一定时间,导致该募投项目部分已建
成场地出现暂时性闲置,为提高募投项目场地使用效率,公司在满足现有募投项目相关研发、项目等人员研发需求的基础上,拟将部
分募投项目暂时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相关暂时闲置拟用于暂时对外出租的场地待未来公司募投项目产能爬升释放后收回。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是在满足相关项目需要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市场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
慎决定。公司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将会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能够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和公司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相关项目需要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一方面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场地的使用效率,优化了内部资源配置,另一方面节省了管理成本,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暂时进行
调整。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进行调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整体规划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进一步提高
募投项目场地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本事项的决策和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进行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d4b81520-f8f8-4584-b1e2-891fd5ce1371.PDF
─────────┬────────────────────────────────────────────────
2026-04-01 16:45│东田微(301183):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田微”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东田微
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0
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840.00万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5,490.9795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349.020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3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6年 2月 28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 累计投资总 投资进度 计划达到预定可
号 总额 额 使用状态日期
1 光学产品生产基 28,349.02 18,528.34 65.36% 2026年 5月 31日
地建设项目
2 光学研发中心建 5,000.00 3,646.34 72.93% 2026年 5月 31日
设项目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 累计投资总 投资进度 计划达到预定可
号 总额 额 使用状态日期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117.57 101.68%
合计 40,349.02 29,292.25 -
三、本次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投项目“光学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光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涉及的厂房及配套工程建
设完成,公司已逐步开展厂房装修、设备购买等募投项目建设。募投项目的投产以及产能爬升需要一定时间,导致该募投项目部分已
建成场地出现暂时性闲置,为提高募投项目场地使用效率,公司在满足现有募投项目相关研发、项目等人员研发需求的基础上,拟将
部分募投项目暂时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是在满足相关项目需要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市场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
慎决定。公司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将会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能够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和公司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 年 4月 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相关项目需要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一方面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场地的使用效率,优化了内部资源配置,另一方面节省了管理成本,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暂时进
行调整。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进行调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整体规划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进一步提高
募投项目场地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本事项的 决策和审
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进行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b2b33ffc-5298-45c4-8ae6-cc05c07594f7.PDF
─────────┬────────────────────────────────────────────────
2026-04-01 16:45│东田微(30118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4月 17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4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17日 9:15至 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9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是 2026年 4月 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蚬黄路 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和提案编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股东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
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 2026年 4月 16日(星期三)16:
00前送达公司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1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蚬黄路 8号,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蚬黄路 8号
2、邮政编码:523040
3、联系电话:0769-22258070
4、传真:0769-22268939
5、电子邮箱:dtw@doti-optical.com
6、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胡玉兰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0e932ef0-187d-4ea4-8006-0ec6df383a75.PDF
─────────┬────────────────────────────────────────────────
2026-03-03 18:40│东田微(30118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有效的《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下称“信达”)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曹翠律师、洪锫锟律师(下称“信达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
次股东会”),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
等事项发表见证意见。
信达律师根据《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实出具
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载了《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董事会公告》”),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
对象、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根据《董事会公告》,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作出,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登记办法等事项。
该等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3月3日下午14:30在公司证券部(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蚬涌工业路8号)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
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一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登华先生主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信达律师对出席会议的股东与截止2026年2月24日下午收市时相关法定证券登记机构的股东名册进行核对与查验,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的姓名、股东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号码与股东名册的记载一致;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持有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身份证明。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含视频网络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信达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