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77 迪阿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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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58 │迪阿股份(30117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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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58 │迪阿股份(30117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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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00 │迪阿股份(301177):关于公司2026年4月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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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6:54 │迪阿股份(301177):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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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 │迪阿股份(30117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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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 │迪阿股份(30117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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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 │迪阿股份(301177):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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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 │迪阿股份(301177):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
│ │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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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 │迪阿股份(30117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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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 │迪阿股份(301177):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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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58│迪阿股份(30117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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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万丽酒店 3楼宴会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国涛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2 人,代表股份 352,785,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360%。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349,333,1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7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3,452,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0 人,代表股份 3,585,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58%。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 133,1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3,452,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2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2,571,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2%;反对 2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71,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153%;反对 2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19%;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8%。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2,571,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2%;反对 2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71,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153%;反对 2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19%;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8%。
独立董事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会作出了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2,571,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2%;反对 2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71,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153%;反对 2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19%;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8%。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2,495,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8%;反对 29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95,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098%;反对 29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迪阿投资(珠海)有限公司、宁波温迪辰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合计持有
349,200,000 股不计入下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91,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955%;反对 29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91,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955%;反对 29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会上听取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2,571,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1%;反对 2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71,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125%;反对 2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4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8%。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2,477,1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5%;反对 308,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5%;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77,1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910%;反对 308,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62%;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8%。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2,491,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6%;反对 29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91,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955%;反对 29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1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钟婷、王银红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
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ac39059-697d-4df6-9d5d-11735bbb0d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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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58│迪阿股份(30117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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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
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
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
本所现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会议通知。通知
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
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符合《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026年 5月 19日下午 14:00,本次股东会如期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8号深圳湾万丽酒店 3 楼宴会厅举行。公司董事长张
国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会议出席人员
1.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52人,所持股份总数 352,785,830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88.1360%(按四舍五
入保留四位小数方式计算,下同),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其他股东,下同)50人,所持股份总数 3,585,830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0.8958%,具体情况如下:
(1) 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5人,所持股份总数349,333,175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
份总数的 87.2734%。
(2)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47 人,所持股份总数 3,452,655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0.8
626%。本所律师无法对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该等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2. 其他人员
(1) 公司董事;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
(3) 本所律师。
(二)会议召集人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表决,清点了投票结果,公司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
票。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2,571,2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92%;反对 21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608%;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2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371,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4.0153%;反对 214,5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9819%;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8%。本议案获通过。
2.《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2,571,2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92%;反对 21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608%;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2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371,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4.0153%;反对 214,5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9819%;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8%。本议案获通过。
3.《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2,571,2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92%;反对 21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608%;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2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371,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4.0153%;反对 214,5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9819%;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8%。本议案获通过。
4.《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2,495,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78%;反对 29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22%;弃权 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295,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1.9098%;反对 290,1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0902%;弃权 0股。
本议案获通过。
5.《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91,6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1.7955%;反对 29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
2045%;弃权 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291,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1.7955%;反对 294,2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2045%;弃权 0股。
关联股东迪阿投资(珠海)有限公司、宁波温迪辰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通过。
6.《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2,571,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91%;反对 21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608%;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2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371,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4.0125%;反对 214,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9847%;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8%。本议案获通过。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2,477,1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25%;反对 308,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75%;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2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277,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1.3910%;反对 308,603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6062%;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8%。本议案获通过。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52,491,6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66%;反对 29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34%;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2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291,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1.7955%;反对 294,1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2017%;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8%。本议案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da13968-95af-4920-bcfe-f9c8a84e72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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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00│迪阿股份(301177):关于公司2026年4月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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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6年 4月新增自营门店情况公告如下:
序 门店名称 所在 开设时间 经营 面积 投资金额 主要商品
号 地区 形式 2 (万元) 类别
(m )
1 DR贵阳海豚广场店 贵州省 2026/4/30 直营 89.90 168.04 镶嵌饰品
2 DR北京龙德广场店 北京市 2026/4/19 直营 56 149.43 镶嵌饰品
注:上述投资金额主要包括门店装修、首次铺货、固定资产及道具。
以上新增自营门店经营数据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dc0969bc-874b-4cec-a780-856e01d48c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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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6:54│迪阿股份(301177):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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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阿股份(301177):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b6e5b4b-9a78-4892-9959-f83dedbb2f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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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迪阿股份(30117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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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现金流状
况以及投资者回报水平等因素,与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中长期发展规划,且充
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 于上 市公 司股 东的 净利 润 139,104,9
12.36 元 ,其 中母 公司 实现 净利 润111,621,480.79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
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
金期初累计额为 200,005,000.00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200,332,246.60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31,326,658.07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
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31,326,658.07 元。根据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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