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66 优宁维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01 16:40 │优宁维(30116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3-17 17:50 │优宁维(301166):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 │
├─────────┼──────────────────────────────────────────────┤
│2026-03-02 17:16 │优宁维(30116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2-26 18:49 │优宁维(30116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2-26 18:49 │优宁维(30116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2-06 17:01 │优宁维(30116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2-06 17:00 │优宁维(30116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6-02-06 17:00 │优宁维(301166):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2-06 16:59 │优宁维(30116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2-02 16:30 │优宁维(30116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
2026-04-01 16:40│优宁维(30116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5年 5月 13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
5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元/股(含本数,下同),回购期限自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及 2025年 5月 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年 5月 22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3.77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5年 5月 2
2日(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
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9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最高成交价为 3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8.6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5,000,229 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5c6ac6e6-dde7-40da-a942-5476ce921c3c.PDF
─────────┬────────────────────────────────────────────────
2026-03-17 17:50│优宁维(301166):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与上海国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各方共同签署了《上
海引领接力行健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引领接力行健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引领接力行健基金”)。引领接力行健基金成立后,陆续引入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
博得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都交投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隆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方道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成乔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2024-002、2024-022、2024-053)。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引领接力行健基金新引进上海万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益流实业总公司、上海普陀科技投资有限公
司为有限合伙人,并对引领接力行健基金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投
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近日,引领接力行健基金已完成最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引领接力行健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C1YENY8X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孚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陆雯)
出资额:人民币12001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1日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158号B2-7A06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
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引领接力行健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引领接力行健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36e77ede-d8d0-4f7e-8cc4-04ddba2134d8.PDF
─────────┬────────────────────────────────────────────────
2026-03-02 17:16│优宁维(30116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优宁维(30116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089d8f22-8c31-4b77-ba1f-423a278007e4.PDF
─────────┬────────────────────────────────────────────────
2026-02-26 18:49│优宁维(30116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2月 26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2月 26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2月 26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 15弄 16号 1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冷兆武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 85,347,468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 86,666,668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
回购股份 1,319,200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5人,代表股份 45,67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109%。其中,现
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人,代表股份 45,39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93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
议的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27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6%;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
计 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0%。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5,5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6%;反对 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3%;弃权 3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6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864%;反对 49,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545%;弃权 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59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陈晨、叶昊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369d7f6a-ecce-41d8-8b71-178ed3d5d92b.PDF
─────────┬────────────────────────────────────────────────
2026-02-26 18:49│优宁维(30116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优宁维”或“公司”)的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 年 2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
公司已于 2026年 2月 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
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
会的召开日期已超过 15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2月 26日 14:30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 16号 1楼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冷
兆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2月 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年 2月 2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人,均为截至 2026年 2月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45,399,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1933%。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
、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4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1,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176%。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1,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180%。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5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46%;反对 4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73%;弃权 3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1%。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9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4864%;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545%;弃权 3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91%。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e8a16f0a-374f-4409-ae91-607fc6e7a3d9.PDF
─────────┬────────────────────────────────────────────────
2026-02-06 17:01│优宁维(30116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优宁维(30116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d1b0a620-7896-412e-89d9-b29fdddf0673.PDF
─────────┬────────────────────────────────────────────────
2026-02-06 17:00│优宁维(30116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优宁维(30116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3aef3c0c-f952-44fa-8f08-0b21c1275266.PDF
─────────┬────────────────────────────────────────────────
2026-02-06 17:00│优宁维(301166):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优宁维(301166):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21890b66-ec63-4b9b-a70a-8f0c9829ca7b.PDF
─────────┬────────────────────────────────────────────────
2026-02-06 16:59│优宁维(30116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2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将
于 2026年 2月 26日(星期四)下午 14:30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
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2月 26日(星期四)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2月 2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2月 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2月 2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2月 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 15弄 16号 1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2月 25日(星期三)的上午 8:30-11:30和下午 13:3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
记的须在 2026年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