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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63(宏德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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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63 宏德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28 17:44 │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8 17:44 │宏德股份(30116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 ├─────────┼──────────────────────────────────────────────┤ │2025-10-28 17:44 │宏德股份(301163):经理工作细则 │ ├─────────┼──────────────────────────────────────────────┤ │2025-10-28 17:44 │宏德股份(30116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2025-10-28 17:44 │宏德股份(301163):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 ├─────────┼──────────────────────────────────────────────┤ │2025-10-28 17:44 │宏德股份(30116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2025-10-28 17:44 │宏德股份(301163):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 │2025-10-28 17:44 │宏德股份(301163):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 ├─────────┼──────────────────────────────────────────────┤ │2025-10-28 17:44 │宏德股份(301163):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 ├─────────┼──────────────────────────────────────────────┤ │2025-10-28 17:44 │宏德股份(30116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2025-10-28 17:44│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宏德股份(30116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a4cb33d9-f255-442d-ad5a-72801cceb836.PDF ─────────┬──────────────────────────────────────────────── 2025-10-28 17:44│宏德股份(30116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 宏德股份(30116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0352b95-5b31-49e7-b540-5ca5f3db9824.PDF ─────────┬──────────────────────────────────────────────── 2025-10-28 17:44│宏德股份(301163):经理工作细则 ─────────┴──────────────────────────────────────────────── 宏德股份(301163):经理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2c193539-2d5e-44d7-854a-39686d08d4a5.PDF ─────────┬──────────────────────────────────────────────── 2025-10-28 17:44│宏德股份(30116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宏德股份(30116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dcef82ed-de05-43a7-b961-85366f623831.PDF ─────────┬──────────────────────────────────────────────── 2025-10-28 17:44│宏德股份(301163):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 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经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 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和流程 第四条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本 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的报送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应拒绝报送。在公司公开披露定期报告前,不得向无法律法 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的,应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向特定外部使用人报送定期财务报表和重大事项相关信息的,原则上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和临时公告的披露时间。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 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编制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相关重大事项正式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披露或泄漏相关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投资者调研座谈等。 第九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提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的,公司应当提示 报送的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外部单位及个人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备案。 第十条 公司在进行商务谈判、申报项目、银行贷款、咨询项目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 息的,公司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承诺函,保证不对外披露或泄漏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 公司证券。并将外部单位和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十一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十二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发放《保密提示函》,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 保密义务和违反保密规定所承担的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 ,应当填写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公司委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该受 托事项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股 价有重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第十四条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到公司内幕信息的,应 当按照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登记工作。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的,在报 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 送信息的时间。除上述情况外,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公司应当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 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第十五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 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第十六条 对外报送信息的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或协助填报数据部门负责人对报送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董事会秘书对报送的合法性负责。 第三章 责任追究机制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信息报送人员应当督促外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披露或泄露时,应立即通知 公司,公司应在知悉后的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披露。 第十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其对外提交的或公开披露的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若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其 所知悉的公司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利用其 所知悉的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构 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c7b57bb2-b437-45ca-8975-334d45ebbe95.PDF ─────────┬──────────────────────────────────────────────── 2025-10-28 17:44│宏德股份(30116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宏德股份(30116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3716e19f-beec-448e-aa8d-603cbe55b59e.PDF ─────────┬──────────────────────────────────────────────── 2025-10-28 17:44│宏德股份(301163):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 的培训活动。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证券法》的规定进行核查。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 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 公司应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 ,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的同比变动情况及引起变动的原因、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 情况; (二)公司的资产构成及发生的重大变动情况; (三)公司各项费用、所得税等财务数据发生的重大变动; (四)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和业绩情况; (五)公司资产的完整性、独立性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与计划进度和收益相符; (七)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预期进度和收益; (八)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 (九)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十)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实施情况; (十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查董事会召 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的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 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如独立董事的意见未获采纳,独立董事可拒绝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司披露其 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 第九条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之前,独立董事应当根据需要向董事会提交下述文件,且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年报后两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文件递交至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二)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含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六)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如适用); (七)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如适用); (八)对年报中就前期已披露的财务报告存在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如适用); (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如适用); (十)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如适用); (十一)对公司证券投资等其他情况的独立意见(如适用); (十二)其他情况下适用发表的独立意见。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 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 责创造必要的条件。第十三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独立董事应严防内幕信息 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在年报披露前 15 日内和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前 5 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da67054b-fa7d-4a06-baab-ddd897fcd05b.PDF ─────────┬──────────────────────────────────────────────── 2025-10-28 17:44│宏德股份(301163):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 宏德股份(301163):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e08dfa1-c38d-45ca-916b-1cc8169c2ab4.PDF ─────────┬──────────────────────────────────────────────── 2025-10-28 17:44│宏德股份(301163):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委员在该次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如公司董事长当 选战略委员会委员,则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事宜的前期准备工作。工作组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工作组成员由非常设 人员和常设人员组成,成员由组长指定或邀请。 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七)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第十一条 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三)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四)其他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战略决策委员会决定应当由委员会主任履行的职责。 第十二条 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委员会成员代行其职权。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工作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 资料; (二)由工作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重大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后,应将议项、备忘等法律文书 草案上报工作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决策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工作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工作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战略委员会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除外。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 名委员主持。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和表决,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 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以非现场方式参会的委员的表决结果通过指定时间内 收到的有效表决票或指定时间内委员发来的传真、邮件等书面回函进行确认。 第十八条 工作组负责人可参加(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方面专家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 定。 第二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规则如 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及时修订本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fd38dcba-de08-4a51-a709-29d4f0192db2.PDF ─────────┬──────────────────────────────────────────────── 2025-10-28 17:44│宏德股份(30116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宏德股份(30116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42d536e9-e7d7-4656-af84-b6d8ce004b07.PDF ─────────┬──────────────────────────────────────────────── 2025-10-28 17:44│宏德股份(301163):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 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 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 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 (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 (三)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四)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年报中的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五)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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