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53 中科江南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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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46 │中科江南(30115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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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46 │中科江南(30115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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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4 │中科江南(30115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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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4 │中科江南(301153):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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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4 │中科江南(301153):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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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4 │中科江南(301153):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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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4 │中科江南(301153):股东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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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4 │中科江南(301153):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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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4 │中科江南(301153):总经理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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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4 │中科江南(301153):中科江南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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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46│中科江南(30115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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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6月 16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6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 13:00-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6月 16 日(星期一)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 68号紫金大厦 1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攀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9 人,代表股份239,021,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401%。其中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36,933,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4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4人,代表股份 2,088,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1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19,650,5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91%。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7,562,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7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4人,代表股份 2,088,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18%。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7,45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35%;反对 1,220,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6%;弃权 348,7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5,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8,081,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140%;反对 1,220,
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10%;弃权 348,7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5,898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49%。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7,45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35%;反对 1,220,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6%;弃权 348,7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5,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8,081,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140%;反对 1,220,
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10%;弃权 348,7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5,898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49%。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7,45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35%;反对 1,220,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6%;弃权 348,7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5,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8,081,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140%;反对 1,220,
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10%;弃权 348,7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5,898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49%。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7,45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35%;反对 1,220,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6%;弃权 348,7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5,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8,081,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140%;反对 1,220,
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10%;弃权 348,7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5,898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49%。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7,45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33%;反对 1,220,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6%;弃权 349,2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5,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8,080,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117%;反对 1,220,
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10%;弃权 349,2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5,898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73%。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8,517,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2%;反对 153,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3%;弃权 350,2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6,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9,146,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58%;反对 153,64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19%;弃权 350,2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6,898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4%。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8,516,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9%;反对 154,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弃权 350,3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6,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9,145,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20%;反对 154,24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49%;弃权 350,3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6,898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31%。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力、廖亚娇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6c8a87b7-0281-4b18-b14f-4a87e9405f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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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46│中科江南(30115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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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江南(30115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fb9160dd-cc0f-47f1-b2dd-e54254e27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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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4│中科江南(30115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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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中提案 1.00表决通过是提案 2.00和 4.0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6月 16日(星期一)召开
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 2025 年 5月 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6月 16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月 16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 16 日(星期一)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 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 6月 1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 68号紫金大厦 15层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 1.00、2.00 和 4.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因《公司章程》细则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因此提案 1.00表决通过是提案 2.00和 4.00表决结果生
效的前提。
5、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提案的所有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6月 12日(星期四)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 68号 8号楼 1710室。
4、登记手续: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5 年 6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7:00 之前以
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
记请发送传真后与公司电话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5、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 68号 8 号楼 1710室
邮政编码:100010
联系人:张驰
电话:010-82658093
传真:010-82658317
邮箱:stock@ctjsoft.com
(2)本次股东会会期约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dbd8a61f-a21c-473d-aaab-a0917b580b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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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4│中科江南(301153):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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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
(四)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五)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 考虑董事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相关因素,董事的薪酬确定方式如下:
(一)兼任公司职务或具体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身份领取薪酬,其薪酬以及绩效、奖励等以其兼任的公司职务或工作所
对应的薪酬确定方式进行确定并领取;
(二)未兼任公司职务或具体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可视其在公司日常经营、重大事项中做出的额外贡献,
参照《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经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后向其发放年度绩效和超额奖金;
(三)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 8 万元人民币(含税);
第七条 薪酬为税前收入,按年、季或月发放,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履职费
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公司董事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或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薪酬的,自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董事相关薪酬。
第九条 公司董事如在任职期间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解除其
职务,并有权扣减或取消其薪酬,已经发放的薪酬,公司有权追索。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薪酬可以作相应的调整,调整的依据是:同行业薪酬水平,所在地区薪酬水平,通货膨胀水
平,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在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董事薪酬标准可进行调整,并以通
过后的标准实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10c09c2b-b38d-49c9-bfa0-7af32c1483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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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4│中科江南(301153):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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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江南(301153):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029c0f7e-183f-49e6-a7e6-d6f85707a0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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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4│中科江南(301153):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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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普
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
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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