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50 中一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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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38 │中一科技(301150):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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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22 │中一科技(30115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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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22 │中一科技(30115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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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 │中一科技(30115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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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 │中一科技(301150):中金公司关于中一科技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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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 │中一科技(301150):中金公司关于中一科技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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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 │中一科技(301150):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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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00:34 │中一科技(301150):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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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0 │中一科技(30115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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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0 │中一科技(30115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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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38│中一科技(301150):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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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汪晓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汪晓霞女士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法定代表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
司任何职务。
汪晓霞女士的原定任期至 2028年 6月 2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汪晓霞女士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汪晓霞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
制度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新任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等相关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晓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4,196,000股股票,其在中金中一科技 1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持有 71.41%份额,其离任后将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
及减持意向等相关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汪晓霞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相关人员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6cfd032-25a4-4fe4-9d52-a3f2531b44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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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22│中一科技(30115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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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经济开发区梦泽大道南 47号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晓霞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程世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0,022,18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506%(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7,48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9
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540,9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3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946,66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405,68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540,98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3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998,5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反对 16,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弃权 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本议案已获通过。
(二)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996,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 21,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弃权 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20,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6%;反对 21,54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7%;弃权 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
本议案已获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996,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7%;反对 18,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弃权 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21,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2%;反对 18,84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4%;弃权 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998,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2%;反对 17,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弃权 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2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7%;反对 17,24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弃权 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
。
本议案已获通过。
(五)审议《关于确认 2025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894,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9%;反对 42,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1%;弃权 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894,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9%;反对 42,64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1%;弃权 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
。
关联股东汪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01,075,520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已获通过。
(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997,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反对 17,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弃权 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922,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1%;反对 17,54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6%;弃权 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
。
本议案已获通过。
(七)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993,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 25,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弃权 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二)表决通过是本议案表决结果
生效的前提,议案(二)已经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因此本议案表决结果生效。
(八)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970,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 4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4%;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本议案已获通过。
(九)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958,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反对 52,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7%;弃权 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883,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46%;反对 52,44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8%;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
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胡云、黄茜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1e5bc3c-794e-4c15-93d0-5c25f2084e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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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22│中一科技(30115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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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鄂国浩法意 GHWH075号
致: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常年法律顾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指派胡云律师、黄茜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审查。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
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上公告了《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出席
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并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议题进行了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现场投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14:30在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经济开发区梦泽大道南 47 号
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程世国先生主持。
网络投票: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上
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9:15至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 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业已达到 20日;公司本次股东会
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与会议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名,代表股份 107,48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969%;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189名,代表股份 12,540,9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5536%。通过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
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公司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
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998,5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反对 16,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弃权 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996,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 21,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弃权 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996,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7%;反对 18,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弃权 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998,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2%;反对 17,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弃权 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确认 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 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8,894,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9%;反对 42,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1%;弃权 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0%。
关联股东汪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997,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反对 17,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弃权 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9,993,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 25,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弃权 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970,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 4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4%;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958,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反对 52,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7%;弃权 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表决结果: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其
中,第 3项、第 7项、第 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5项
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2f1a365d-3815-4217-8e35-7f6b9122e6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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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中一科技(30115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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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5月 20 日 14:30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经济开发区梦泽大道南 4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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