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50 中一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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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26 │中一科技(301150):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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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56 │中一科技(30115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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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56 │中一科技(30115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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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56 │中一科技(301150):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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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56 │中一科技(30115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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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56 │中一科技(301150):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门负责人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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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9:14 │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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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6:28 │中一科技(301150):中金公司关于中一科技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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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 │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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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 │中一科技(30115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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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26│中一科技(301150):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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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湖北证监局、湖北省上市公司协
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 年湖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周四)14:00-16:40。届时公司董事长汪晓霞女士,
董事、总经理程世国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蔡利涛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金华峰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公司治
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041430a5-320b-4dac-be4a-39ca622403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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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56│中一科技(30115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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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 日 9:15-15:00。
3、召开地点: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经济开发区梦泽大道南 47 号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汪晓霞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0,196,18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821%(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9,59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7.33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05,7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7%
。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05,78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05,7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487%。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0,136,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2%;反对 47,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9%;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0,145,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 37,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0,13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7%;反对 49,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弃权 13,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0,130,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2%;反对 37,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弃权 2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0,133,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反对 49,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0,133,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7%;反对 49,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0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0,133,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7%;反对 49,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0,13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反对 49,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5%;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09、《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0,133,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7%;反对 49,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表决结果: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2.01、《选举汪晓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602,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33%。
表决结果:通过。汪晓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2.02、《选举程世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592,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9%。
表决结果:通过。程世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2.03、《选举蔡利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592,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7%。
表决结果:通过。蔡利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3.01、《选举苏灵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594,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4%。
表决结果:通过。苏灵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3.02、《选举丁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592,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2%。
表决结果:通过。丁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3.03、《选举罗娇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602,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08%。
表决结果:通过。罗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刘苑玲、胡云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82f430af-bc8a-497e-88cc-241a0fe811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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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56│中一科技(30115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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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鄂国浩法意 GHWH103 号致: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常年法律顾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指派刘苑玲律师、胡云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审查。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
在的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上公告了《湖北中一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并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题进行
了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现场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在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经济开发区梦泽大道南 4
7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汪晓霞女士主持。
网络投票: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月 3 日上午 9:1
5 至 2025 年 6 月 3 日下午 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业已达到 15 日;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与会议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股份 99,59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7.3333%;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77 名,代表股份 605,7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7%。通过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
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公司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
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0,136,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2%;反对 47,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9%;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表决结果:通过。
1.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0,145,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 37,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表决结果:通过。
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0,13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7%;反对 49,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弃权 13,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表决结果:通过。
1.0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0,130,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2%;反对 37,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弃权 2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表决结果:通过。
1.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0,133,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反对 49,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表决结果:通过。
1.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0,133,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7%;反对 49,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表决结果:通过。
1.0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0,133,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7%;反对 49,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表决结果:通过。
1.08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0,13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反对 49,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5%;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表决结果:通过。
1.09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0,133,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7%;反对 49,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汪晓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602,65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76%。
2.02 选举程世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592,65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77%。
2.03 选举蔡利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592,65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77%。
表决结果:汪晓霞女士、程世国先生、蔡利涛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苏灵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594,26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93%。
3.02 选举丁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592,76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78%。
3.03 选举罗娇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9,602,76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77%。
表决结果:苏灵女士、丁飞先生、罗娇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
。其中,第 1.01 项、第 1.02项、第 1.03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9cf537d2-fb74-4a87-8874-d89ce70eae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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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56│中一科技(301150):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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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年 6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该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过
半数董事推举董事汪晓霞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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